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行玉副教授做客我院学术沙龙

5月24日下午,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行玉副教授在研究院314会议室为全院师生作了题为《地景制作、空间支配与国家转型:一座北方小城的地志学》的学术沙龙,沙龙由运河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周嘉老师主持,全院教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

刘老师首先运用图表分析了不同时期聊城城市空间的变化,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回顾。他对“地志学”的概念和理论进行了介绍,并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他认为现有研究成果大多是以“国家的视角”进行观察,缺少“底层大众的空间实践”。国家与底层大众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底层大众亦并非一直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刘老师运用“地景制作”的概念,从古城的源与流、地景的历史制作、地景与公共空间以及家园四个方面,呈现了一座城市的地志脉络,探讨了其中的权力、文化与历史。他基于城市地景制作的历史实践,归纳出帝国晚期至当下空间支配的不同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转型。作为融合历史人类学与都市社区研究的尝试,其多方面的原创性对城市史研究、都市人类学研究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刘老师的报告引起了在座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广泛兴趣,他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并与刘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刘行玉,男,1977年6月生,山东莒南人,法学博士,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7月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03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12月毕业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主讲《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式与政策》等课程。自2003年以来,在《理论与改革》《社会主义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3篇为CSSCI收录,1篇为C类核心。博士论文入选《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主持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一项、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一项、校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项。获聊城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胡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