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布了最新项目结项审批结果。我院高元杰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明清山东黄运地区环境史研究”(项目批准号:20FZSB033)顺利通过全国社科工作办专家鉴定,圆满结项。该项目的最终成果为60万字的学术专著《明清山东黄运地区生态与社会变迁研究》,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项目以明清时期(1411-1911)山东黄运地区的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为研究对象,尝试采用环境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跨学科视角,以“生命关怀”为精神内核,以国家权力构建黄运工程体系、维护河漕大政的行为为主要线索,系统分析了河漕大政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城乡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并深入考察了地方民众的应对策略,最终构建起一个长时段的区域城乡交流与生态互动模式。
本项目聚焦环境与社会的互动。在环境层面,深刻挖掘政治、河工对环境的深刻影响。首先,在运河工程与治河政策关系上提出新见,首次系统地考辨并剥离了《明史》中层累添加给重臣宋礼的事迹,还原了明初重开会通河的真实面貌,并论证了运河制高点“南旺水脊”形成于明代中叶的假说。在此基础上,研究首次将戴村-南旺枢纽的完善与明代治黄政策的转变相联系,论证了弘治年间治黄转向“北堵南疏”的生态工程前提。其次,系统阐释了“生态灾害链”对乡村农业的致命打击与民众调适。研究利用环境史方法,从灌溉、排涝、土壤肥力(沙化与盐碱化)及蝗灾等生态要素切入,揭示了河漕大政对乡村农业的系统性挤压。如为了“引汶济运”对泉源的竭泽而渔,以及南四湖(微山湖)志桩收水高度在清代的不断抬升,使黄运地区陷入了“东部泉灌枯竭”与“西部淹涝频繁”的双重生态困境,进而滋生了中国内地最大规模的沙碱地与蝗灾策源地。此外,研究还梳理了民众通过改种高粱、捕鱼维生、私制土硝等方式进行的艰难生态调适。
在社会经济层面,深度剖析了运河城镇经济繁荣的实质及其对农村流民的救济和吸纳作用。认为运河城镇的繁荣本质上依赖于南方物资输入与外来商帮投资,漕船私货夹带形成的“夹带经济”与商旅滞留催生的“候闸经济”是其主要经济动力。这种高度繁荣的城镇经济与本地农村关系并不密切,却在客观上扮演了“社会稳定器”的角色。当周边乡村因旱涝沙碱等生态灾害和沉重赋役而衰败,产生大量破产流民时,繁荣的运河城镇通过朝廷救济,以及提供工商业廉价劳动力、水手纤夫和代役者等大量工作机会,有效吸纳了这些流民,并在灾后引导其“返乡复业”,构建起独特的城乡流民循环模式,维持了黄运社会数百年间的动态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城乡循环模式的运转,完全是建立在运河畅通、城镇经济持续繁荣的基础之上的。这在客观上也为咸丰年间黄河改道、运河断航后,运河城镇迅速衰落、无法再吸纳流民,进而导致城乡循环彻底破坏、整个黄运社会陷入全面崩溃的深层危机埋下了致命的伏笔。
本成果具有显著的学术与应用价值。在学术上,该研究是一项环境史与社会史深度融合的实证范例,提出了一种兼具“动态循环与最终崩溃”的区域社会解释模型,有效反思并超越了传统环境史研究中单一的“衰败论叙事”,深化了学术界对明清黄运地区社会演进的理解。在现实应用方面,该成果为讲好“大运河故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以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生态复兴、文化遗产保护等提供了翔实的历史依据与借鉴。

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