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历史趋势及特点

 

清代寺庙产业纠纷中的国家与社会

吴欣

 [摘要」寺观作为神圣的信仰之地,其产业的买卖租佃关系到多方利益,其中,僧道对寺观拥有经理的权利,而施主或地方士种因捐献或寺观本身的地城性特征也对寺观产业的转移拥有一定的干预权。地方官员则以是否有利于维护风教为宗旨,或打击没收寺观产业,或支持宽容寺观的存在。涉及寺庙产业的诉讼案件充分展示了官、民、僧道之间的判与罚、背离与合作的相互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制衡社会秩序德定的制度性因素。

〔关健词」寺庙产业;刘纷;清代;国家与社会

在传统社会中,僧人、道士多以“空澈为上乘,以虚无为宗旨,四大皆空,六尘不垢”①的形象出现,对于民间“户婚田土钱债”之类应不屑一顾。即便是自身出现种种困惑与矛盾,只要“坚持戒律,格守宗风,参禅悟道”,“朝朝面壁,夜夜蒲团”②,都会使其几“与俗家无涉”③。但事实上,僧人、道士对佛、道的阪依并不必然导致他们对物质生活的漠视,更不用说有些僧、道就是因为生存之原因而遁人空门④。为此,僧道数量的问题曾一度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加强僧道管理并令其还俗的一系列政策⑤。僧道的世俗化以及僧俗矛盾的激化使得有关田土钱债的纠纷不可避免地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在地方官的视野中,并由此形成了官、民、僧道之间判与罚、背离与合作的相互关系。

那么这种建基于信仰但以诉讼形式表现出来的相互关系对于清代的民间社会秩序意味着什么?在寺庙道观与俗众村落社区所形成的空间网络之中,又承载了人们关于信仰与秩序怎样的理解?民间宗教与国家法律在诉讼中的碰撞又在什么限度内得到缓解?以往学界对于信仰与空间问题的研究多从仪式或信仰来源等角度人手,以地方民众作为研究主体来阐发民众对家族组织、社区组织的认同以及国家意识的培育①。而笔者在此则立足于寺庙这个神圣的也是世俗的空间,围绕寺观产业所形成的纠纷来确定不同的社会一文化群体的生存状态、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中制衡社会秩序稳定的制度性因素。

在档案及判犊资料中,最为常见的民事案件就是有关庙、观②产业买卖、租佃、典当等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存在的基本意义不同于一般的产权纠纷案件,因为在庙观产业的归属问题上,我们无法确定谁拥有最终的所有权。一方面,作为寺观的焚献之人,僧人、道士等在庙观中居于“主持”“经理”的地位,这使其在庙观产业的处置过程中具有较多的自主权,以致盗卖庙观产业的情况时有出现。但与此同时,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皇权专制社会中,庙宇寺观这些公共信仰领域应归国家所有,如乾隆帝就曾发布禁令曰:“将丛林古刹之斋田应行清查者秉公查清,编入册籍,禁止售卖。”③再者,那些乐善好施,对寺庙“或增修加葺,或,或缮部不功德之专祠,庶令琳宫永焕,庙貌常新”④的捐献者是否会因捐助之功而对僧、道的庙观产业处置权予以干预呢?并且后两者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僧、道人等对寺观产业的处置?以下笔者将要围绕庙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来探讨地方官、僧道以及施主(或者是庙观所在地域中的民众)三者的相互关系,借助信仰空间中的经济冲突来观察空间地域中的秩序。

一、僧尼、道士对庙产的处置权

僧尼、道士对于所在寺观的财产具有怎样的处置权?《大清律例·户律》中明文规定:“僧道将寺观各地亩,私捏文书典卖者……照例问发。”事实上,不仅寺观地亩不得私自买卖,其他产业的买卖同样也不被允许。例如,山西赵县广胜寺掌院僧人悟有将神前器物私盗当卖,并因借人钱财而私押庙产。事发后,僧人悟有除被给予应有的惩罚外,赵城知县还令“刊石勒碑,稗后之继事者皆得有所凭藉”⑤。在另一则因诉讼而订立的凭约中,这些内容同样得到了彰显:白云寺师徒病故后,约邻、舍主请僧人昌碧承接经理焚献,并约束其“自接之后,务要正守清规,护蓄山林,辉煌三宝,不得私行砍伐”。但昌碧却违反了最初的约定,私自砍伐清代寺庙产业纠纷中的国家与社会—以档案与判版资料为例了树木,遭到地方人等的反对,并诉诸县衙。在昌碧认错后,即订立凭约并刻石为戒①。

以上律条或文约中的规定,无疑显示了僧道对寺观产业不具有所有权,他们不能随意买卖寺观产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庙产没有任何处置权,事实上,他们可以利用住持的身份出租或押佃寺产,以获得香火之资。例如,道光六年,道士谭来悦控称:他的师傅在乾隆二十五年修建了马王庙,因其两边有空地,亦属马王庙所有,遂出租与民人耕种,并造有房屋,后因历经转佃,有民人故意隐为己有,为夺回产权,他不得已而上诉。知县在批判中认定:谭来悦既已住持马王庙,便可收取租佃者的佃钱②。在另一则讼案中,僧人道宽因修庙缺费,将古佛寺田佃给民人租种,但在取赎时,民人却拒不退佃,道宽因此控县③。陕西渭南县同样有道士刘智同控民人租种其庙产抗不交租④。这类案件中,僧道以寺观经理人的身份将其与租种者的经济纠纷上升至诉讼阶段,充分显示了他们对庙产具有一定的处置权。而地方官对僧众的支持又进一步强调了僧道管业租田权利的合法性。例如在宝抵县档案中,有僧人控民人不交租粮,知县判曰:“香火之地庄民分种交租以为住持养赡、修理庙宇之用,不能令一人霸种。”⑤当然,这种处置权利的复杂性也使得僧道的身份变得十分复杂,一方面,在押佃的过程中,他们往往以类似于产权人的形象出现,与租佃人订立出佃契约,如“官魁先

佃约”所示:立佃字人官魁先。今来佃到马王庙余基一处,当日凭道众议定,每年上纳地租钱八千文正。其约钱至四季交与道主收清。自佃之后,任从佃客起造堆货。日后道主修造庙宇,拆屋还基,两无阻碍。今恐无凭,立佃约存据。⑥

该约中,道主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优越境况十分显见,难怪会稽知县孙鼎烈不无羡慕地说:“薄田百十亩,古佛两三完,黄豁脱粟可以果腹,晨钟宵梵可以养性,所谓与人无患,与世无争者,其在斯乎!”⑦

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固定的产权,生活的变故又可能使他们失去这种临时“产权人”的地位。例如,会稽县僧人洪修等人被地方民人告称寺中藏有妇女,知县虽未确信,但仍将洪修等人驱逐出境,并谕令地方绅曹再举戒僧接管寺产。该案首先阐述了这样的意义:僧人只有在主持寺观庙宇期间才具有庙观产业的部分处置权,而其一旦还俗或离开,其处置权也就随即告失。

在诉讼案中我们看到,一个实际掌握寺观焚献的住持,其对庙观产业的处置权也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有赖庙观产业最初的来源—寺观庙宇及其房屋地产等等是由捐献得来还是僧道自带出家。对这种来源的探讨,将进一步揭示僧俗之间的互依互存而又相互砒砺的现实,以及僧、道人等在财产占有问题上所享有的权利。

二、舍主及绅民等对僧道寺观产业处置权的干预

关于寺观的创建,康熙皇帝曾针对“僧道与民争产”的问题,于康熙五十年申明了创建寺庙之禁:“近见直隶各省创建庙宇者甚多,建造寺庙则占据百姓田庐。既成之后,愚民又为僧道日用纠集银钱,购买贫人田地给予,以致民田减少。……著各省督抚及地方官除原有寺庙外,其创建增造,永行禁止。”①乾隆五年颁布的《钦定大清律例》中对庙观创建的程序也予以了规定:“民间有愿创造寺观神祠者,呈明该督抚具题,奉旨方许营建。若不俊题请,擅行兴造者,依违制律论。”②可见,民间庙宇的创建在官方宏观控制中受到了种种限制,但这并没有阻止民间信佛向道的信心,正如戴兆佳在《天台治略》中所言:“此辈盘蠢无知,语以律例或迭而不悟,告以因果报应未有不瞿然而起者。”③这种令地方官感到十分不解的情形正反映了国家法律与民间信仰在民众心目中的差别,民间信仰以一种互惠的形式让人们在“诸神救劫”的说教中获得了精神上的支撑以及实际生活的需要,其人格化与“泛灵性”的特征具有足够的亲和力;而法律则以强制性的面孔体现着主权者的意志,作为人们行为的底限,它所带有的惩罚性的恐怖使人们容易对法律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心理对抗,并由此形成无知而无畏的行为,而舍主施舍建庙的行为就是典型之例。舍主施舍田亩修建庙宇一般都要订立文约,文约的格式及内容大致如下:立出舍人杨春复、杨春荣、伍良栋、杨登弟。

情因先年故亡,杨春复见得西山白云寺荒山一段无人管理,刹自兵灾后墓址岿然独存,兄以目击心伤,故尔协同亲邻开辟招佃,毫无紊乱。不料兄故未能创建安僧,延搁至今,所以两邑人等目观虎峰山有观音灵感显应。十方各州县无不来朝,析祷皆应。是以春荣、登第等情愿请凭其八两甲人等,交与住持僧校林以作脚魔,彼时立白,并未需索僧人之资。其有边界:东抵……西抵……南抵……北抵……其有边界不清,系舍人承值,是非口角,不得遗累僧人。倘后僧人滋卒,立即另佃。自舍之后,任僧管业耕种,兴创修理,舍主不得别生异言。此系情愿舍出,并非他人所动。今恐人心不古,立此舍约一纸交僧存据。④

这一舍约首先明确了舍主施舍的原因在于神灵的灵验,其中隐含了舍主请求神灵倍加庇护的期望。其次它也含混地指出了舍主与僧人之间彼此约束的关系。对舍主而言,明确了土地转让的事实;对僧人而言,凭此约可以“管业耕种,兴创修理”,但前提是不许“滋事”。滋事一词在此没有明确含义,从道光朝河南省洛阳县一则施主的控状中我们或许能概见其内涵:申家岭、高家岭、郝家湾、李家寨、下磨村五村共有圣母堂一座,香火地一百七十亩。下磨村地方有法云寺一座,香火地二百一十七亩。道光二年,圣母堂的住持傅文因窝窃被地方士

绅曹士秀等告县并被逐出①。住持傅文的窝窃行为显然就是“滋事”的具体内容。在另一讼案中,四川巴县举人向澄和严清也因先年曾祖舍地创建白衣庵而对白衣庵尼姑通宗与人通奸的“滋事”行为予以干涉,并请另立僧人②。

在这里我们所要关心的或许并不是僧人“滋事”的内容与原因,而是施主或舍人为什么会对寺观僧人的“滋事”行为具有“说话”的权利,以及这种权利又是如何行使的。很明显,舍主的权利来自于他对寺观地亩钱财等物质的施舍,例如前举乾隆年间施舍地亩的杨春复、杨春荣等人的子孙在道光七年因老僧病故而再请焚献,他们'">山东运河区域的经济发展渐趋停滞,其政治、经济、文化地位迅速跌落。可以说,山东运河区域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黄河流域农耕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一个典型。

 

一、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历史趋势

 

明清时期的山东运河区域经历了一个从荒僻到繁荣,又渐渐沉寂的类似马鞍形的社会变迁过程。具体而言,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明初至正德年间为第一阶段;嘉靖至清嘉庆年间为第二阶段;道光至清朝灭亡为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从荒僻到经济复苏。山东运河区域位于华北平原的东部,属于黄河下游地区,在历史上是开发较早的农业区。直到隋唐时期,这一带都是经济发达、文化昌盛之区,特别是与山东省东部比较,鲁西一带平原辽阔,人口稠密,农业手工业发达,是古代山东的经济、文化重心之所在。然而这样的状况至唐代以后便发生了变化。五代、宋、元时期,北方长期处于游牧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兵燹频仍,瘟疫流行与水灾旱荒肆虐,使华北平原的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土地荒芜,人口凋零,城镇衰落,商人裹足。鲁西地区也无可避免地陷入了贫困化、边缘化的窘境。明朝建立时,鲁西一带成了全国屈指可数的经济残破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万历《东昌府志》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东昌府18个州县的民户只有6870户,平均每个州县380多户,抵不上当时江南的一个普通市镇。可见明朝开国之初,这一带几乎已沦落为中华帝国政治与经济的边缘区。

明初,朱元璋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采取了鼓励垦荒、移民屯垦等一系列措施。鲁西地区就是重要的移民填实区。在《明实录》中有洪武、永乐两朝数次向鲁西地区移民的记载①,据当代学者考证,明初全国移入人口最多的是山东、河南、北平三地,而鲁西则是山东移民最多的地区②。大规模的移民屯垦,使鲁西经济渐渐有了恢复,但继之而至的是长达4年的“靖难之役”,鲁西又成主要战场。这场战争双方投入的兵力总数达百万,在德州、东昌一带几进几出,争夺异常激烈,造成居民大量死亡,经济荒凉的局面重又加剧,百姓流徙,商贾不通。永乐元年(1403)春季,临清税课局只收到商税29贯500文,明成祖不得不下令暂缓收税③。永乐九年(1411)重新兴工开挖会通河,为使新开山东运河两岸有足够的民力民财供役费,明成祖继承了太祖的移民政策,数次迁徙青、莱、登三府民丁屯垦于东昌、兖州等地④。经过明太祖到明太宗大约50年的移民填实运动,鲁西一带渐渐恢复了生机。而永乐九年开始重新疏浚大运河,给这一区域带来了社会全面复苏的机遇和活力。到宣德、正统年间,在运河安流通畅了数十年后,鲁西沿运州县基本走出边缘化的窘境,开始了繁荣期的到来。

  第二阶段:从经济复苏到全面繁荣。首先,京杭运河贯通推动了运河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各种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东昌、兖州二府境内大部属黄河冲积平原,土质砂壤,地势平坦,河泊纵横,日照充足,宜于植棉。这种地理条件使运河两岸成为明清两代山东主要的植棉区。其中,地处山东运河北段的东昌府由于植棉历史早,量高、质好而成为全国著名的产棉中心。嘉靖《山东通志》称:“棉花,六府皆有之,东昌尤多”⑤。又载:全国额定课赋棉花绒246559斤,仅山东省就征收5245斤,占21%强;其中93%征自东昌、兖州、济南三府。三府之中,东昌又占30%以上。明朝嘉、万年间,山东沿运州县以向江南销售大量的棉花为主而获得了加入全国性市场流通的机遇。清朝康熙至乾隆年间,鲁西居民用从江南人那里学到的棉纺技术,将棉花加工成棉布销售往西北、东北边塞及京津、胶东一带,从江南棉布市场的附属性原料产地一跃而成为向西北、东北大量出售棉布商品的产地。在全国性的商品流通格局中,鲁西地区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从被动卷入市场到主动参与竞争,这正是山东运河区域经济实力增长、商品经济繁荣的重要体现。

同棉花业生产迅速发展一样,明朝中后期,山东运河区域的烟草生产、果品栽培等,也以大运河的南北通达、易于转售而获得了长足发展。兖州府及济宁周围是山东烟草生产加工的中心,在济宁“环城四五里皆种烟草,制卖者贩郡邑,皆遍富积巨万”⑥。至清代后期,山东运河区域的烟草种植与经营发展更为显著,滋阳、宁阳、汶上、邹县、东阿、金乡等地的烟草每年总产量均在百万斤以上。而济宁州的烟草产量每年更达数百万斤,并伴随着出现了大规模的烟草加工业。果品生产与经营在山东运河区域也占有重要地位,鲁西一带本来就盛产梨枣,运河开通后,由于销售市场的拓展,更给传统果品生产以极大的带动。在东昌府的恩县,自明成化年间起,农民便在马颊河两岸广栽枣梨、桃李诸果树,由此形成“凡五六十里”的大面积果树林带,当地农家依靠“枣梨桃李之属,获利颇多”⑦。在堂邑、博平两县,由于种植梨枣普遍,“堂梨博枣”传为一郡之谣,言其“产多耳”⑧。阳谷县地近东昌府治,梨枣栽植颇为兴盛。东昌一带的梨枣除供应本地外,大部分都随回空漕船销往江南,“每岁以梨枣附客江南”,以换取银两作为日用及交纳赋税⑨。其他如曹州的柿饼,武城的桃子,冠县的鸭梨,峄县的柿、楂、杏、桃等等,也都经由大运河销往南北。据许檀教授的考察研究,清代乾隆年间,

①如:洪武八年迁山西潞州、山东即墨民3300户于临清(康熙《临清州志》卷2,《赋役》)。洪武二十一年迁山西泽、潞州民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等处闲旷之地置屯耕种(《明太祖实录》卷193)。洪武二十二年徙山西沁州民于北平、山东、河南旷土耕种(《明太祖实录》卷197),这里的山东概指鲁西的东昌府一带。洪武二十五年徙山东胶州等处民于博平(康熙《博平县志》卷1,《明太祖实录》卷236, 239)。又徙登、莱二府贫民无恒产者5635户,就耕于东昌(《明太祖实录》卷216)。洪武二十八年以东昌“地之茺闲者尚多”,徙青、兖、济南、登、莱五府民1051户, 4466口就“东昌开垦闲田”(《明太祖实录》卷236, 239)。

②《台湾学者徐鸿论明初的人口迁徙》,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87年第6期。

③《明太宗实录》卷19。

④《明太宗实录》卷77、81。

⑤嘉靖《山东通志》卷8《特产》。嘉靖《永春县志》卷4《杂赋家桑·绢布》。

⑥王培荀:《乡园亿旧录》卷8。

⑦乾隆《平原县志》卷3,《食货志·特产》,引明《恩县志》文。

⑧《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19,《博物汇编·草木典》。

⑨康熙《唐邑县志》卷16,人物。

山东梨枣等干鲜果品,经运河仅运往江南者,每年就达5000万—6000万斤之多①。

总之,从明代中后期开始,山东运河区域经济作物的商品化生产,使城乡商品贸易日渐活跃,农副产品加工获得普及与发展,这对于鲁西经济的繁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以土地产品为原料,通过再一次的劳动投入获得一个附加值,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拓宽了道路,增加了财源;同时还吸纳了大量城乡人口就业,由此带动了运河沿岸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全方位发展与繁荣,缩小了同江南发达地区的距离,使鲁西平原从欠发达地区跃入了较发达地区的行列。

其次,明清时期京杭运河在山东的贯通,促进了沿岸城市的发展繁荣,使山东运河区域形成了一条明显的城镇带,这个城镇带在嘉万至康乾时达到鼎盛。济宁、临清、聊城、德州都藉运河之力而入全国30几个大城市之列,鼎盛一时。这些城市,原先都是州县治所,是一个区域的政治中心。永乐以后由于运河管理维护及转运漕粮的需要,又设置卫所、增建仓廒乃至创设税关,军事地位和经济地位大幅度提升。明朝中期以后,这些城市无一不规模大扩,人口大增,客货汇集,商贸繁荣,使它们从以前传统的政治型城市发展成政治、经济、军事并重的综合性大城市。张秋、南阳、谷亭、夏镇、台庄、阿城等跨运河而起的中小城镇,尽管在建置上只是县级行政单位下辖的镇,但由于它们都是山东运河沿岸的水陆码头,担负着巨大的漕粮转输、客物卸运等经济功能,地位十分显要,因而这些城镇十分繁荣,往往都成为州县治所外的又一个经济中心,有些镇甚至在镇城规模、市场功能及人口密集等方面超过了州城、县城②。其他如济宁的鲁桥镇、安居镇、长沟集都在运河贯通后变得“居民稠密,商贾辐辏”③;东阿县除铜城、新桥外,还有南谷镇、杨刘镇、利仁镇、关山镇、王古店镇④;德州陵县之神头镇、凤凰镇、滋博店、柏林店、盘河店⑤;清平县之魏家湾、新集、康家庄⑥;聊城县之李海务、周家店,冠县之贾镇、清水堡,阳谷之七级镇,武城之四女寺等等。这些市镇,有的是因运河贯通而新兴,有的则是在宋元时期旧镇基础上枯木逢春般的重新振兴。正是由于它们的存在和繁荣,才使山东运河两岸及其腹地州县的大量农副产品得以汇集,通过大运河贩往南北各地,由各地贩来的各种日用品也通过运河输往这些市镇,然后再输往腹地的广大城乡。这些遍布城乡的商业性市镇,使山东运河区域实现了与其他经济区的广泛交流,从而更加快了本地社会经济变迁和文化变迁的步伐。

嘉万至康乾时期的300多年间,是山东运河城镇蓬勃兴起、繁荣鼎盛的黄金时期,众多城镇的涌现,极大地促进了山东运河区域农村城镇化的历史进程,变革着旧的社会关系,孕育着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使山东运河区域在明清社会的变革中,彻底摆脱了五代、宋元时期边缘化、落后化的窘境,进入了时代的前列。

第三,明后期至清前期,山东运河区域的商品经济的繁荣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嘉靖、万历年间,山东运河区域不仅崛起了一大批新兴的工商业城市,而且形成了城乡结合的市场网络体系,吸引了全国各地客商前来转贩贸易。江南商人转售棉花绸缎,西北商人贩运粮食布帛,闽广商人以糖茶、纸张打开山东市场,江西商人用磁器换取麦豆,辽东商人的人参、貂皮畅销鲁西,胶东商人的鱼盐海味进入内地城乡……来自五湖四海的各大商帮,在山东运河区域,或开庄设店,或长途贩运,或建立会馆,或组成商行,将鲁西平原带入了五彩缤纷的商品经济的海洋。

明朝弘治年间,临清的商业规模已闻名天下。朝鲜使臣崔溥在弘治元年从宁波经运河北上京师,路过临清时,在日记中写道:临清“在京师之要冲。商贾辐辏之地。其城中及城外数十里间,楼台之密,市肆之盛,货财之富,船舶之集,虽不及苏杭,亦甲于山东,名于天下矣”⑦。临清商业兴盛的时期,汇集的店铺至少在五、六百家以上,如果再加上各种类型的作坊店铺、市集商贩,临清的大小商业店铺当超过千家⑧。临清凭借着运河

①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335, 356页。

②如张秋镇,在万历三年扩建,城周8里,“商贾刀泉贸易肩相摩,万井乐业,四民衣食于闤闚者不谛外府”(于慎行《安平镇志序》)。当时张秋镇归属的东阿县城城周4里多,泰安州城城周也只有7里多(见道光《东阿县志》卷5,乾隆《泰安府志》卷6)。

③乾隆《济宁直隶州志》卷2,《里社》。

④道光《东阿县志》卷2,《镇集》。

⑤道光《陵县志》卷5,《集市》。

⑥宣统《清平县志》卷5,《食货志》。

⑦葛振家:《崔溥〈漂海录〉译注》,线装书局, 2002年版,第134页。

⑧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163页。

和卫河交通优势,南抵苏杭,西及汴梁,再加上纵横相连的其他水陆交通线,使临清的商品运销所及除山东本省外,遍及京师、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甘肃、湖广、广东、江西、福建、安徽、江苏、浙江以及关外的广大地区,甚至运及西藏、内蒙等边疆地区。

聊城从明初即为东昌府治,本来是典型的政治型城市。从明朝中期起,该城以地濒漕河而成为“商贩所聚”之处,经济功能得到迅速发展。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聊城的商业经济达到鼎盛。“四方商贾云集者不可胜数”①。从至今保存完好的聊城山陕会馆的各块碑记来看,聊城的商业规模在清后期的鲁西一带是首屈一指的。据嘉庆二十二年“山陕会馆接拨厘头碑”的碑阴,刻有捐资的363家商号,道光二十五年“重修山陕会馆戏台山门钟鼓亭记”碑的碑阴,镌刻抽厘的366家商号。同治四年“山陕会馆众商续拨厘金碑记”的碑阴刊刻的捐资商号则多达953家。而据记载,聊城商人中“西商十居七八”,以此推算,全城的商业店铺应在1300家左右。清后期聊城的商业贸易范围已遍及整个华北地区,据嘉庆年间的三块碑文记载,在几次修建会馆的活动中,分布在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各地的山陕商人商号都参与了捐资,这些商号的经营地主要有朱镇、周口、汴城、郑口、泊头、深州、东明、天津、归化、榆次、张家口、太谷、介休,以及山东的汶水、夏口、濮州、蒲台、梁家浅、阿城、靳口、长清等。可以说,在清朝后期,由层关叠征和战乱导致临清商品经济迅速衰落的同时,商人们大多移镇东昌府城聊城,使其继临清之后担当了山东运河北段商业枢纽城市的重任。

他如济宁、张秋、德州等商业城市的繁荣无一不是在明后期至清前期达到鼎盛,尽管明清易代之际的战争使山东运河区域的商业繁荣遭受过打击,但因其基本的社会环境、地理条件没有遭到太大损坏,故经过清初几十年的恢复,大多又重新崛起。从宏观上观察可以发现:临清、张秋的鼎盛期是在明朝嘉靖至万历年间,而聊城、济宁、德州的商业经过明清易代后,在乾隆至道光年间达到高峰。这种此起彼伏的商业中心变迁格局,使山东运河区域在明清两朝数百年间,保持了对外商业交往的活力,一直是全国性商业市场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在会通河畅通的300多年间,山东运河区域像一块吸力极大的磁铁,吸引四面八方的人口大量聚集在沿运城镇,彻底改变了元末明初这一带人烟荒芜、荆棘遍野的状况,使这里成为全国人口密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明朝初年,运河流经的东昌、兖州二府及德州一带,经过数十年的移民运动,初步改变了以往残破荒凉的局面。而永乐后会通河的畅通,使这一带社会经济逐渐恢复,人口也迅速增长起来,到嘉靖年间,曾一度作为大量移民输出地的山东东部的青州、登州、莱州三府,其人口总和已明显低于西部东昌、兖州、济南三府的人口之和,显示出山东的人口重心已随着西部经济重心地位的恢复而由东向西的转移趋势。参见下表:

嘉庆五年(1526)山东各府人口统计表②

府别面积

(平方公里)人口数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济南府28700 2102935 73. 27

兖州府35500 1702376 49. 95

东昌府11300 578804 51. 22

青州府26000 1689946 64. 99

莱州府14500 881371 60. 78

登州府16900 447142 26. 46

合计132900 7402574 (平均)55. 72

明代中叶山东全省人口共740余万,而东部的三个府已有438万多口,占到全省总人数的59%。据当代学者研究,明朝后期运河区域的东昌、兖州二府是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东昌府的人口的增长率为8‰,全省的平均人口增长率为4‰,东昌的人口增长速度为全省平均数的两倍;兖州府在洪武年间编862里,明中期后增加至1110里,多出了248里,占同时期全省增加372里的2/3,可见其人口增长也超过了一般水平③。正因如此,东、兖二府从明初人口最低而迅速接近全省平均分布密度。经过明中期以前150多年间的生殖繁衍,山东西部的运河区域已经人烟稠密,户口殷实。以至于嘉靖年间的《山东通志》撰者称:“济南、东兖颇称殷

①聊城山陕会馆藏嘉庆十四年《春秋阁碑文》。

②此表据许檀教授《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发展》之表2-1改制而成。

③参见李令福:《明代山东省人口发展的时空特征》,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3期。

庶。而登莱二郡,沂济以南,土旷人稀,一望尚多荒落。”此后,随着经济的继续发展,到清代中叶,山东人口增长至2890多万,道光年间突破3000万,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几个人口大省之一。在运河畅通的300多年间,山东的人口翻了两番,人口密度也从每平方公里五六十人增至200余人,临清州的人口密度甚至超过了400人。参见下表:

嘉庆二十五年(1820)山东各府人口统计表①

府州面积

(平方公里)人口数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临清州2400 1083743 451. 56

曹州府11700 3177027 271. 54

济南府14800 4014819 271. 27

济宁府3500 889350 254. 10

东昌府7000 1696656 242. 38

泰安府10500 2473415 235. 56

青州府15500 3318763 214. 11

莱州府16000 3374017 210. 88

武定府10900 2191389 201. 04

兖州府14200 2617871 184. 36

登州府18400 1912501 103. 94

沂州府22900 2181379 95. 26

合计147800 28930930 (平均)195. 48

由此表可知,运河流经的山东西部的各府州的人口增长明显高于东部,人口密度居前五位的临清、曹州、济南、济宁、东昌诸府州,皆是运河流经及辐射的地区。人口分布密度明显地呈现出东低西高的差异,说明山东省的人口重心已经完全移到西部运河流域。

以上两表中所显示的还只是各州县的编户平民的分布密度。除此之外,在沿运各州县,特别是各周转码头、大小城镇还分布着不少护堤管河的卫所军士,以及难以计数的运军水手、游宦侨商、贩夫走卒、百工巫觋、僧道倡优、游民乞丐等庞大的流动人口。在诸如济宁、临清、张秋这样的商业中心城市,往往是外来流动人口的数量超过当地的编户齐民。乾隆年间,济宁州人口为67197户, 377293口,平均每户5. 6人②;据此,济宁城居人口应接近12万。而同时期外来商贾游宦、漕运官兵等流动人口更是“车者、舟者、负者、担者日不下千万计”③,每年至少有四十五万人次之多。临清亦是如此,据万历《东昌府志》载,明中期临清人口为30823户,若以每户5人计④,则临清城居人口应为15万以上。这时为临清商业的最繁盛期,每年的流动人口川流不息,以至于有记载称:“城之中……绅士、商民近百万口”⑤。这样的记载多少有些虚夸的成分在里面,不便完全相信。但在临清鼎盛时,全国各地的客商游宦蝟集而来却是不争的事实。仅以商人而言,在临清的各大商帮就有:徽州商人、江浙商人、山西商人、南京商人等,使临清以“聚贾”而闻名,客商构成了临清商人的主体,而以徽商居多,以致人称“山东临清,十九皆徽商占籍”⑥。其次是苏商,资金雄厚“岁进布百万有奇”⑦。这些大商帮也带动了许多小商贩的增多,使临清居民的构成,呈现出“商贾多于居民十倍”的状况⑧。在漕运兴盛

①此表据许檀教授《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发展》之表2-2改制而成。

②乾隆《济宁直隶州志》卷2,《里社》;卷5《丁口》。

③《济州金石志》卷5。

④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30《东昌府户役考》记载:今东昌府“天顺间户五万四千二百三十九;口四十二万四千四百九十四。”依此计算,天顺间东昌府的户、口比为1: 7. 83人,临清属东昌,亦应如此,但此比数明显偏高;而万历《东昌府志》记称临清户口为30823户, 66745口;户、口比为1: 2. 1,又明显偏低,二者都很难认作真正的户、口之比。故皆不取,而选择了中

国封建时代小农社会最常见的"五口之家"的概量,将万历年间临清的户数30823,乘以5,得出的人口数据应该是较为符合历史实际的。

⑤《明清史料》甲编,第923页。乾隆《临清直隶州志》卷2,《市街》。

⑥谢肇淛:《五杂俎》卷14,《事部二》。

⑦乾隆《临清直隶州志》卷11,《市廛》。

⑧乾隆《临清直隶州志》卷2,《市街》。

时期,政府的漕运官兵有12万人之多,每年他们都要在运河上往返一次;同时,根据经由运河的商品流通量来推测,同时期的往来客商数量也不下于20万①。漕运官兵和往来客商再加其他谋生人员,其数量每年都在数十万人次,大大超过沿运州县的定居人口。

总之,在明朝嘉、万至清朝嘉、道的300年间,山东运河流域种植业的发展,城镇的勃兴,市场的繁荣,人口的增长等等使鲁西平原充满了活力,也达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顶峰。

第三阶段:从全面繁荣到衰落沉寂。清朝中叶以后,清廷的政治日趋昏暗,吏治败坏。从嘉庆(1796—1820)年间起,沟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因河政废弛年久失修而“淤塞日甚”。嘉庆六年,黄河在丰县决口,决洪“由丰、沛北注金乡、鱼台,漾入微山、昭阳各湖,穿入运河,漫溢两岸”②。由于黄河水携带大量泥沙,决口后在漫流地及运河中沉淀,致使运道浅塞。道光十八年(1836),“因运道浅阻”,清廷曾下令“暂闭临清闸”。咸丰六(1856)黄河又在丰县决口,使“山东被淹,运河漫水,漕船改由湖陂行。”③对于这一次次的黄河决口冲运,清廷也花费了大量物力财力去挑挖、修治,但由于吏治的腐败,上下离心,治河往往是费财无数,却终无成效,河工反而成了各级管河官员贪赃自肥的渊薮。久而久之,黄河越治越溃,运道越淤越塞,周流300多年的京杭大运河开始丧失其强大的运输能力。

道光四年(1824)黄河冲决洪泽湖东的高家堰大堤,冲毁运道,运河水量骤减,漕船挽运十分困难,朝中大臣建议改海路运输漕粮。次年,清廷批准江浙漕粮改行海运⑤。由于反对者众多,苏南漕粮海运一年后又复归河运。但是,这毕竟是自明代疏通大运河以来,漕运方式的第一次重大变化,也是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此后,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南北交通阻隔,河运更“停止十有余年”。特别是咸丰五年(1855)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决洪“由长垣、东明至张秋,穿注大清河入海”④,把山东运河拦腰斩断。此时,清廷的主要精力用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无意修治黄河和运道,“仅堵筑张秋以北两岸缺口”而已。由于运黄相交,黄河沉积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故从此山东运道淤塞更甚,仅靠年年挑挖维持少量运输,每年运送漕粮10万石,较之海运,仅四十分之一。到1900年,清廷下令湘赣等6省漕粮一律改折银两,河漕运输遂告终止。此后,山东运河段闸坝不修,河水枯竭,许多段落连小船亦不能通行,运河在山东境内的经济功能消失了,遂使居于交通要冲的鲁西平原,顿失经济地理优势,逐渐走向了衰落,趋于沉寂。政府漕运方式的改变是明清时期山东运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从马鞍形的顶峰向下迅速滑落的根本原因。

除了优越的经济地理地位逐渐丧失而外,山东运河区域还同时遭到了此起彼伏的战乱的摧残和打击,这对于鲁西社会的由盛转衰无疑是雪上加霜,更加快了它日渐败落和边缘化的步伐。正当山东运河区域社会经济繁荣昌盛的乾隆年间,鲁西爆发了震动朝野的王伦起义。乾隆三十五年(1774)八月,山东寿张县清水教(白莲教的一支)首领率领教徒起义,聚集数千人,连续攻占了寿张、阳谷、堂邑,一路沿运河北上,最后攻占了咽喉重镇临清。清政府连忙调兵遣将到临清周围,对起义军进行围剿。王伦领起义军顽强抵抗,经过20余天的激战,终被镇压下去。这场起义对于整个清帝国来说也许只能算是局部的和短暂的动荡,但对于临清,却是致命的一击,近一个月的对峙攻杀,使临清商贾市民大批逃亡,店铺倒闭,最后繁华的中州工商业区变成一片火海,“土城遂毁”⑥。从此,昔日的繁荣再也不能恢复起来。到咸丰、同治年间,山东运河区域又经历了第二次战争洗劫。咸丰元年(1851)洪秀全在广西发动了太平天国起义,于咸丰三年(1853)三月占领南京。稍后,太平天国北伐援军和捻军相继转战山东,运河沿岸饱受官军欺压和天灾之苦的贫苦百姓群起响应,相继爆发了鲁西南长枪会起义、鲁西北白莲教起义和宋景诗起义以及捻军起义等这些地方性农民起义,少者数万人,多者十数万人,均转战于运河沿岸附近州县。清廷为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征调大批军队麕集山东,运河两岸的城镇与乡村迭遭兵匪劫掠,损失惨重。咸丰四年(1854)金乡一役,该县城“周、苏、张、李诸著姓荡然俱尽,遇害者九万余人”;巨野一段,死者“二千人”⑦;“寿张一战,商民死近

①参见许檀:《明清时期的临清商业》,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二期;《明清时期运河的商品流通》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一期。

②③④ 《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⑤《清宣宗实录》卷79,道光五年二月。

⑥民国《临清县志》第1册《大事记》。

⑦李百盈:《甲寅兵难记》,民国《单县志》卷18。《临清地方史志》1988年第一期第49页。

千名”①;冠县一役,城内住民和乡人避难者及无噍类,……或云此役殉难者二千余人”,“或云四千六百人,连被掳者,或以万记”,“官署民舍半为灰烬”⑨。临清遭到的浩劫则更为严重,咸丰四年(1854)四月,清军与太平天国北伐援军在临清经过一个月的激烈争夺,“城内庙宇、廨署、市庐,民舍,悉付焚如,榛莽瓦砾。百年元气不复,洵建城以来未有之浩劫也”,与此同时,“死难官绅五六十员,兵民八千七百三十一名,妇女七千六百四十一口,失性命者尚不可偻指数”○10。其他没有经过战争拼杀的城市,如德州、张秋等也因战火蔓延,商路断绝,商民歇业,客商逃离,而导致商业停顿。清廷各州县官吏,为守土自卫,又搜刮民膏大办团练,修筑城墙、寨堡,其经费大多勒派士绅商民捐输,使工商业资本遭受极大损失。兵匪劫掠,城市残破,百姓丧亡,商贾破产,这一切,构成了山东运河区域衰落的社会原因。

  清代后期,遭逢运道淤塞和兵戈扰攘的双重打击,鲁西的社会经济状况一落千丈。从嘉庆以降,临清关税出现大幅度下降。道光二十七年(1820),已降至4万多两○11,同治、光绪年间税额更形萎缩。

与关税额的日益萎缩一样,临清的街市也日益破败萎缩,至清末时,昔日繁华的土城工商业区,已缩小到“北至天桥南关,东至鳌头矶至卫河”的中州一带,西部除入城孔道附近的市容尚可维持外,其他街市已“倒闭”。砖城的街市也虚有其表,“其广积仓街再北无居民”,“北营左近皆荒场,居民艺禾黍,”“西门三、二人家已不成其为街市”,“北门之内,则白骨如莽,瓦砾苍凉”○12。整个临清市井萧条,较之昔日的全盛时期已面目全非。在山东运河区域,临清的衰落最具悲剧性,也是最具典型意义的,城市人口也从数十万跌落到清末的4万人左右,此时,有一位路过临清的外国旅行家说“城内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空空荡荡”○13。东昌府治聊城的衰落比临清要晚一些,在黄河改道前后,它由于没有像临清那样直接遭受战争的蹂躏,还一度保持着原来的状况。19世纪60年代,人们还认为聊城仍是个“非常重要的城市”,“店铺可与天津和上海相媲美”⑦。但到后来,由于船路长期不通,山东北段运河废弃,大批的山陕商人逐渐撤离了东昌府,只留下一座人去楼空的巍峨会馆。本来聊城的商业全靠西商支撑,他们的大批迁移,使东昌城顿显萧条,商业迅速衰落。宣统《聊城县志》对此变故描述说:聊城“殷商大贾,晋省人为最多,昔年河运通时,水陆云集,利益悉归外省,土著无与焉。迄今地面萧疏,西商俱各歇业,本地人谋生为倍艰矣”。运河名镇张秋的衰落起于咸丰年间的战乱,由于太平天国北伐军经张秋北上时杀掠过重,商民死千余人,经营典当业的客商几无幸免者,使承平数百年、以“丰盈富利”著称的张秋古镇惨遭重创,一蹶不振。咸丰五年(1855)黄河改道北下张秋夺大清河入海,会通河被拦腰截断,过往船只受阻。后为维持漕运,又开凿了陶城埠至阿城的新河,官商船舶只改道陶城埠北上或南上,不复经过张秋,张秋镇更加衰败下去。光绪二十七年(1901),漕粮全部改折,会通河漕运停罢,河床淤废,渐成平陆。张秋镇失去了水运之便,其东、南又为黄河阻隔,由原来的“贡道之通渠”一变而为交通死,兼以变乱迭经,故“始而萧条,继而凋零,不啻迅风之扫秋叶,百年之间,城廓是而风景非”⑧。数百年名镇沦落为偏邑僻壤。德州的社会经济本来就不如临清、东昌、张秋发达,咸丰以后“商埠开而京道改变,漕运停而南泊不来,水陆商务因之大减”⑨。运河废弃后,更是“民生凋敝,日渐衰落”○10。漕运的停止使德州失去了“神京门户”,“九达天衢”的重要地位,城市的衰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特点

 

社会变迁是一种客观发生的历史进程,古今中外任何国家和社会无一不处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之中,只不

⑧光绪《寿张县志》卷10。

⑨民国《冠县志》卷10。

10《临清地方史志》1988年第一期第49页。

11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第165页。

12《临清地方史志》1988年第一期第49页。

13⑦ 阿姆斯特朗:《山东省地理、历史概况》,第67页。转引自(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页。

⑧民国《增修阳谷县志》卷1;民国《德县志》卷18。

⑨民国《德县乡土志》,《户口》。

10民国《德县志》卷18。

过在变迁的深度、广度、速度,以及动力、影响等方面有所差异,即在社会变迁的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明清时期,随着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日趋僵化没落,封建社会内部已经孕育着诸多新的社会因素,再加之西方文化开始渗透,使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和文化心态发生动摇,形成“天崩地拆”的时代裂变。因此,在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强烈与深刻的社会变革。山东运河区域的社会变迁就是这一整体性社会变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特殊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这一区域的社会变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较为突出的特点。

第一,社会变迁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外部。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也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转型期。这种过渡和转型,其动力主要来自于社会内部各种矛盾的冲突和新的社会因素的增长。在社会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江南地区地处京杭大运河的南端,与处于京杭运河中段的山东运河区域相比有着许多后者所不能企及的优势。江南所在的长江下游平原,自古以来就是最适宜农耕民族定居繁衍的“金三角”①:湖泊众多,水源丰富,交通便利,气候适宜,雨量充沛,土质肥厚,十分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东晋以后,随着中原人口的大量迁入和经济开发,江南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持续上升,自唐宋开始就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到明清时期,江南区域社会的发展更出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自然地理条件的优势,使充裕的劳动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这一时期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个体农民与土地所有制占有绝对优势,以及地租形态、租佃关系的变化,调动了个体农户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自主性,创造出以农业为主,农、林、工、商业相结合的综合型的产业结构,扩大了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刺激了一大批商业市镇和手工业专业市镇的勃兴;同时商品流通的活跃和商业经济的发展,逐渐侵蚀了传统的生产关系,使长江三角洲一带最早出现了新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社会生产领域里的深层变动又导致了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思想文化的进步,江南成为新型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及思想潮流的先导。这一切使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率先进入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对此,许多前贤均已作出过精到的论述②,兹不赘言。已有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明清时期江南区域内部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该区域社会的全面变革。即明清时期江南发生的社会变迁是以其自身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为动力的,是一种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社会变迁。

与江南相比,地处华北平原的山东运河区域在明清时期的社会变革,则表现出较大的依赖性和被动性,即此一区域的变迁动力主要的不是来自于区域经济自身发展的推动,而是得力于客观地理条件的改善和国家政策的调控。如前文所述,在会通河浚通之前,山东西部平原既没有交通优势,又缺乏植优势和资源优势,农业、手工业及商业均不发达,加之连绵不断的战乱和灾荒的轮番摧残,因而在中国的经济重心南移之后,这一带曾一度陷入贫困落后和边缘化的困境之中,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极为缓慢。明朝前期京杭运河的南北贯通,顿然提升了鲁西平原的交通条件和政治经济,形成了综合的区位优势;而国家漕运政策的实施,又使山东运河区域成为联结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的关键性枢纽通道,大量的漕运管理机构和重要粮仓、税关设置在沿运州县,被视作“南北之咽喉,天下之大命”③,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南北物资周流,官兵士绅往返,行商贩夫经营使这一区域由闭塞到开放,不断吸收、融合其他区域的物质和精神的精华。在这一切外来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山东运河区域在城乡结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文化结构等各方面发生了十分突出的社会变迁。

当然不能否认,在没有外力推动的情况下,鲁西平原也会沿着自己的道路平稳地向前发展,也会随着整个社会的进步在某些发面发生一些变化,但由于受区位环境、人口与技术条件以及传统儒家观念的制约,其变化的深度、广度和速度肯定不如运河贯通后那样强烈,也不会像江南那样以自身的综合优势走在全国各大区域社会的前面。所以,京杭运河的南北贯通和明清两代国家倚为命脉的漕运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鲁西平

①参见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 1989年版,第1页。

②参见洪焕椿、罗仑:《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研究》(杭州大学出版1994年版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等著作的相关章节内容。

③董恂:《江北运程》卷1。

原的命运,使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转型期,风云际会,大起大落,为后人研究、认识中国古代区域社会的发展模式,留下了一个独具特色又发人深思的标本。

第二,吸纳融会各区域文化的精华。由于会通河的一脉周流,以及以此为轴心的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的形成,使明清时期的山东运河区域,呈现出一种海纳百川般的开放态势,东西南北各个不同区域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在这里得到了碰撞交流与融合的机会。从物质层面看,北部边疆的骏马、人参、毡货、貂皮、大豆,西部的粮食、皮张、木材、药材,南方的绸缎、布匹、茶叶、竹木、磁器、食糖、纸张、铁货,东部海鲜、食盐、珍珠等等,或经由山东运河转销四方,调剂各大区域市场的有无,或发售到鲁西各城镇乡村,供应当地士农工商及各类人群的日用之需。在山东运河北段的临

清,来自徽州、闽广、江浙、西湖、辽东及山陕等地的商人都活跃在城乡市场上,他们把布、绸、粮、磁、纸、盐、药、皮、茱、竹等四面八方的货物,通过运河源源不断地运到临清,然后就地销售或再转贩到其他各地,使临清市场上充斥着全国各地的特产和货物。济宁同临清一样作为转运贸易的主要码头,成为鲁西南地区最大的商货集散地,“江淮、吴楚之货,毕集其中”,地处山东运河中段的张秋镇,也是一处“绾毂南北,百货所居”之地,各地商人通过张秋的运河和大清河商路之便,纷纷将各自的商品运抵这一名镇,像“齐之鱼盐、鲁之梨枣、吴越之织文纂组,闽广之果布珠琲、奇珍异巧之物,秦之罽毳,晋之皮革,鸣棹转毂,纵横磊琦,以相灌注”①。就连东、兖二府的农村市场上,也随处可见外来商品,如东昌府高唐农村市场“缯绮自苏杭、应天至,铝铁自山西至,竹木自湖广至,瓷漆诸器自饶、徽至,楮币自浙至,凡日用所需,大率出自江南”②;在兖州府农集市上也是“服食器用,鬻自江南者十之六七”③。《金瓶梅》描写居住在山东运河岸边城镇的西门庆及家眷,日常生活穷奢极欲,所消费的东西囊括了明代全国各地甚至西域诸国的名产,如江南鲥鱼、洞庭橘、凤团雀舌牙茶、六安茶、泰州鸭蛋、辽东金虾、金华酒、无锡米、杭州衣梅,胡椒、竹叶青酒、湖州丝线、杭州缎绢绸绢、南京纻缎、南京云锦、潞州绸、四川绫、蜀锦、衢花绫、杭州粉、松江阔机尖素白绫、甘州绒、陈桥鞋、苍阳毡笠、杭扇、杩桶、螺钿木床、苏州邓浆砖、端溪砚、大理石屏风、太湖石、云南玛瑙雕漆、云南羊角珍灯、象州古玩、合浦明珠、洒金川扇、建昌木、西洋大珠、猫眼、法郎、银回回壶、伽南香、安息香、檀香等等④,这些令人目不暇接的珍贵物品全凭大运河的贯通南北汇集而来,这在非运河区域的华北腹地城镇中是不可想象的。

从文化层面而言,山东运河区域更是在民间信仰、风俗习尚、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吸收了东西南北各区域文化的精华,将其融入本土的齐鲁文化,使之呈现出斑斓多姿、丰富多彩的内涵:商业繁荣营造出独具风格的商业文化,城镇勃兴发育迥异于旧时的都市文化,流动人口的激增和市民队伍的扩大,孕育产生了市井文化;船只往返、官绅络绎带来了不同地域的风土人情,交汇而成兼容并包的运河风情和民俗文化。这一切,使明清时期的山东运河区域人气旺盛,文风浓郁,科甲蝉联,名贤辈出,尤其是崛起于山东运河中段的著名藏书楼———海源阁,在历史上第一次打破了宋元以来中国私人藏书以江浙为中心的格局⑤,将数百年南北珍本精帙汇聚庋藏于运河重镇———聊城,直接刺激和带动了以聊城为中心的鲁西藏书、刻书业的兴盛,使其在保持传统的政治军事功能、发展了商业经济功能的同时,又增加了文化功能。而聊城山陕会馆各地戏班留下了斑斑墨迹,则更显示了南北文化对山东运河区域戏曲艺术及民间娱乐活动的影响和渗透⑥。至于在社会生活习俗方面的各区域风情民俗的杂糅融合,则更是大量存在于鲁西民间,如临清人婚娶用马桶作陪嫁、济宁市民一日三餐离不了茶、临清人男女老幼擅唱皮黄、聊城阳谷百姓最推崇“关公耍大刀”等等。这些习俗至今仍在

①于慎行:《安平镇新城记》,见康熙《张秋志》卷10,《艺文志》。

②嘉庆《高唐县志》卷3,《地理志·市镇》。

③万历《兖州府志》卷4,《风土志》。

④参见陈诏:《金瓶梅小考》,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

⑤王献唐之《聊城杨氏海源阁之过去现在》称:“杨氏藏书,半得于北,半得于南,吸取两地精帙,萃于山左一隅,其关于藏书史上地域之变迁,最为重要,以前此‘江浙藏书中心之格局,已岌岌为之冲破矣。’”见聊城师范学院图书馆编:《海源阁研究资料》,山东友谊出版社, 1990年出版,第41页。

⑥聊城山陕会馆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好的明清会馆之一,其戏楼巍峨壮丽,至今戏楼后台四壁留有清代各地戏班来此演出间隙,演员们随手涂写的剧目约200个,另有各种内容的打油诗、玩笑话以及漫画等墨迹,为研究戏剧史和运河沿岸戏剧

文化交流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民间社会流传。成为我们今天研究明清运河文化的极其宝贵的素材。

 第三,濒河城镇与运河腹地的不同步发展。从总体上看,京杭大运河数百年贯通,给山东运河区域带来的社会变迁是巨大的、深刻的和普遍的,沿运州县城乡及其辐射地区,都被变迁的潮流所裹携。但是,由于鲁西地区背负着数千年积淀的农耕文明的历史重负,人们的思想意识偏重于内敛,在社会变革的机遇和浪潮面前,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往往是在外力的拖动下,才迈开变革的步子。这种被动性使山东运河区域的社会变迁呈现出不平衡性。具体表现在:凡是运河直接流经的城镇、码头,由于受外力冲击较大,社会变迁的程度就强烈;凡是远离运河干道的乡村,由于较少接触到新事物,受外力影响小,社会变迁的程度就低一些。临清、济宁、张秋、聊城、德州均是由于紧邻运河,或面河而立,或跨河而治,因而其商业繁荣程度、产业结构变动、城镇人口比例及社会风俗变化都显示出强劲的势头和明显的效果;因运河开挖而新兴的台儿庄、夏镇、南阳、鲁桥、袁口、靳口、安山、阿城、七级、甲马营、四女寺等小城镇,更是河兴镇兴,河衰镇衰的典型。运河的畅与塞是鲁西平原上这条城镇带社会变迁的晴雨表。在离运河稍远的州县、乡村则变迁的步伐十分缓慢,这种不平衡性,在社会风俗习尚方面表现得十分清晰。运河直接流经的济宁、聊城、临清等商业城市,到处都有丰富的日用品,华贵的奢侈品,活跃的娱乐场所,以及由此而发达的各色行业,使得运河城镇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大大优于远离运河的农村。风俗习尚也多是“竞崇鲜华”,“风恣侈糜”,“人仰机而食,暇则置酒征歌连日夜不休”①。与距运河稍远的曲阜、泗水、滋阳诸县“家家颜闵,人人由求”,“人务耕桑,朴而不华”②的风气大有不同。位于山东运河区域南半段的兖州府,曾经在明清中期以后被顾炎武概括为同东昌府、济南府一样“文若胜质”的奢华之区,但进一步观察,却又发现其所辖4州23县因距运河远近不同而风俗殊异。其中府治滋阳“俗温厚驯雅,华而不窕,有先圣贤之风,民好稼穑而不工生殖”;地处府治西南散布运河岸边的济宁、郓城、巨野、嘉祥、金乡、鱼台等地则“俗稍华侈,士好文采,民逐末利”③,显示出随着运河贯通而商业繁荣,士民弃本逐末的风俗变化。即便是在一个县内,这样的不平衡性也会表现出来,如汶上县,靠近漕河的西部与凭负丘陵的东部在生活结构和民间习尚方面就有明显的差异,“负山而居者守桑麻之业,其余瘠土亦勤于稼穑;而濒汶一带擅水土之饶,气盈计广,奢诡互用,近漕比庐,仰食机利”④。邹县东南西北四境之人秉性不同,方志称:“邹人东近沂(州)、泗(水)多质实,南近滕(县)、鱼(台)多豪侠,西近济宁多浮华,北近滋(阳)、曲(阜)多俭啬”⑤。阳谷县也是一县之中大多“士民勤俭,无所纷华,惟居张秋者稍侈糜”;寿张县紧邻阳谷“士风俭朴,与阳谷同。而士宦之族为盛多在张秋”⑥。张秋为阳谷、寿张、东阿所共辖,跨运河而筑城,明中期后就已成为沿运重要商业中心,因而三县中靠近张秋的地段都受到外来商业文化的浸染而世风大变,远离张秋的地方则仍保持着“勤俭”、“无所浮华”的淳朴民风。类似的状况在山东运河北段的临清、德州及辐射地区均大量存在。

山东运河区域内部社会变迁的不平衡性,主要因为其变迁动力主要来自于外而非发自于内。区域内部缺乏协调发展、高度繁荣的经济作内在推动力,而仅仅依靠外部客观地理环境的改变和政府重视投入与否,因而在受外力推动大的沿河城镇和内部腹地之间,就产生了社会变革不同步、不协调的局面。这种不平衡性,既是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发展路程不同于其他地区之处,又是束缚该地区不能真正进入经济良性发展的发达地区之列的根源所在。因而在清季运河淤废,漕粮改折,外在的推动力逐渐弱化渐至消失情况下,山东运河区域的社会变化不是一般州县赶上先进州县,而是原本相对发达的沿运河州县经济衰退到一般州县的境地,使这一区域的整体发展速度缓慢,在全国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大大下降。

 总之,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的社会变迁,以其大起大落的变革态势,及其外力推动性、开放融合性和发展不平衡性的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发展史上留下了独具色彩的一页。考察这一区域500多年的社会变迁过程,分析其特点,可以给今天的人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和警示。

①《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54,《东昌府风俗考》。

②嘉靖《山东通志》卷7,《风俗》。

③嘉靖《兖州府志》卷31,《风俗》。

④⑤⑥ 乾隆《山东通志》卷23,《风俗》。

 

 

东岳论丛 2008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