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系列文章之六:中国古代漕运的社会意义

中国古代漕运的社会意义

 

吴琦

 

漕运,在秦朝建立统一王朝之后的历朝历代,皆为国之“要政”。漕运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含义,主要指中国古代各王朝通过水道将各地的粮食等物资运至京城,以满足官俸、军饷和宫廷的消费。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自身功能的拓展,漕运的含义也有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性。

  漕运是集权政治和小农经济结合的产物。中国古代,统一王朝的建立,导致统治格局的重大变化,即全国性统治中心的确立、从中央到地方官僚体系的形成、庞大军事体系以及全国性社会秩序的建立。这一变化促使王朝必须建立一个有序的、有保障的、以粮食为主体的物资供应体系。然而,以农立国的经济特性,使得统一的集权王朝在建立物资供应体系时,不得不面对广泛而分散的小农经济。集权政治有效地使小农成为赋税与摇役的双重负担者,成为国家的生存基础。这是漕运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动因。

  作为一项大型的粮食征运活动,随着漕运制度的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用途日益广泛,漕运的社会意义与社会功能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漕运重心的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变化格局;二是漕运与中国社会形成越来越紧密而广泛的关系,日益渗透到社会的诸多领域。

  秦汉时期,定鼎西北长安,全国的经济重心也在北方,关中和山东最发达,漕粮多半取之于这两个地区,漕运则经由横贯中原的黄河和渭水,方向是由东至西。由于政治、经济制度尚处于初步阶段,漕运体现出无常制、无常时、无常额的特征,漕粮多为军用。唐宋时期是漕运的大发展时期。隋唐两代,仍定都北方,但由于南方经济的兴起和北方长期动荡的社会环境,漕运中心逐渐南移,尤其是到了唐代,漕粮征派日益依赖南方,漕运方向由东西向转为东南、西北向。而此时大运河的开疏工程,也使得它在漕运和南北交通中的重要功能逐渐显现。北宋设都汴梁,以汴河、黄河、惠民、广济四河进行漕运,其中以汴河所运漕粮最多,漕运方向大体也是东南、西北向。由于运河的开通以及经济重心的南移,南方成为漕运的重心。这一时期是漕运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逐渐形成了相应的成法、固定的职官和额定的年漕量,漕运成为一个较完整的经济体系。元代定都大都,由于种种原因,主要采用海运的形式运输漕粮,但大运河仍为河运南方漕粮的唯一水道。明清两代建都北京,漕粮绝大部分征收于南方,运河成为唯一的南漕北运的河道。这一时期,由于历代的积累和统治者的重视,漕运制度不断完善,漕运的组织、机构、政策十分严密和健全。

  在漕运方向由东西向到南北向的转变过程中,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格局的重大变化,尤其是经济重心由北至南的迁移过程。秦汉时期北方农业经济在全国遥遥领先,隋唐时期南方经济迅速发展,宋代“苏湖熟,天下足”谚语流行,明清时期“湖广熟,天下足”新谚流传——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这种发展轨迹与特点,在漕运中得到了全面的反映。

  漕运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大运河时代,在大运河成为漕运的主体水道之后,漕运借助大运河沟通南北的便捷条件,将漕粮转运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成为王朝调剂物资、制衡社会的有力手段。尤其是在明清两代,漕运的社会历史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在政治领域,漕运始终是维系历代中央政权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古代社会经济重心南移后,出现了政治、军事重心与经济重心分离的状况,漕运对于各王朝的政治、军事意义更加突出。朝廷年复一年地进行着南粮北运,漕粮几乎供应京城所有居住人员的日常食粮,并极大地支撑着整个中央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漕粮成为支撑王朝军事体系的重要物质力量,历代分布各地的庞大地方驻军、漫长边境线上的防御与进攻、四方征讨的各种战事,许多都是以漕运作为强大物质后盾的。宋人张方平曾说:“今日之势,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张方平:《乐全集》卷23《论京师储军事》,四库全书珍本初集,商务印书馆)其他朝代何尝不是如此!

  在经济领域,漕粮征派的重点地区,多为农业生产的发达之区;而应漕运之需所进行的水利开发,在一些地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水利的发展。漕运对于商业经济的促动作用尤其突出。漕运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流通,唐宋以降,漕运中出现附载私货的现象,到了明清时期,朝廷开始认同这一现象,并制定相关政策予以规范。尤其是清代,对于漕运人员附载“土宜”的数量限制不断放宽,如康熙年间,准许每只漕船附带“土宜”60石,雍正年间,在此基础上加增40石,一年之后,又进一步加增,至每只漕船准许附带“土宜”126石。回空船只捎带北方货物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大运河上年复一年的大规模漕运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南北的商品流通。

  在经济领域,漕运对城镇盛衰的影响最为明显,尤其是运河沿线的城镇。一方面,随着运河的开通和运输条件的不断改善,一大批城镇随之兴起;另一方面,运河漕运的日趋频繁,以及它所带来的大量商品和贸易机会,极大地吸引了各地商人小贩及其他各类“趁食”者的汇集,运河沿线城镇的繁荣也成为自然的事情。明清时期,运河沿线的临清、济宁、淮安、扬州等,虽然不能说完全是因为漕运而兴盛,但漕运的北上南下,以及它所促成的贸易机会,一定是这些城镇繁盛的主要原因。漕运带来的交通便利与商品流动,城镇的日趋兴盛,促成了运河沿岸市场网络的形成。运河一线城镇的兴衰,多与运河的流畅与否、漕运的正常与否紧密关联。漕运盛,则运河旺,运河城镇也随之兴旺发达。近代以后,运河漕运逐渐衰败,运河运输功能日弱,运河沿岸城镇随之衰落。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漕运、运河、城镇之间的依存关系。

  在社会领域,随着制度的完善和规模的扩大,漕运逐渐突破其早期以政治功能为主体的窠臼,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功能,成为维护王朝稳定和制衡社会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古代社会中后期,统治者熟练而频繁地利用漕运进行社会制衡与调控,消弭诸如重赋、灾祸以及物价波动等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其突出的社会功能有二:一是籴与粜,一是赈济灾荒。唐宋时期,和籴已发展成为一种完善的制度,主要用以调节各地区由于丰歉等造成的收入、上供及粮食市场价格的不平衡。其中,宋代和籴完全是通过漕粮来实施的。明清两代王朝,着力于漕粮在平粜方面的运用,成效突出。与唐宋不同的是,明清时期的平粜,主要是为了缓解粮食生产、灾害等因素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完全是从调节市场、平抑物价出发。运用漕粮赈济灾荒,自秦汉始就已不乏成功案例。迄至明清,已成为朝廷的一项惯常举措。

  此外,漕运在促进南北文化交流和区域社会开发等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漕运毕竟是专制集权政治的产物,具有这种体制中的诸多劣根性;更为重要的是,漕运也是封建王朝攫取天下财富的手段之一,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当中国步入近代社会后,漕运便在社会的巨变中走向消亡。(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 

来源《光明日报》史学理论版,200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