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清时期河工用料的时空演变(下)

                   试论明清时期河工用料的时空演变—

 

                以黄运地区的硬料为中心

                                      

                                           

                                                                      李德楠

 

治理黄河、运河所用物料,有柳梢、砖石、草柴、芦苇、苘麻、灰铁、糯米、桐油等项。按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沙土类、砖石类、薪木类、杂料类四项:沙土类包括胶土、素土、沙胶和黄土;砖石类包括石料和砖料;薪木类包括梢料和芟料,梢料主要是柳枝,芟料有苇秸、桩橛等;杂料类包括绳缆、麻料、灰料、铁料及其它零星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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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地不同又可划分为硬料和软料两项:薪木类及杂料类中的绳缆、麻料等属于软料;沙土类、砖石类及杂料类中的灰料、铁料等属于硬料。关于河工所用柳枝、芦苇、秫秸等软料的时空演变情况,笔者已有专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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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黄运地区河工硬料的时空特征如何?前后有何变化?本文拟就河工硬料中碎石、砖料的使用情况加以分析,以期对明清治河材料的时空过程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

 

 

一、河工所用石料的时空演变

 

据薛凤祚《两河清汇·历代治河》,河工物料的用途主要有筑堤、制埽、塞河三项。其中,制埽是险工修防最重要的举措,为历代治水者所重视。靳辅认为“护堤、塞决之用,莫善于埽”

[3]

,黎世序也指出“黄河修防,向恃埽工,……堤工并不著重”

[4]

。埽是以薪柴、土、石为主体,以桩绳为联系建成的一种临河工程,其作用是抗御水流对河岸的冲刷,防止堤岸坍塌,此外也用于堵塞堤防决口和截流工程,“其用途较广,如堵口进占、合龙皆用之,且用以建筑挑溜坝”

[5]

。埽工的优点是料物易集,建造迅速,缺点是易于腐朽,每岁拆旧换新,费用很高。同时,埽工坡度陡立,经过洪水淘刷,容易蛰塌,造成危险,于是有人开始将经久耐用的石料用于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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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言埽工石料是指碎石,不同于以往方整的条石、板石,后者“必须取六面见方,尺寸宽厚者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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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石必要六面见方,丁石务要长三尺以外,顺石务长二尺四五寸,宽厚均要一尺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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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明代的堽城坝、戴村坝等曾将土坝改作石坝。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九月,黄河在徐州铜山张家马路决口,修堤所需石料,多由江苏、山东二省采办,小部分来自太湖地区

[9]

,这是因为“江南石块色青质嫩,湖西石块色墨质坚,均非所宜。惟以徐属及山东为最,所用甚多”

[10]

;乾隆十九年,山东金乡县协济石料,块块六面见方,尺寸宽厚

[11]

。以上所言为方整的块石,主要用来修建闸座或滚水坝等,对石料的要求较高。

 

碎石工程应用于埽工是在乾隆时期。研究发现,乾隆后期已开始在埽前散抛碎石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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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所属徐州段堤岸埽工,最早使用碎石,据凌鸣喈《疏河心镜》,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铜沛厅属之周韩工及徐州城北门一带,逐次间段抛砌碎石,防护堤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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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实录》亦载,乾隆年间,徐州等地“每年抛填碎石,以资捍护”

[14]

。道光间东河总督栗毓美也指出:“河工修守,向以秸料为正宗,南河始兼用碎石。”

[15]

 

埽工中正式大量使用碎石是在嘉庆初年以后。据史料记载,嘉庆初年,南河多事,柴秸不敷使用,河道总督黎世序遂推行碎石技术以代埽工,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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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复奏碎石坦坡情形疏》中谈到:“自间段抛护碎石,上下数段均倚以为固。且埽段陡立,易致激水之怒,是以埽前往往刷深至四五丈,并有致六七丈者。而碎石则铺有二收坦坡,水遇坦坡,即不能刷。且碎石坦坡,黄水泥浆灌入,凝结坚实,愈资巩固。”道光元年(1821年),御史马步蟾指出:“近年来南河多用碎石筑御黄埽坝,以为耐久节费,胜于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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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碎石工程进一步推行,石料用度加大。

 

河工利用碎石,其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吴璥等奏称,采办碎石,于大坝上水抛作坦坡,包护坝根,兼可节省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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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元年(1821年)孙玉庭等奏:“江境河工,兼用碎石,连年工固澜安,已著成效。……即创始之初,多费数十万金,而日后工固澜安,不惟节费,实可利民。”

[19]

严烺也指出:“嘉庆初年以后,南河多事,险工迭出,需料其多,料物腾贵,两岸河滩产柴有限,不敷两堤之用,远处购买,脚价不赀。是以每秸一斤,需价至制钱十文之多,自用碎石以后,徐州一带,每秸一斤不及二文,此又用碎石有利无害之明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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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陶澍高度评价碎石工程,认为用石可以一劳永逸,“夫麻峳柳苇,质易腐朽,沙土疏浮,随筑随屺。计莫若择工之尤要者,易之以石,费虽倍而功不啻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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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朱鋐《河漕备考》记载了当时的一首《石工歌诀》,这首河工号子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施工技术以及碎石在河工中的使用情况:

 

 

马牙梅花宜庄深,顺厚钉长是宝珍;衬石端方顺有靠,钉头亦赖尾生根。

汁以胶兮灰以面,合缝周严掭垫平;砖傍培土需频筑,更要砖青灌透盈。

砌高一丈底八尺,牙椿五路对花阴;层间每级收半寸,接处当留笋八分。

勿使滴水入经络,免放腹内暗生灰;堤根碎石年年拥,可保生民万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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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南河而言,碎石工程在东河的使用要晚至道光元年(《道光东华录》卷二五作“道光二年”,误)。道光元年(1821年),前两江督臣孙玉庭、南河河臣黎世序奏:“以碎石工程,实资巩固,并无流弊。东河从前未抛碎石,是以漫决频仍,请饬一体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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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十二月,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孙玉庭等奏,江境河工,兼用碎石,连年已著成效。豫东黄河尚未抛护碎石,以致漫决频仍。请饬东河河臣,体访情形,仿照江境,兼用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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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河砖石工奏议》,“自道光元年,东河始仿照江境,兼抛碎石,数年以来,颇著成效”

[25]

。此后,东河加大了石料征办力度,增加了筹办石料的款项,“豫、东两省滨黄各厅,除岁办购料无从增减外,所有本年添办防料共需银十三万六十两。着照所请,改为四成办料、六成办石,其余无贮石之厅,所有六成银两归并他厅办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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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叙述可知,乾隆后期埽工中始出现碎石工程,嘉庆初年后大量用于南河地区,道光初年推行至东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时空分布?究其原因,与物料产地远近有密切关系,“缘江南徐州境内,临河多有石山,即淮扬淮海一带,亦有洪泽湖中之老子等山,俱可采石。用船运至各厅工所,路尚不远”,而东河采办石料的难易情形,与南河相比有较大差别,“东河则中州地,圃面平旷,河堤两岸近处皆无石山,惟武陟对岸有一广武山,而其山又皆沙礓土冈,无石可采。直至上游巩县、偃师、济源、修武等县,始有石山。而采石运至黄河各工,最上之黄沁上南两厅,除车运远近不一外,水程已二三百里。其余下游各厅或远至五六百里至八九百里不等,即云顺流而下,船运固亦无难,而各厅运石之船,断非一次可竣,若俟回船再运,则逆流上挽,势必迟滞需时,况当大汛水溜,更属硅步难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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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元年,孙玉庭等亦奏:“推原其故,实缘豫省河工,距山较远,石必取于巩县济源,非其地不能采运,必待于春杪夏初,非其时不能到工,则运之费,倍于南河。故凡各厅险工,仪用碎石偎护埽根,并未抛筑石坝,大溜仍逼埽前,上提下坐,蛰镶接镶,迄无底止,是以工可因而费仍不能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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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肇经《河工学》一书总结道:“河流上中游多山地,采石较易,运输亦便,治河工程,以石料为主。下游地势平衍,采运石料,货少价昂,故非险要堰坝等工,不轻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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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工所用砖料的时空演变

 

碎石之外,还有砖料。自道光间起,埽工始用砖料,这是在既无秸料、石料,又不能取土筑堤的情况下,临时发明的替代材料。

砖料的使用最早出现于河南地区,开创者是东河总督栗毓美。史料记载,道光十五年(1835年),“原武汛串沟受水,宽三百余丈,行四十余里,至阳武汛沟尾植入大河,又合沁河及武陟、荥泽诸滩水,毕注堤下。两汛素无工,故无秸料,堤南北皆水,不能取土筑堤”,形势十分危急,当时栗毓美督办东河,河南只有巩县、济源产石,其它无石的地方则考虑以砖代替,于是试用抛砖法,“于受冲处抛砖成坝,六十余坝甫成,风雨大至,支河首尾决,而坝如故,屡试皆效。遂请减秸石银兼备砖价,令沿河民设窑烧砖,每方石可购二方砖。行之数年,省帑百三十余万,而工益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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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栗毓美的抛砖法,当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有人表示赞成,道光十六年(1836年)九月,张坦奏称:“查河工修守,向以秸料为大宗,近为偎护埽根,又添碎石。原无用砖之案,上年原阳二汛分溜成河,北岸极形危险,秸石均无储备,不得已而试抛砖坝,竟成挑溜护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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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潜纪闻二笔》称赞说:“河工之筑坝护堤,以砖代石,自栗恭勤公始。是后每有大役,碎石秸埽,工用大减,数年省官银百三四十万两,而工益坚。自奏为定例,省费更不可訾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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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反对。道光十七年(1837年),御史李纯指出用砖抢办险工,“未便深恃”,砖的用途有限,不如石工一劳永逸,并奏请暂停东河砖工烧造,得到了皇帝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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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帝下旨要求“毋庸再行烧造,以符旧制而杜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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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道光十九年(1839年)栗毓美上《砖工得力省费情形》疏,进行辩护,认为“用砖抢办险工,较镶埽更为便捷,且较石价多寡悬殊,钱粮节省。又所占河面无几,不致有与水争地之虞”,得到了道光帝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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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一奏疏提供了砖工实施情况的详实资料,据奏疏可知,“自试办砖坝,三年未生一新工,较前三年节省银三十六万。盖豫省情形与江南不同,产石只济源、巩县,采运维艰。砖则沿河民窑不下数十座,随地随时无误事机。且石性滑,入水流转,砖性涩,入土即黏,卸成坦坡,自能挑溜。每方砖块直六两,石价则五六两至十余两不等。碎石大小不一,堆垛半属空虚。尺砖千块为一方,平铺计数,堆垛均实。每方石重五六千斤,而砖重九千余斤,是一方石价购砖两方,而抛砖一方可当石两方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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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以砖代石,利弊兼有。其优点是可沿河设窑,随地烧造,成本低,贮备使用安全简便;缺点是块小、质轻、易碎,尽管每块重达20公斤,但远不如石。后来的山东巡抚孙宝琦评价说:“河工向以秸料为大宗,不如砖石经久,砖又不如石质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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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有人盗用,亦有特烧制成三角、歪斜等形的,中间留一眼,便于串联在一起。

 

 

三、小结

 

综上所述,河工所用砖石等物料,具有明显的时空差异。埽工散抛碎石最早出现于江南徐州地区,后推广至河南、山东,砖料的烧造则从河南推广至江南。究其原因,徐州地区多山,石料丰富,是最早使用碎石的地区。以石料产地而言,徐州、盱眙等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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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料质量而言,山东台庄之花山石质量最好,其次为江宁之大小青龙山、豆村、龙潭,镇江之枣林,徐州之南山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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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部分地区或因距离石料场较远,或因逆流运送艰难,故考虑以砖代石。河工物料的时空演变表现出了明显的因地制宜、充分运用当地材料的特点,反映了河工技术和治河方略的内在变化。

 

(原载《聊城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

 

参见拙文《试论明清时期河工用料的时空演变——以黄运地区的软料为中心》,《聊城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清)黎世序:《覆奏碎石坦坡情形疏》(道光元年),载贺长龄《清经世文编》卷102《工政八》。

张含英:《历代治河方略探讨》,水利出版社,1982年,第95页。

黄河水利史述要编写组:《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出版社1982年,第337页。

(清)凌江:《河工料宜》,载盛康《清经世文续编》卷一百五《工政二·河防一》。

 

《苏州府总捕同知为催办河工石料移太湖同知关文(乾隆十八年十二月)》,载

张我德、杨若荷、裴燕生编:《清代文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0

 

(清)凌江:《河工料宜》,载盛康《清经世文续编》卷150《工政二·河防一》。

 

黄河水利史述要编写组:《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出版社,1982年版,第337页。

 

(清)凌鸣喈:《疏河心镜》,载中国水利志丛刊(四),扬州广陵书社,2006年版,第23页。

《清高宗实录》卷1105“乾隆四十五年四月戊辰”。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五》引《东河砖石工奏议》,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14页。

 

(清)欧阳兆雄、金安清撰:《水窗春呓》卷下《河防巨款》。

(清)黎世序:《覆奏碎石坦坡情形疏》(道光元年),载贺长龄《清经世文编》卷102《工政八》。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五》引《严烺致桂良论砖工函》,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21页。

 

 

陶澍:《陶澍集·送周希甫大守赴南河工次序》,岳麓书社 1998年版,第129页。  

 

(清)林则徐:《林文忠公政书》东河奏稿卷一“覆奏访查碎石工程情形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五》引《东河砖石工奏议》,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14页。

 

《钦定工部则例》卷三六《河工六》,载故宫博物院编《钦定工部则例三种》(故宫珍本丛刊),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三》引

《两河奏疏》,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4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五》引《东河砖石工奏议》,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15-716页。

 

郑肇经:《河工学》,商务印书馆,1934 年版,第250页。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四》引《栗恭勤公砖坝成案》,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95页。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16《栗恭勤殚心治河》。

《清宣宗实录》卷299“道光十七年丁酉七月辛卯”条。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再续行水金鉴·黄河二十五》引《栗恭勤公砖坝成案》,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40页。

 

《清宣宗实录》卷220“道光十九年乙亥七三月乙卯”条。

(清)凌江:《河工料宜》,载盛康《清经世文续编》卷150《工政二·河防一》。

论文来源:《聊城大学学报》 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