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河工技术文献之双璧

 

清代河工技术文献之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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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澜纪要

》、《

回澜纪要

内容及作者述论

 

 

崔建利1,万 华2

 

 

 

安澜纪要

回澜纪要

是清代江南河道总督徐端编辑的两部治河专著

二书主要汇集有关日常修守

汛期防护及险情应急等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各项制度等

相当全面地记载了清代的河工技术

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古代河工工程细节资料

不仅对其后的历代河工实践起着借鉴作用

而且在运河文化史

中国水利史

中国古代工程技术史的学术研究方面

也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史料价值

关于二书的真正作者

历来有不同说法

笔者认为应该是徐

 

 

端在参考大量相关经验资料的基础上编辑而成

 

 

关键词

徐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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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澜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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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澜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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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工技术

郭大昌

 

 在浩瀚的中国古代典籍中,水利文献占有相当的比重。特别是明清时期,京杭大运河成为国家经济运行及政治统治赖以维系的交通生命线,这条生命线在给当时的社会带来经济繁荣和文化兴盛的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大量的有关漕粮运输、黄河及运河治理维护方面的文献。据不完全统计,明清两代水利文献中,仅水利专著就不下四百种,其中运河文献(含与运河相关的黄河、淮河等水利及工程文献)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明清运河文献内容多以水利、河政等的人文史料记载和河道水系等自然状况的叙述为主,集中而又系统地展现河工技术方面的文献却不多。清代徐端编著的《安澜纪要》、《回澜纪要》则对古代河道治理特别是黄运治理方面的工程技术要领及细节进行了较全面的记述,不仅在当时具有很高的实用参考价值,也为后人从河工技术角度研究运河及运河文化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堪称清代河工技术文献中的双璧。

 

关于二书编辑者徐端

 

徐端(1754-1812),字肇之,号心如,浙江德清新塘(今士林乡南部)人。其父任江苏清河知县,河事繁多,因而徐端得以自幼接触河工事务。清乾隆四十九年(1874)起,历任河南兰仪通判、睢宁同知,嘉庆九年(1804)任东河河道总督,不久任江南河道总督。主持治河近九年,以谙熟河务知名。在任期间深入治河工地,调查考察,与役夫同甘共苦。他所主寺的曹州堤坝、郭家房堤坝、倪家滩疏浚等工程,发挥了拦洪、泄洪作用。为政清廉,贫寒终生,嘉庆十七年积劳病卒,赖人膊赠,始毕丧葬。《清稗类钞》“徐端治河”条对徐端治河及清廉生平记述颇详:

河督徐端,起家河工微员,以廉能著。受仁宗特知,擢河东副总河,寻即真。久于河防,习知其弊,尝以国家有用赀财滥为糜费,每欲见上沥陈。同事者恐积弊揭出,株连者众,故尼其行,致抑郁而死。贫无以殓,所积赔项至十余万,妻子且无以存活焉。[1](第十册.吏治类.页37.)众所周知,清代河道总督一职是个肥差,也是块烫手山芋,特别是南河总督,时刻有突发河患的危险,一旦决堤或漕运受阻,河道总督往往会在丢官的同时赔付河患带来的相关损失。所以,历代河督往往贪污成性,侵吞大量河工经费,以便突发河患后用来赔付朝廷。其实,很多河督即使在赔偿巨额损失后,也还是家财万贯。徐端作为南河总督,死后竟至“贫无以殓”,“妻子且无以存活”,这种情况,在南河总督中并不多见。

 

二书内容简介

 

《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是作者汇集有关日常修守、汛期防护及险情应急等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各项制度等,于嘉庆十二年编成。虽然是两本书,但二书内容密切相关,前后相承,堪称姐妹篇,甚至可视为一书。不过二书所着眼的河工环节及所强调的此相关的重点还是有所差异的。袁培《安澜纪要》跋中曾指出二书区别:一则御变于仓猝,一则防患于未然。如果说《安澜纪要》侧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回澜纪要》则侧重于“临事而不乱”,即在针对河道经常遇到的决口漫堤这种突发情况,如何能做到快而不乱地加以处置和应对。正如徐端在二书自序中所言:“当纠纷盘错之会,贵乎临机立断,故能转败为功,苟非成算在握,应之裕如,其何能挽狂澜于既倒,任大役以观成耶?”尽管二书侧重的河工环节总体有异,但实际上殊途同归,即都强调了河工事务中做到有备在先,不打无准备之仗。

《安澜纪要》分上下两卷,卷上主要记述当时河工所涉及到的各种事项或环节,从方法、程序、细节、注意事项等各方面作对它们作了详细记录。所列条目有签堤、水沟浪窝、堵漫滩决口、险工对岸估挑引河、选兵、防守凌汛、堵漏子说、埽工做法等23条,每个条目记述文字或长或短,以内容需要而定。许多条目虽是客观的细节或方法叙述,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治河方法论思想及其所推重的行事原则。如“签堤”条:“河工首重埽工,犹为明险。大堤尤为根本,其暗险不可不知。一线单堤,年深日久,或有獾洞鼠穴、水沟浪窝之病,及树根朽烂,水雪冻裂之处,一过大汛漫滩,渗漏串水,最为隐患。其所以防患于未然者,唯有签堤之一法。”表明了作者注重细节、防患于未然的河工思想和原则。有一些条目并不侧重方法或细节介绍,而是直接阐述或强调相关的行事理念或原则,象“岁修宜早”条:“河务工程,宜未雨绸缪,不可临渴掘井。”同样体现并强调了河工事务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原则。在“选兵”、“练兵”、“卹兵”条中,作者表达了河务工程中注重科学用人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的条目则采用了自问自答的解说形式,使问题更具针对性,象“埽工做法条”,便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解说了拆厢、加厢、补厢等具体操作要领。最后附“石工八则”条,具体陈述了有关石工方面的八条注意原则:1.估计之宜细酌也,2.石料之宜首重也,3.椿木之宜围收也,4.越坝之宜宽厚也,5.清漕之宜宽大也,6.砌石之宜平正也,7.打椿之宜勤察也,8.尾土之宜慎重也。

卷下为《河工律例成案图》,以图表方式记述了有关河工的规章制度及处罚措施,书中所有图表共分案、律、例三类,其中例是案或律的下属条目,是对案或律之内容的细化或分解,所以,每一类案或律之条目下,都统摄着数目不等的例目。就案而言,共涉及以下五类:交代章程案,盐河上游期限、兵草刀工案,额土不准做工抵销、夫土改筑子埝案,购土堆式期限、动用兵购二土案,柴稭青芦堆方案。每类案目之下又列出若干例,如“交代章程”案,包含“交待期限”、“两任交代展限”、“河没经费”、“办料限期处分”等13例。无论“案”还是其所统之“例”,都有各自的图表展示。如卷首“交代章程”案,即“乾隆二十二年详准请定河员交待章程等事成案”,图题为“河厅交待章程之图”,图中分列多栏,就前后任官员交接时所涉及的物品设备之数量、成色、折旧、任务完成时限状况等事宜细节作了详细规定。其属下的“河厅交待限期处分图”、“两任交待展限图”、“交代马船图”等,内容都涉及前后任职官员交接时应注意的问是及遵循的规则范例。就律而言,共涉及以下两类:一为“失时不修防”律,其下统摄“堤工房屋”、“雇夫办料”、“堤工限期”、“估计浮冒”、“申报冲决”、“故坏堤工”、“报淹亲堪”7例。一为“盗决”律,其下统摄“堤岸冲决处分”、“河工浮议”、“代雇勒捐”、“用强包揽”、“奸民串领”、“阻漕处分”、“民筑私埝”、“员弁不领钱粮”、“冲决赔修”、“经修防守赔修”、“漫决赔修免议”共11例。律及其所统之例图中所列内容大多是关于河工中违例或违规事项的一些惩罚规定或措施。卷末附《做水平法》一文,介绍古代工程测量中水平仪的制作方法、规格及使用方法,并附水平仪的平面图示“水平式”。水平仪是测量水平的仪器,由水平、照板和度竿组成。使用水平仪测量最早见于唐代河东节度使都虞侯李荃所著《太白阴经》的记载。贞元年间杜佑著的《通典》中记述了水平仪的构造。由于水平仪古代河工中的必备仪器,所以《安澜纪要》单独将其规制及用法作了详细说明,主要参考了《通典》中关于水平仪的相关记载,其构造和使用方法,在原理上与今天使用的水准仪基本相同。

《回澜纪要》则叙述堤防失事后堵口工程的全过程。卷上有盤裹头、定坝基、估计物料、掌坝须知等35条。其中前6条即盤裹头、定坝基、二坝、夹土坝、挑水坝、缉口,主要是有关堵口工程工序、注意事项或操作要领的。对一些常规工程,作者并未泛述其工序流程或具体操作方法,而仅就这类环节中应该注意的重点事项做简要叙述。象盤裹头,系堤防决口后首先要考虑的重要河工措施,可谓堵口工程的第一步,所以书中首列此条。但书中并未具体介绍如何“盤裹头”,而是重点强调“大堤漫决,盤做裹头,宜分轻重缓急”,不可临乱而盲目行事。从“估计物料”、“派执事官”一直到最后的“正料厂”、“杂料厂”、“掌坝须知”等29条,全是关于堵口工程管理方面的,象物料的管理、各工程环节负责人的设置及职责、人事安排等,体现了作者注重河工事务中人的因素及有序管理、科学管理的治河理念。

卷下有提脑揪稍、捆厢船、合龙、收工等27条,紧承上卷,主要围绕当时堵口采用的“兜缆软厢”方法进行了具体介绍。在“出占”条,作者用大量篇幅叙述了这一方法的具体操作。所谓“兜缆软厢”法,实际上就是筑柴土坝法。筑坝所用的材料主要是柴草和土,做成埽,利用土的重量,用绳、桩木联系,沉于水中,以柔克刚,与河底密实断流。书中将其施工程序分为提脑楸艄、捆厢船、出占、上水边埽、捲下大埽、预定合龙口门丈尺、出船、合龙、关门埽、二坝同时合龙等几步。从“引河估计”、“定价”到最后的“收工”、“开放”,共17条,主要是对筑坝工程的事前筹备、后勤保障、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材料选用等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在《回澜纪要》序中,康基田将徐端所叙堵口筑坝法与元代贾鲁所用方法作了对比之后,对此法大加赞尚:“盖有埽以束堤固岸,复开占前进,随水上下,以柔制刚,下入深际与沙土融结为一,无忧渗露。此立法之大端也。”

《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切中机宜,发前人所未发”[2](“嘉庆九年”条),相当全面地记载了清代的河工技术,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古代河工工程细节资料,不仅对其后的历代河工实践起着借鉴作用,而且在运河文化史、中国水利史、中国古代工程技术史的学术研究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史料价值。即使在现代,其记述的不少内容也完全是切合实用的。如日常修守事宜的许多内容,签堤、堵漏、捕獾、放淤等,仍是目前提防维护的重要内容。对两书的价值,许乃钊在书后跋语中给予充分肯定:“夫古今治河之书不一,大率皆胸有全局而于小节恒略焉。若老兵裨将知之而不能言,即言亦不能曲尽其情。如是,则是书之有造于河工岂浅鲜哉。”可见,注重记述河工技术细节,是这两部书区别于诸多古代治河文献的重要特点。因这两部书实用性较强,故刊成后被多次重刻,道光二十二年河库道赵兰友重刻并藏版于河道署,对旧刻进行校改、断句,重点文字旁加圈点,钱塘许乃钊《敏果斋七种》亦收入该二书。

 

关于二书真正作者的讨论

 

关于二书的作者,历来存有不同的说法。据清包世臣所著《中衢一勺·

君传》,清代著名河工郭大昌的岳父王全一也是一位老河工,曾把自己的治河经历详细记载下来。这份记载的手稿后来被河督徐端得到,徐稍加编辑后刊印为《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郭大昌原话是这样的:

君精于外工,记录所历之迹,为徐河督得其本,即今刊行之《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然验彼行事,亦未见其能与书言相合也。[3](卷二,页32.)

 

君即郭大昌之岳父王全一。从“然验彼行事,亦未见其能与书言相合”一句中,可看出郭大昌不仅深知“徐河督得其本”之内情,并对徐端治河中的做法与书中言论进行了勘对,通过徐端“行事”与“书言”不相合,进一步确证二书非徐端亲撰。由于包世臣既是郭大昌、王全一的好友,又曾是徐端的慕客,他的这一说法可能有一定的真实性。后世学界对郭大昌所述也都持肯定态度,象鲁枢元、陈先德主编《黄河史》[4](P568)、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编的《黄

 

河水利史述要》[5](P326)等都认可此说。而杨文衡、杜石然等《中国科技史话》在列举清代几部著名的治河专著时,则直接称《安澜纪要》、《回澜纪要》的作者为王全一[6](P196)。

对于这些莫衷一是的说法和论点,究竟应该如何把握和定论呢?笔者认为,《中衢一勺》中所记郭大昌的说法是有可信度的,但若将《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的作者直称王全一,也很不科学。我们首先来看看徐端在《回澜纪要》自序中对此二书编撰过程的叙述:

端自河防丞倅,晋守淮安,不二年,仰荷圣恩畀以重任,兢兢自矢,每以莫能报称夙夜滋戄。夫居安不能虑危,守常不能通变,一旦临事迟疑致国币多糜费之累,黎民重垫溺之忧,斯真负戾实深已。用是相其缓急,权其轻重,揆度地势,酌剂人情,虑患以息非,常防微以杜诸弊,广资博询,实力殚衷,盖自二十年来,黾勉于斯矣。公余稍暇,手辑回澜安澜纪要,各为一编,证其源委,疏其节目,虽蠡测所及,未能包括无遗,然或由此问津,引申触类,当不迷于所往云尔。同是徐端慕客的韩桐在二书原序中也有如下记述:

河帅心如先生敭历河务阅数十年,勤勤焉,恳恳焉,事无巨细,必躬必亲,凡全河要领,具有成竹在胸。故不但启闭因时,聿臻至善,举一切琐屑经营,莫不未至而豫为之备,事后而力弥其隙。功效所著,灼然在目。桐前岁奏留江南,调

赴袁江,日从事先生之侧。

时聆

先生绪论,茭堤奔走,得所禀承。窃见先生所辑安澜、回澜纪要二编,顺天时,相地势,酌人情,正本清源,防微杜渐,河埽事宜,了如指掌,非身历其境者不能道只字。……夫先生之身体力行,厥功伟矣。

 

徐端自序当然不能排除自我标榜的成分,韩桐所言也显然含有恭维成分或过誉之词,所以,二者所言我们当然不可全信。但通过这二段文字,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客观性的推论。比如,徐端曾任南河总督,这是客观史实,他“历河务阅数十年”的记述应该是客观真实的。同样,他作为河督,有对治河业务“广资博询”的基础和条件,作为老河工的王全一,很可能成为徐端重点咨询的对象,王全一“记录所历之迹”,也很可能被徐端作为编辑《安澜纪要》、《回澜纪要》的主要参考资料。王全一虽“精于外工”,但他的文化程度究竟多高,郭大昌未有述及,后人不得而知,他所记录的手稿内容是不是和徐端刊成的《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一致,后人也无法考证。而徐端能官至河道总督,显然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作为河督的他将当时所流行的河工技术经验(王全一的“记录”很可能是主要部分)“证其源委,疏其节目”而成专书,无论从实践基础还是文化水平来看,都是很有可能的。而且,徐端和韩桐都在序中点到了二书的撰著方式为“辑”,而非“撰”或“著”。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安澜纪要》、《回澜纪要》的编辑者或编著者为徐端。至于他在编辑或编著过程中选取了哪些资料,对这些资料作了怎样的编辑处理,按今天的学术规则要求,是应当注明的。徐端在这两部书中并未述及,有可能是心虚所致,也有可能是当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规范所致。

(注:文中引自《安澜纪要》、《回澜纪要》而未加

注明者,均依据任继愈主编的《中国科学技术典籍通

汇》之《安澜纪要》、《回澜纪要》本)

参考文献:

[1]徐 珂.清稗类钞[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8.

[2]周 馥.国朝河臣记[M].《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之《秋浦周尚书(玉山)全集》本,底本为民国十一年秋浦周氏校

刻本.

[3]包世臣.中衢一勺[M].《丛书集成初编》本.

[4]鲁枢元,陈先德.黄河史[M].洛阳: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史述要[M].北京:水利出版社,1982.

[6]杨文衡,杜石然等.中国科技史话[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

 

文字来源:《聊城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