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掘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

作者:李泉(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院长)

  从隋唐到清末,京杭大运河一直是我国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方面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当今大运河仍然是重要的航运通道,是仅次于长江的第二条“黄金水道”。

  由于京杭大运河的开发利用缺少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出现了各地政策不一、运河沿线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在国家统筹全局的框架下,本着保护性开发的原则,建设京杭大运河文化经济带,很有必要。

  “运河文化经济带”的建设,需要实现运河文化的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首先,重视文化遗产的传承。运河城市在保护运河遗迹的基础上,应深入开发其文化、旅游价值,深入挖掘沿河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民间工艺、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发展文化产业。

  其次,推进运河保护法制化。运河文化的发掘必须遵循保护为先的原则。建议尽快制定实施《大运河保护条例》,从法规层面实现部门间、地域间的充分协调,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各省市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完善的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再次,针对运河文明,如古代水利技术、治水精神、漕运历史、商贾文化,可以创作影视剧,扩大运河文化影响。同时,加大对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力度,研究内容扩展到戏曲、舞蹈、文学、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好大运河记忆遗产的建设与申报工作,构建大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大系列,全面挖掘运河文化。总之,要发掘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讲好运河故事,以此增强民族的文化自信,使运河的文脉成为有源活水,长流不息。 

  光明日报记者 赵秋丽、李志臣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5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