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良田到泽薮:南四湖“沉粮地”的历史考察

                                                                                             李德楠、胡克诚

[提 要]“沉粮地”前身是清康熙、乾隆时期的“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民国初年始见“沉粮地”的称谓。“沉粮地”是官方认定的免税地,乾隆中期两次豁免赋税,赋予了其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与“沉粮地”相对的是“缓征地”,后者虽未经认定,仍保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沉粮地”的形成深受黄运地区水环境变迁以及国家漕运政策、河工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其形成过程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由此而发生的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都是适应这一地区生态系统变化的结果。

 

山东西南部的南阳、昭阳、独山、微山四湖,总称南四湖,但直到清代才连成一片。这一湖面扩展的过程,伴随着大量农田的淹没,造成了济宁、鱼台境内大片的“沉粮地”。关于“沉粮地”问题,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侯仁之的硕士论文《续<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之部》,将其作为一条重要史料从济宁地方志中摘录列出。[1]1980年代初,邹逸麟《从地理环境角度考察我国运河的历史作用》一文也对“沉粮地”略有提及。[2]后来,部分关于山东灾害史的研究中亦间有论列。[3]但总体而言,学界尚未有关于南四湖沉粮地问题的专门研究成果。

实际上,沉粮地的演变可看作是鲁西南、南四湖地区乃至整个黄运地区环境与社会变迁的缩影,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沉粮地”的演变过程以及与南四湖关系等问题,不仅有助于厘清该地区人地关系的特点、加深对黄运变迁问题的认识,还可为当前的地域开发、南水北调、移民搬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借鉴。基于此,本文借助清代档案奏折以及学界利用不多的《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第一届报告》、《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山东南运湖河工程计划书》、乾隆《鱼台县志》等文献资料,[4]并辅以有关南四湖移民村落的实地调查资料,拟在复原沉粮地由良田到泽薮演变过程的基础上,探究水环境变迁影响下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从“沉地”到“沉粮地”

    “沉粮地”是一个极具地域特色的概念,全部坐落于大运河以西的山东济宁、鱼台两县[5]。《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第一届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明确提到:“济宁、鱼台境内沉粮地亩,旧系民田,因地势低洼,被水侵占,不能得土地之收益,于是地主请求国家免其赋税。迄今百余年,水患愈演而愈剧,此数千顷民田,愈无恢复之希望,人民抛弃所有权,已成习惯,即此一端,国家与人民两方损失,殆有不可胜言者矣!”[6]可见“沉粮地”不仅是一种位于济宁、鱼台境内的“水淹田”,而且这种“水淹田”是“国家免其赋税”的。

与“沉粮地”常并列出现的是位于运河东岸的“缓征地”。[7]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有助于加深对“沉粮地”概念的理解。

其一,“沉粮地”与“缓征地”均为水淹地亩,分别位于运河两侧,坐落位置存在差异。《山东南运湖河第一届报告书》以及《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关于水利规复及受益田亩的调查中提到,沉粮地、缓征地统称作“积浸田亩”,主要分布在济宁、鱼台、东平、东阿四个州县,济宁“有沉有缓”,鱼台“有沉无缓”,东平、东阿“有缓无沉”。其中济宁、鱼台两县共沉粮地340364亩,缓征地333600多亩,合计673966亩,[8]拥有全部的沉粮地以及绝大多数的缓征地。其二,“缓征地”面积总体上多于“沉粮地”,这些土地雨季淹没、旱季涸出,“惟中岁收麦一季,甚旱可望有秋,潦则并麦亦无,十年之中常缓征六七年,缓征岁亦不同,故无确定数目。”[9]不过单就济宁、鱼台而言,沉粮地更多一些。其三,“例缓之地犹可按籍而稽,告沉之田已无存卷可考”,相比缓征地而言,沉粮地由于多年无法涸出,遂被“抛弃所有权”,[10]最终成了无主之地的代名词。其四,“沉粮地”与“缓征地”最突出的特征体现在税赋方面的差异,“济宁、鱼台境内沉粮地亩,旧系民田,因地势低洼,被水侵占,不能得土地之收益,于是地主请求国家免其赋税”[11]。“缓征之地尚有纳赋之名义,但不实行耳,主户亩数官册可征;其余沉粮地告沉,蠲赋远在前清乾隆年间,距今百五六十年,浸水既久,无利可资,主户变迁,无从究诘,殆已成为无主之公田”。[12]也就是说,“沉粮地”是官方认定的免税之地,“缓征地”尽管未得到明确认定且仍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二者“同在停征之列”,以至于后人“遂将沉缓两种地亩混成一类”。[13]

“沉粮地”一词的英文翻译也有助于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前文提到的《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是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备处第一、二届两届报告的中英文对照缩写本,作者慎重对待“汉英互译,名词文义良费斟酌”。关于“沉粮地”的英文翻译,除了直接音译为“Ch,en Liang Ti”外,多被译作“swamp”(沼泽;湿地;困境;淹没、浸没、使陷于困境;使忙于应付)或“inundated land”(泛滥地区、淹没地区),尤其前一种用法“swamp”最普遍,例如卷首所附“济宁鲁桥间运河附近之沉粮地”,其英文翻译即是“swamp along Canal between Tsining and Lu Chiao”[14]。与沉粮地(inundated land)相对的缓征地则被译成“exempted land”。其英文原意分别是,“淹没地”和“豁免、免税地”。结合前面的论述,本文认为这一翻译既突出了沉粮地(inundated land)与缓征地(exempted land)免税的共同特征,也表明了“沉粮地”完全沉入水底、难以涸出的特点。

综上所述,“沉粮地”的概念兼具三层含义:一是专指南四湖西岸济宁、鱼台境内的一部分水淹田;二是指被湖水淹没,暂时失去生产能力,但尚有涸出规复收成可能性的区域(如无涸出规复的可能性,或放弃了这种希望,则沉粮地就变成南四湖的一部分,不再称“地”了,这也是今天南四湖区不再有“沉粮地”的原因);三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享有免除赋役责任的灾田,与之相对的是南四湖东岸的“缓征地”。免税的财政属性是“沉粮地”更本质的特征,“沉粮地”中的“粮”突出的是税田的纳税责任,“沉粮”即表明纳税责任因田沉入水而取消,并非仅仅字面意义上的粮食被淹没。故民国时期,潘复等人测绘沉粮地、缓征地的直接目的便是通过排水恢复土地的纳税能力,以增加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因此,有学者认为“沉粮地”中的“沉粮”是指良田上已成熟、快要收割的禾粮,被急骤而来雨水淹没的看法,是“望文生义”。

上文“沉粮地”概念既已明确,但概念具体出现于何时,还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目前一些有关南四湖的研究成果中,认为“沉粮地”一词出现于乾隆中期,并注明资料来源是乾隆四十一年陆耀编辑的《山东运河备览》,[15]但笔者查阅《备览》全书,并未发现“沉粮地”字样。进一步检索后发现,上述研究者并未直接参阅《备览》原书,其谬误乃间接引用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所致。该志书中有一段关于南阳湖形成过程的记载,并在文字最后注明“《运河备览》”字样:

南阳湖,旧在鱼台县境内,今则兼及州境。北面旧横坝在鱼台境,康熙二十三年,知州吴柽筑,横亘运河、牛头河之间,长一千二百六十丈,所以防湖水北泛者。乾隆间,湖已北溢。二十年,复于旧横坝之北筑新横坝,东起州境鲁桥、枣林闸北,运河西岸,西至秦家庄,长约六里余,南距旧坝约五里余。近时水泛滥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闸,西逾牛头河,面积大十余倍,所谓沉粮地也。地产鱼,又多野鸭,居民鱼猎以资生计,舟船大器皆所素习,故咸丰时尝结团拒匪。湖无垦田,惟于种苇之地,每亩岁取百文。

其南阳湖受金、单、曹、武等县坡水入湖。

《运河备览》 [16]

 

如不仔细核对原文,乾隆二十年后即出现“沉粮地”的说法,似乎并无不当。但细查《山东运河备览》“南阳湖”条可发现,地方志所引实际上仅最后一句“(南阳湖)受金、单、曹、武等县坡水入湖”。也就是说,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作者注释的《山东运河备览》,仅指上文最后下划线部分,而非整段文字,引文之前均为县志作者的叙述,故“近时水泛滥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闸,西逾牛头河,面积大十余倍,所谓沉粮地也”中的“近时”,并非紧接“乾隆二十年”,而指作者生活的“清末民初”。笔者遍查现存的康熙、乾隆、道光、咸丰四部济宁州志和康熙、乾隆、光绪三部鱼台县志,各种相关资料中仅发现“沉地”、“水沉地”、“水深难涸地”等名称,均未见有“沉粮地”三字。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中也指出,“沉粮地,前志只载‘水深难涸地亩’,未经分析”[17]

实际上,“沉粮地”的称谓直到民国初年才正式见诸潘复的《报告》。该报告借助较科学的勘探测绘技术,绘制了详细的济宁、鱼台沉粮地地图。《报告》中的沉粮地资料也为后来纂修的地方志所参考。十二年后的民国十六年(1927年),曾任济宁地方官的潘守廉、袁绍昂等人编纂的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和民国《济宁县志》即列有沉粮地相关内容,两部方志卷首所附“舆地图”中均有“沉粮地”字样。其中,民国《济宁县志》“济宁县境全图”中有“沉粮地”的地界范围(图2),[18]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食货志》则详细记录了济宁、鱼台沉粮地内的村庄和人户,并附“按语”加以说明:

兹查济宁南牛头河、北牛头河、张家堰、谭村寺、师庄五地方四十村庄,计地三百九十六顷七十九亩,及鱼台县地五百九十五顷,于乾隆二十四年告沉。济宁前五地方,并杨郭庄、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鲁桥、枣林十二地方,四十四村庄,计地九百六十八顷四十八亩;鱼台县地一百零三村庄,计地七百零八顷八十七亩,二十六年又复告沉。三年内,济宁告沉地八十四村,一千三百六十五顷二十七亩,鱼台共沉地一千三百零三顷八十七亩,通共沉地二千六百六十九顷十三亩。[19]

在志末“跋文”中,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的作者还特别强调将“沉粮地”问题列入方志写作的重要意义:“然戎事既息,而泛滥告灾,一州三属,时忧昏垫,官吏困于图维,乡人之通达时务者,穷于擘画,其患终未有艾也!……至于今日数百里之地沦为泽国,且为扁仓莫拯之痼疾也!呜呼!观吾州之《续志》,亦可以考见沉灾之本末矣!”[20]

二、“沉粮地”与南四湖的消长

“沉粮地”的形成与演变,与南四湖的消长密不可分。关于整个南四湖形成过程的研究,学者关注较多,[21]但对于“沉粮地”与南四湖消长的关系则少有关注,而且对于其中南阳湖的形成过程多语焉不详,远不如昭阳、微山、独山三湖清晰。

(1)明后期的南四湖与水沉田地

南四湖是昭阳、独山、南阳、微山四个湖泊的总称。该湖区原为泗河沿线的一片低洼地带,元代开挖大运河后,泗河成为运河河道,不过当时大片的湖泊景观尚未出现。据《山东运河备览》等史料记载,四湖中最早出现的是昭阳湖,其前身是元代的刁阳湖,该湖初现时范围很小,周回不过五到七里,位于南阳镇以南,留城以北。明初,昭阳湖达到十余里,永乐九年(1411年)宋礼重开会通河,设南旺、安山、马场、昭阳四大水柜济运,昭阳湖迅速扩大。到弘治年间,周回达80余里。嘉靖五年(1526年)黄河溃决,灌昭阳湖,湖面进一步扩大。到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朱衡开凿南阳新河时,昭阳湖北面已接近鱼台县的谷亭镇,与孟阳泊会合。

其次出现的是独山湖,该湖由滕县、鱼台等地泉水汇聚而成,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开凿南阳新河后,运道移至南阳、昭阳两湖以东,新运河以东州县山水被阻隔,逐渐潴水成湖,因最初聚于独山脚下,故称独山湖。由于该湖又位于南阳镇以南,因此一段时间内也叫南阳湖[22]。至隆庆二年(1568年),独山湖建湖堤30余里。据研究,独山湖形成之初,面积不大,明正统至嘉靖末年,与阳澄湖合而为一,达到“周回七十里”。嘉靖末漕运新渠开凿后,独山湖被隔在运河东岸,汇聚东面山区的坡水,面积迅速扩大,清初达到近二百里。[23]

再就是微山湖的出现。明弘治至嘉靖年间,受沙河、漷河、薛河等淤垫影响,微山岛周围出现了赤山、微山、张庄、吕孟、武家、黄山等独立的小湖泊。万历十九年(1591年)大水,微山湖湖面一度扩张,夏镇至留城一段运道河湖不分,行船艰难。“东则微山、吕孟诸湖,西则马家桥、李家口一带,汇为巨浸,牵挽无路,军民船只栖泊无所。工部主事余继善采伐官民树株,架木桥20余里,暂得牵挽。”[24]为“避留城一带之湖水”[25],总河潘季驯主持改开李家口河,但不久“徐、沛、鱼、滕诸郡邑雨涝大作,泉湖湓溢,汪洋滔天”[26],漕运新渠很快为积水所困,李家口河最终淹没于湖中。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黄河大决单县苏家庄及曹县,冲溃沛县四铺口太行堤,灌昭阳湖,入夏镇,横冲运道,“鱼台一县,沦为水国矣。十五社之地,存者一舍有余,八千余顷之田,存者不及千顷,而环城之水高于城者二三尺,堤防垂坏,旦夕不支”。[27]万历后期泇河开成以后,微山湖成为泇河的主要水源,为“两省第一要紧水柜”。[28]到清朝初年,赤山、吕孟、微山、张庄、武家等小湖泊,上承南阳、昭阳两湖汇集而来的水,逐渐连成一片,北至夏镇,南至茶城,凡郓城、嘉祥、巨野、鱼台、金乡、城武、曹州、定陶、寿张、阳谷、曹、单各州县之沥水皆汇于此,成为兖、徐间一茫茫巨浸。[29]

南阳湖出现最晚,其前身是元代的孟阳湖。南阳湖得名并取代之前的孟阳湖,当因南阳闸的修筑。[30]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因引黄济运,牛头河下游淤积严重,导致了南阳湖雏形的初步形成。南阳新河开成以后,遇山水东突,则以南阳湖为潴蓄之池,增加了湖水来源[31]。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黄河决单县苏家庄,北灌南阳,“鱼台、济宁间平地成湖”[32],鱼台至济宁间出现了农田沦入水中的情况。不过总体而言,南阳湖当时尚未真正成为固定的湖泊,湖泊与水沉地的关系仅是暂时的,导致湖面暂时扩大的突发事件对周围耕地的影响有限,且湖面主要限于南阳镇以南的鱼台县境内。“南阳湖”名字的出现时间和正式的“南阳湖”出现时间是不同的,后者当晚至清康熙中期以后。

(2)清康熙间的南四湖与水沉田地

清朝初年,统一的微山湖已基本形成,不过由于形成不久,仍习惯沿用各湖原有名称。据康熙十九年(1680年)成书的《山东全河备考》记载,“鱼台、沛、滕、峄县接境诸湖”共计14个,分别为昭阳湖、枣庄湖、李家湖、郗山湖、微山湖、吕孟湖、张庄湖、韩庄湖、独山湖、马肠坡湖、常阜湖、平山湖、白山湖、白浴湖。该书同时也指出,以上诸湖虽名称各异,但各湖泊之间实际并无限隔,北自南阳坝,南至徐州利国监,绵延200余里,其中最大的是昭阳湖,[33]周围达180余里。[34]

清朝初年,南阳湖仍尚未形成独立湖泊,顺治间谈迁《北游录》中仍有“独山湖,即南阳湖也”的说法[35]。当时鱼台县以东仅有独山、昭阳二湖,分别位于南阳新河的东西两岸,直到康熙中期以后,南阳湖水面不断扩大,向北扩展至济宁州境内,大水经久不退,使得大片粮田长期浸没于湖水之中,难以涸出。

康熙中期南阳湖的扩大与牛头河有直接关系。牛头河下游在鱼台西北塌场口入运,南旺以南宋家洼之水以及济宁以南洼地之水都经牛头河泄入昭阳湖。后来随着谷亭、塌场口一带河道的堵塞,济宁南乡一带水面不断扩大。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济宁知州吴柽在运河与牛头河之间修筑了一条1260丈的大坝(旧横坝),以防昭阳湖水北泛。拦河坝的修筑虽保护了济宁南乡的耕地,却导致湖水水位逐渐抬高,积水在横坝以南的区域蓄成了较高水位的南阳湖,沿湖州县农田庐舍被湖水吞没。[36]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又于济宁县境西北疏挖了新开河,自钓鱼嘴与牛头河会,同注谷亭,西部坡水顺河注入南阳湖,使湖面不断扩大,周围40多个村庄及大片良田化作“沉地”,南阳镇遂被包围在水中。为加强南阳镇与鱼台本土的联系,康熙三十年(1691年)知县马得祯修筑马公桥一座,“为鱼邑往来要道”。[37]十几年后,大水仍未散去,到济宁任职的张伯行在《居济一得》中提到,“济宁、鱼台等处,无论旱潦,田沉水底,数十年不能耕种。余到任后,闻之骇然”,“济宁东南及鱼台等处田沉水底已经十数余年矣”,“济宁南乡一带,地势洼下,迩来叠罹水患,有地不尽耕种,县罄吁嗟,哀鸿甚悯,皆因杨家坝开通放水,不入马场济运,而径经由运河转至南阳湖,南阳一湖不能容纳,遂漫入南乡一带,是以民田受淹。”[38]

   (3)清乾隆间的南四湖与水深难涸地

自康熙后期至乾隆初年,短短数十年间,南阳湖湖面随着济宁、鱼台水沉地面积扩大而急剧扩张。乾隆十年(1745年),南阳湖湖水越过旧横坝北漫,淹没济宁南乡谭村寺、张家堰、枣林等40余个村庄。[39]现存的“名传后世”碑(俗称“沉粮碑”),真实地记载了这一“良田成泽国”的过程。[40]因“横坝不能阻水”,为防止南阳湖水的扩大倒漾,乾隆二十年(1755年),又于旧横坝之北五里牛头河和运河之间再筑一新横坝。新坝东起鲁桥南、枣林闸北运河西岸,西至秦家庄,长约6里。[41]

乾隆二十一至二十二年(1756-1757年),黄河于苏鲁交界的孙家集决口,河水漫入微山湖,殃及运河,致“河湖倒漾”,济宁、鱼台等处“洼地秋禾被淹”(图3),鱼台、金乡、济宁、峄县、滕县五州县各村庄“民房被淹,多有倒塌”。[42]徐州荆山桥淤垫,南阳、昭阳、微山等湖水无处宣泄,泛涨异常,于是政府开挑伊家河,添建韩庄滚水坝,疏浚荆山桥河道。经过治理,“东省滨湖洼地,凡为异涨所淹者,尽皆涸出”[43]。二十三年,又于微山湖南筑拦黄坝,但不久济宁、鱼台等地再遭水患,导致“湖益壅,于是遂有二十四年告沉之事”[44]

对于“实在水深难涸”的田地,乾隆二十四、二十七两年,经抚臣阿尔泰奏明,豁除济宁、鱼台二州县水沉田地共2600余顷,其豁粮地内计水淹村庄200余处。[45]其中,济宁“除水深难涸地亩一千三百二十三顷五十六亩三分三厘有奇,内一则地五十八顷四十八亩一分七厘有奇,二则地一千二百六十五顷八亩三分三厘有奇”。[46]鱼台两次分别“豁沉地五百九十五顷八十二亩九分三毫”和“豁沉地七百八顷八十六亩六分四厘”[47],使得该地区的田赋数字发生了变化。因此后来编纂乾隆《鱼台县志》时,不得不重新修订与前志不符的数据,该志《凡例》称,“田赋自乾隆二十四年详豁沉地后,其地丁额征及起运各款与前志不符,今以现行条例列于前,旧志所载附于后备考,尊时制也。”[48]由此可知,济宁、鱼台境内的“沉地”赋税虽在康乾时期多次获得缓征和临时性蠲免的优待,但在地方财政统计上,仍负有纳税责任,所以说清康乾时期“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水深难涸地亩”等概念最初仅是直观描述一个事实和结果,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和二十七年(1762年)清廷两次批准豁免济、鱼“水深难涸地亩”赋税,明确免除了相应的纳税责任,才赋予了它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

乾隆间新横坝再加上康熙间知州吴柽所筑旧横坝,马公桥以北共有两座土坝。新旧土坝的建设导致“北界(济宁)州境横坝,南则马公桥”之间的南阳湖湖面抬高,使得建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的马公桥深受其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冯振鸿重修马公桥,增加十七孔以便泄水。到乾隆二十八年,因微山湖泄水不畅,再加上曹、单、丰、沛一带将顺堤、耿家二河开通入湖,湖内受水量增加,“大水漫及,洼地益广”。巡抚崔应阶建议疏浚荆山桥河,“使湖水得以畅流,东省滨湖洼地固有裨益……而江省铜、沛二县水淹地亩亦可涸出”[49],清政府遂差大学士兆惠赴荆山河查看形势,估工挑浚。数月河成,“沉地尽涸,居民咸赖”[50]

乾隆二十七年,山东巡抚阿尔泰所上“奏为济鱼二州县积水难涸应征钱粮漕米请豁免事”奏折附图中,即已绘出“南阳湖”字样,为马公桥以北至旧横坝间的水域(图4)。[51]这也是目前所见地图中“南阳湖”三字的最早记录。[52]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鱼台知县冯振鸿开南阳岔河以宣泄西北坡水,因牛头河水自此由岔河注入南阳湖,使得济宁西南一带村落“皆潴而为湖”[53],湖面扩大,周围9里有余,[54]遂成一处“长桥卧波”的新景观。因此,在乾隆二十九年所修的《鱼台县志》中,也相应出现了“南阳湖”的名称:“南阳湖,在县东北五十里,牛头河、新开二河水之所汇也。东距运堤,西畔广运闸柳沟诸村,北界济宁横坝,南则马公桥也。过桥而南即昭阳湖,约长四里许,周九里有余。每秋涝水积,河湖一片,广运闸诸村俱淹没焉。按,南阳湖旧志所无,今已汇为巨浸,故续入焉。”[55]而此前康熙年间张鹏翮《治河全书》所附《运河全图》中仅绘出独山、昭阳、微山三湖,不见南阳湖。[56]康熙三十二年所修《鱼台县志》中,南阳湖也仅为独山湖的别名[57]

(4)清嘉道后的南四湖与沉粮地

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十九日,黄河决于丰县六堡高家庄,河堤浸塌,掣溜北走,由丰县遥堤北赵河分注昭阳、微山各湖,于是开蔺家坝放入荆山桥河。嘉庆二年(1797年),在乾隆二十八年疏浚荆山桥河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疏浚,以开通微山湖湖水流路。涨水被泄出后,湖水下降,“沉地旋涸”[58]。但时隔不长,蔺家坝筑堤,使微山湖再塞,湖水无法泄出。

据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湖潴》记载,道光五年之后,“湖水泛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西逾牛头河,面积扩大十余倍”,于是重修了南阳湖横坝,遂造就了“桀阁跨河”的壮丽景观,被列为“鱼台十景”之一[59]。道光八年(1828年),又重新修筑南阳横坝。咸丰元年(1851年),丰县河决,复灌微山湖,泛滥北上,“涸地再沉”[60]。咸丰五年,黄河决铜瓦厢,运河被拦腰截断,沿途“诸湖悉淤”,但河工人员仍采取江南淮安地区“蓄黄刷清”的策略,以便接济河道淤积严重的泇河,使得微山湖常年蓄水丈余,湖面扩大,沉粮地无法涸出,故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评价称:“盖自嘉庆二年自今一百二十六年,荆山湖永不再浚,蔺家坝永不再开,而济宁鱼台之沉粮地亦永不再复。即从咸丰元年计之,亦已七十二年矣!近闻水中洲渚尚有孑遗,植苇捕鱼,自谋生活,间遇亢旱连年,地亦时出,农民不肯弃地,犹思及时种麦,以冀幸获。然必次年再旱,始得丰收一季。稍遇微雨,上游水来,则并籽种、资力而悉丧之。其后谋开稻田,卒无成效。”[61]

(5)民国初年的南四湖与沉粮地

民国初年,淹没大片粮地而形成的浅平湖泊南阳湖,往往不能容纳丰富的来水,遂下泄至南面诸湖。李大镛《河务所闻集》总结道:昭阳湖上承南阳湖水并济宁、鱼台、金乡、单县、曹州、定陶等州县坡水,下达微山湖;微山湖承昭阳、南阳诸湖及金乡、单县、曹州、定陶等州县坡水,汇成水柜,由韩庄湖口双闸宣泄,以济韩庄南八闸和江南邳州、宿迁一带运河。[62]水灾往往扩展至南阳、昭阳、独山三大湖区。据民国初年潘复《报告》中所列《调查南运湖河范围积浸田亩数目表》,三大湖区共有沉粮地33000余亩,例缓地30000余亩,其中济宁、鱼台地势毗连,沉粮、例缓互相错杂,且济宁面积多于鱼台。[63]济宁、鱼台沉粮地范围广大,涉及两个地区的近200个村庄,其中济宁告沉南牛头河、北牛头河、张家堰、谭村寺、师庄、杨郭庄、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鲁桥、枣林十七个地方的84个村庄,合计土地1365顷27亩;鱼台告沉103个村庄,合计土地1303顷 87亩。[64]

表1 调查南运湖河范围积浸田亩数目表

县别 坐落地址 面积方里 积浸田亩 免征 银以洋元计 水量  受灾原因
沉粮 例缓 豁免 缓纳
济宁 县东南境运河东西两岸 700 200000 178000 13928.00 2413.72 三尺 运河失治泗水宣泄不及每致泛滥
鱼台 县东境南阳昭阳独山湖畔 500 130469 125429 89.55 7231.12 二尺五 湖多淤垫众水无泄路历年受灾

三、沉粮地形成以及难以涸出的原因

南四湖所在的黄运地区,水系地貌深受黄河决徙泛滥的影响,自然环境常遭人为治河保运活动的干扰。上文叙述表明,“沉粮地”的形成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因此影响南四湖形成的因素即“黄河泛滥、运河的改道及人工对运河的运作关系”[65],同时也是影响沉粮地形成的因素。此外,还有影响沉粮地身份确认的政府“免税”的特殊因素。

    1、黄河等自然河流决徙泛滥的影响。南四湖地区的黄河河患“始汉瓠子,横溃于宋,糜烂于元明”[66]。明嘉靖后期,河患自河南境内移至山东和江苏,集中在南四湖地区的曹县、单县、沛县和徐州等地,造成了大片沙地、沙丘和岗地、洼地。清康熙中期,牛头河下游在鱼台西北塌场口入运,南旺以南宋家洼及济宁以南洼地之水经牛头河泄入昭阳湖。至乾隆初期,微山湖已汇成一湖,[67]成为众多河流汇聚之区,湖东注入的主要有洸河、泗河、沙河、城河、薛河等,湖西注入的主要有赵王河、洙水河、万福河、大沙河等。乾隆中期,黄河于苏鲁交界的孙家集决口,河水漫入微山湖,济宁、鱼台等处,“洼地秋禾被淹”。[68]历任山东巡抚的奏报表明,乾隆十年至二十三年前后,济宁、鱼台等地连遭水灾,出现了大量的“沉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

咸丰五年铜瓦厢决口造成了黄河的第六次大迁徙,运河被拦腰截断,南北漕运不通。黄河初入大清河时,大清河足堪容纳,后来河底垫高,入海之路不畅,堤防不断加高,“汶河上流不得多入大清河,势必尽向汶河下流而入运”,[69]“汶不能逾黄而北,运河水系因之而紊。南病水多,北来水少,加以漕运罢,运工废,南旺、蜀山诸湖,或淤成平陆,或容量渐缩,豬水无所,泄水无路”,使得汶河多余的水经赵王河、牛头河排入南阳、昭阳、微山诸湖,进而旁溢两岸,漫入地势低洼之农田,“黄河以南则既失其利,复蒙其害,如东平灾区,如济鱼两境缓征沉粮地,其尤著者焉!”[70]《山东运河工程计划·引言》也明确提到:“自漕运停后,年久失修,航运之利遂失,而运河之在鲁省者,以黄河改道之故,运漕中梗,水系紊乱,蓄泄失宜,致沿运良田,悉被淹没,鲁西各县,水灾范围日益扩大,历年损失,难以数计。”

2、开河、筑堤等河工建设活动的影响。河工建设是治国安邦的一项重要举措,冀朝鼎指出,“兴建以及发展这类土木工程的目的,最初都不是出自人道主义的考虑,而是决定于自然和历史的条件以及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公共水利工程发展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统治集团用以加强对国家进行控制的政治目的”。[71]但是统治者的治河政策经常变化,有的时期筑堤工程多,有的时期开河工程多,有的时期重视中游河南山东地区,有的时期重视下游海口地区。明前期治运工程多,明中叶提出了“坚筑堤防,纳水于一槽”的治河方针,把筑堤视为治河的一项重要措施。[72]自郑州至海口形成了千里黄河大堤,黄河被固定下来,河床因泥沙淤积逐年抬高,使得鲁西南牛头、赵王、洙水、南清、大沙等河无法入黄,各河只能泄入南四湖,再经韩庄运河、伊家河排出。

明后期多开挖新河避黄行运,一些避黄工程如太行堤、南阳新河、李家口河、泇河、徐吕二洪等,都集中在这一时期。例如万历后期泇河的开凿,自沛县夏镇南李家口引水,合彭河,经韩庄湖口,又合氶、泇、沂诸水,东南至邳州直河口入黄河,避开了330里的黄河二洪之险。泇河的开通,改变了沂河、武河等河流的自然流向,将彭河、丞河、沂河、沭河等纳入到运河水系,改变了水系格局。光绪《峄县志》称:“泇河既开,运道东徙,于是并东西二支,横截入漕,堤闸繁多,而启闭之事殷。”[73]济宁地方志作者也评价说:“明人为权宜之计,以济南北之漕,当时才谞之士,堰导汶之故道,使改而西南流,称不世之奇功,庙祀馨香,号为有功德于民,而孰知吾州之水患,实肇于此!至于今日数百里之地沦为泽国,且为扁仓莫拯之痼疾也!”[74]

3国家治河保运政策的影响。明清治河是以保漕为目的,凡与漕运无关的决口,则非所关心。[75]政府评价河工成功与否,不但要看是否堵决,还要看漕运是否顺畅。为保证运河漕运畅通,最初借黄行运,但难免带来“非假黄河之支流,则运道浅涩而难行,但冲决过甚,则运道反被淤塞”[76]的弊端。后来避黄改运,修筑堤防,开挖新河道,利用沿线湖泊充当“水柜”或“水壑”,调节运河水量。但人为疏导河流、整治河道、筑坝束水的保运做法,改变了流域的地形地貌、河流的自然形态和水文泥沙的形成过程,使水系发生紊乱。例如嘉靖间南阳新河的开凿,使各山泉之水无所从宣泄,遂潴留成河,形成了独山、吕孟等湖泊。[77]使昭阳湖成为黄河的“散漫之区”,南阳湖则成为山水的“潴蓄之地”[78]。到乾隆年间,南旺、南阳、昭阳失去了水柜的作用,仅堪泄水。[79]

4、水淹地亩“免税”身份的认定。水淹地亩“免除赋税”的身份认定,是沉粮地最终形成的关键因素。清康乾时期“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水深难涸地亩”等概念最初仅是直观描述一个事实和结果,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和二十七年(1762年)两次批准豁免济、鱼“水深难涸地亩”赋税,才明确免除了相应的纳税责任,赋予了它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但这一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夹杂着激烈的矛盾与冲突,“秀才刘英儒控诉沉粮”案便是一例。据乾隆二十五年所立“名传后世”碑记载,济宁南乡谭村寺等地,地势低下,接连水淹,自乾隆十年后未涸,洼地变成沧海,良田俨若泽国。经过刘英儒十多年的控诉沉粮,乾隆二十四年终获批准免税[80]。甚至民国初年济宁州县志所述“沉粮地”面积,仍据乾隆二十四年和二十七年的豁免地亩数据。可见“沉粮地”作为免税地的代名词,其法定的财政属性已深入人心。

据以上叙述可知,“沉粮地”的形成既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制约,也受人为政策的影响。面对上百年来形成的大片沉粮地,民国时期潘复等人筹办南运湖河疏浚事宜,主持制订了治理湖河的全面工程方案,试图“排水还田,增赋利国”,[81]但成效并不显著,所提出的疏浚湖河、排水垦荒、增赋利民的计划无果而终,沉粮地最终难以涸出。究其原因,除时局动荡外,主要在于苏鲁间省际水利纠纷的影响。

南四湖地跨苏鲁两省,其中南阳、独山两湖位于山东境内,昭阳和微山两湖介于苏、鲁两省之间且大部分属于江苏的沛县和铜山。盈缩不定的湖泊分属不同的政区,难免会带来水利纠纷。同治三年(1864年),丰县于城北徐堤口破太行堤创挑河道顺水入湖,而微湖南端蔺家坝因筑坝拦水济漕,致南阳、昭阳二湖之水不能畅泄。丰县欲导水入湖,鱼台则筑坝封闭,引起多次械斗,后经鲁苏两省督抚协调,规定“丰不挑河,鱼不筑堤,任水自流”。[82]民国时期,微山湖宣泄之路“惟特恃韩庄之湖口闸、张谷山之蔺家坝。湖口闸为蓄水计,不轻启放;蔺坝附近,河底高亢,虽大水时启放流亦不畅,平时除蒸发外,并无泄量可言,一遇洪水,漫溢滨湖低地,地势使然也”。[83]故苏鲁间多次发生争执,《韩国钧为苏鲁运河会议敬告淮北同人书》记载:山东治理南运河,可使汶泗畅流南下,使南阳、独山、昭阳等湖干涸成田,对山东明显有利,但对下游的江苏,“实为大害”。双方在京举行五次会议,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绝端相反”。[84]

四、小结与讨论

总之,“沉粮地”前身是清康熙、乾隆时期的“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民国初年始见“沉粮地”的称谓。沉粮地概念兼具直观意义上的“水淹田”和本质特征的“免税田”两种属性。与“沉粮地”相对的是“缓征地”,前者是官方认定的免税之地,后者虽未经认定且仍保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乾隆中期两次豁免赋税,赋予了“沉粮地”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

“沉粮地”的形成深受黄运地区水环境变迁以及国家漕运政策、河工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其形成过程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该区域经历了从耕地景观到湖泊景观的演替,粮田变成了水面,栽植了苇、草、莲藕,萌生了多种水产植物。在传统农业社会,耕地是百姓生活之源,尽管免去了沉粮地的赋税征收,但农民“有地不尽耕种,悬磬兴嗟,哀鸿堪悯”[85]。早在乾隆年间,朝廷与山东地方政府在排水救灾和宣告沉地豁粮的过程中,已有意推动农民改旱田种粮为水地植苇,试图在解决失地百姓生计的同时,维系国家的赋税收入。[86]种庄稼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不得不改变原有的农业生产方式,或者亢旱之年利用涸出的土地“及时种麦,以冀幸获”,或者“谋开稻田”,但这两种方式并不固定,种麦“稍遇微雨,上游水来,则并籽种资力而悉丧之”,开稻田也“卒无成效”,于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植苇捕鱼,自谋生活”,[87]变成了以水产植物为生的湖民,祖辈生活在湖内,无村宅房舍,以船为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中村落的土地利用方式继续发生变化。1964年上级湖蓄水前,整个南四湖内共有自然村231个,其中南阳湖80个,独山湖28个,昭阳湖105个,微山湖18个。[88]南四湖蓄水后,政府有计划地进行了湖民安置工作,将一些村落从湖中迁出,在陆上建居民点。同一时期,三面滨湖的鱼台县成功稻改,栽种水稻35万亩,使十年九灾的滨湖涝洼,变成了稳产高产田。[89]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济宁市对南阳湖北半部分即北湖进行了开发,北湖是历史上“小口门至孙杨田村以北三四千亩低洼地成为湖泊”[90],199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12年北湖旅游度假区创建成为国家4A级景区,2013年更名为“太白湖景区”,成为重要的人文生态旅游基地。上述土地利用方式变化,是适应这一地区生态系统变化趋势的结果,也是流域治理规划不断加强的结果。

文字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