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楠、胡克诚
[提 要]“沉粮地”前身是清康熙、乾隆时期的“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民国初年始见“沉粮地”的称谓。“沉粮地”是官方认定的免税地,乾隆中期两次豁免赋税,赋予了其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与“沉粮地”相对的是“缓征地”,后者虽未经认定,仍保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沉粮地”的形成深受黄运地区水环境变迁以及国家漕运政策、河工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其形成过程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由此而发生的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都是适应这一地区生态系统变化的结果。
山东西南部的南阳、昭阳、独山、微山四湖,总称南四湖,但直到清代才连成一片。这一湖面扩展的过程,伴随着大量农田的淹没,造成了济宁、鱼台境内大片的“沉粮地”。关于“沉粮地”问题,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侯仁之的硕士论文《续<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之部》,将其作为一条重要史料从济宁地方志中摘录列出。[1]1980年代初,邹逸麟《从地理环境角度考察我国运河的历史作用》一文也对“沉粮地”略有提及。[2]后来,部分关于山东灾害史的研究中亦间有论列。[3]但总体而言,学界尚未有关于南四湖沉粮地问题的专门研究成果。
实际上,沉粮地的演变可看作是鲁西南、南四湖地区乃至整个黄运地区环境与社会变迁的缩影,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沉粮地”的演变过程以及与南四湖关系等问题,不仅有助于厘清该地区人地关系的特点、加深对黄运变迁问题的认识,还可为当前的地域开发、南水北调、移民搬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借鉴。基于此,本文借助清代档案奏折以及学界利用不多的《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第一届报告》、《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山东南运湖河工程计划书》、乾隆《鱼台县志》等文献资料,[4]并辅以有关南四湖移民村落的实地调查资料,拟在复原沉粮地由良田到泽薮演变过程的基础上,探究水环境变迁影响下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从“沉地”到“沉粮地”
“沉粮地”是一个极具地域特色的概念,全部坐落于大运河以西的山东济宁、鱼台两县[5]。《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第一届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明确提到:“济宁、鱼台境内沉粮地亩,旧系民田,因地势低洼,被水侵占,不能得土地之收益,于是地主请求国家免其赋税。迄今百余年,水患愈演而愈剧,此数千顷民田,愈无恢复之希望,人民抛弃所有权,已成习惯,即此一端,国家与人民两方损失,殆有不可胜言者矣!”[6]可见“沉粮地”不仅是一种位于济宁、鱼台境内的“水淹田”,而且这种“水淹田”是“国家免其赋税”的。
与“沉粮地”常并列出现的是位于运河东岸的“缓征地”。[7]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有助于加深对“沉粮地”概念的理解。
其一,“沉粮地”与“缓征地”均为水淹地亩,分别位于运河两侧,坐落位置存在差异。《山东南运湖河第一届报告书》以及《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关于水利规复及受益田亩的调查中提到,沉粮地、缓征地统称作“积浸田亩”,主要分布在济宁、鱼台、东平、东阿四个州县,济宁“有沉有缓”,鱼台“有沉无缓”,东平、东阿“有缓无沉”。其中济宁、鱼台两县共沉粮地340364亩,缓征地333600多亩,合计673966亩,[8]拥有全部的沉粮地以及绝大多数的缓征地。其二,“缓征地”面积总体上多于“沉粮地”,这些土地雨季淹没、旱季涸出,“惟中岁收麦一季,甚旱可望有秋,潦则并麦亦无,十年之中常缓征六七年,缓征岁亦不同,故无确定数目。”[9]不过单就济宁、鱼台而言,沉粮地更多一些。其三,“例缓之地犹可按籍而稽,告沉之田已无存卷可考”,相比缓征地而言,沉粮地由于多年无法涸出,遂被“抛弃所有权”,[10]最终成了无主之地的代名词。其四,“沉粮地”与“缓征地”最突出的特征体现在税赋方面的差异,“济宁、鱼台境内沉粮地亩,旧系民田,因地势低洼,被水侵占,不能得土地之收益,于是地主请求国家免其赋税”[11]。“缓征之地尚有纳赋之名义,但不实行耳,主户亩数官册可征;其余沉粮地告沉,蠲赋远在前清乾隆年间,距今百五六十年,浸水既久,无利可资,主户变迁,无从究诘,殆已成为无主之公田”。[12]也就是说,“沉粮地”是官方认定的免税之地,“缓征地”尽管未得到明确认定且仍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二者“同在停征之列”,以至于后人“遂将沉缓两种地亩混成一类”。[13]
“沉粮地”一词的英文翻译也有助于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前文提到的《山东南运湖河水利报告录要》是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备处第一、二届两届报告的中英文对照缩写本,作者慎重对待“汉英互译,名词文义良费斟酌”。关于“沉粮地”的英文翻译,除了直接音译为“Ch,en Liang Ti”外,多被译作“swamp”(沼泽;湿地;困境;淹没、浸没、使陷于困境;使忙于应付)或“inundated land”(泛滥地区、淹没地区),尤其前一种用法“swamp”最普遍,例如卷首所附“济宁鲁桥间运河附近之沉粮地”,其英文翻译即是“swamp along Canal between Tsining and Lu Chiao”[14]。与沉粮地(inundated land)相对的缓征地则被译成“exempted land”。其英文原意分别是,“淹没地”和“豁免、免税地”。结合前面的论述,本文认为这一翻译既突出了沉粮地(inundated land)与缓征地(exempted land)免税的共同特征,也表明了“沉粮地”完全沉入水底、难以涸出的特点。
综上所述,“沉粮地”的概念兼具三层含义:一是专指南四湖西岸济宁、鱼台境内的一部分水淹田;二是指被湖水淹没,暂时失去生产能力,但尚有涸出规复收成可能性的区域(如无涸出规复的可能性,或放弃了这种希望,则沉粮地就变成南四湖的一部分,不再称“地”了,这也是今天南四湖区不再有“沉粮地”的原因);三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享有免除赋役责任的灾田,与之相对的是南四湖东岸的“缓征地”。免税的财政属性是“沉粮地”更本质的特征,“沉粮地”中的“粮”突出的是税田的纳税责任,“沉粮”即表明纳税责任因田沉入水而取消,并非仅仅字面意义上的粮食被淹没。故民国时期,潘复等人测绘沉粮地、缓征地的直接目的便是通过排水恢复土地的纳税能力,以增加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因此,有学者认为“沉粮地”中的“沉粮”是指良田上已成熟、快要收割的禾粮,被急骤而来雨水淹没的看法,是“望文生义”。
上文“沉粮地”概念既已明确,但概念具体出现于何时,还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目前一些有关南四湖的研究成果中,认为“沉粮地”一词出现于乾隆中期,并注明资料来源是乾隆四十一年陆耀编辑的《山东运河备览》,[15]但笔者查阅《备览》全书,并未发现“沉粮地”字样。进一步检索后发现,上述研究者并未直接参阅《备览》原书,其谬误乃间接引用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所致。该志书中有一段关于南阳湖形成过程的记载,并在文字最后注明“《运河备览》”字样:
南阳湖,旧在鱼台县境内,今则兼及州境。北面旧横坝在鱼台境,康熙二十三年,知州吴柽筑,横亘运河、牛头河之间,长一千二百六十丈,所以防湖水北泛者。乾隆间,湖已北溢。二十年,复于旧横坝之北筑新横坝,东起州境鲁桥、枣林闸北,运河西岸,西至秦家庄,长约六里余,南距旧坝约五里余。近时水泛滥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闸,西逾牛头河,面积大十余倍,所谓沉粮地也。地产鱼,又多野鸭,居民鱼猎以资生计,舟船大器皆所素习,故咸丰时尝结团拒匪。湖无垦田,惟于种苇之地,每亩岁取百文。
其南阳湖受金、单、曹、武等县坡水入湖。
《运河备览》 [16]
如不仔细核对原文,乾隆二十年后即出现“沉粮地”的说法,似乎并无不当。但细查《山东运河备览》“南阳湖”条可发现,地方志所引实际上仅最后一句“(南阳湖)受金、单、曹、武等县坡水入湖”。也就是说,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作者注释的《山东运河备览》,仅指上文最后下划线部分,而非整段文字,引文之前均为县志作者的叙述,故“近时水泛滥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闸,西逾牛头河,面积大十余倍,所谓沉粮地也”中的“近时”,并非紧接“乾隆二十年”,而指作者生活的“清末民初”。笔者遍查现存的康熙、乾隆、道光、咸丰四部济宁州志和康熙、乾隆、光绪三部鱼台县志,各种相关资料中仅发现“沉地”、“水沉地”、“水深难涸地”等名称,均未见有“沉粮地”三字。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中也指出,“沉粮地,前志只载‘水深难涸地亩’,未经分析”[17]。
实际上,“沉粮地”的称谓直到民国初年才正式见诸潘复的《报告》。该报告借助较科学的勘探测绘技术,绘制了详细的济宁、鱼台沉粮地地图。《报告》中的沉粮地资料也为后来纂修的地方志所参考。十二年后的民国十六年(1927年),曾任济宁地方官的潘守廉、袁绍昂等人编纂的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和民国《济宁县志》即列有沉粮地相关内容,两部方志卷首所附“舆地图”中均有“沉粮地”字样。其中,民国《济宁县志》“济宁县境全图”中有“沉粮地”的地界范围(图2),[18]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食货志》则详细记录了济宁、鱼台沉粮地内的村庄和人户,并附“按语”加以说明:
兹查济宁南牛头河、北牛头河、张家堰、谭村寺、师庄五地方四十村庄,计地三百九十六顷七十九亩,及鱼台县地五百九十五顷,于乾隆二十四年告沉。济宁前五地方,并杨郭庄、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鲁桥、枣林十二地方,四十四村庄,计地九百六十八顷四十八亩;鱼台县地一百零三村庄,计地七百零八顷八十七亩,二十六年又复告沉。三年内,济宁告沉地八十四村,一千三百六十五顷二十七亩,鱼台共沉地一千三百零三顷八十七亩,通共沉地二千六百六十九顷十三亩。[19]
在志末“跋文”中,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的作者还特别强调将“沉粮地”问题列入方志写作的重要意义:“然戎事既息,而泛滥告灾,一州三属,时忧昏垫,官吏困于图维,乡人之通达时务者,穷于擘画,其患终未有艾也!……至于今日数百里之地沦为泽国,且为扁仓莫拯之痼疾也!呜呼!观吾州之《续志》,亦可以考见沉灾之本末矣!”[20]
二、“沉粮地”与南四湖的消长
“沉粮地”的形成与演变,与南四湖的消长密不可分。关于整个南四湖形成过程的研究,学者关注较多,[21]但对于“沉粮地”与南四湖消长的关系则少有关注,而且对于其中南阳湖的形成过程多语焉不详,远不如昭阳、微山、独山三湖清晰。
(1)明后期的南四湖与水沉田地
南四湖是昭阳、独山、南阳、微山四个湖泊的总称。该湖区原为泗河沿线的一片低洼地带,元代开挖大运河后,泗河成为运河河道,不过当时大片的湖泊景观尚未出现。据《山东运河备览》等史料记载,四湖中最早出现的是昭阳湖,其前身是元代的刁阳湖,该湖初现时范围很小,周回不过五到七里,位于南阳镇以南,留城以北。明初,昭阳湖达到十余里,永乐九年(1411年)宋礼重开会通河,设南旺、安山、马场、昭阳四大水柜济运,昭阳湖迅速扩大。到弘治年间,周回达80余里。嘉靖五年(1526年)黄河溃决,灌昭阳湖,湖面进一步扩大。到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朱衡开凿南阳新河时,昭阳湖北面已接近鱼台县的谷亭镇,与孟阳泊会合。
其次出现的是独山湖,该湖由滕县、鱼台等地泉水汇聚而成,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开凿南阳新河后,运道移至南阳、昭阳两湖以东,新运河以东州县山水被阻隔,逐渐潴水成湖,因最初聚于独山脚下,故称独山湖。由于该湖又位于南阳镇以南,因此一段时间内也叫南阳湖[22]。至隆庆二年(1568年),独山湖建湖堤30余里。据研究,独山湖形成之初,面积不大,明正统至嘉靖末年,与阳澄湖合而为一,达到“周回七十里”。嘉靖末漕运新渠开凿后,独山湖被隔在运河东岸,汇聚东面山区的坡水,面积迅速扩大,清初达到近二百里。[23]
再就是微山湖的出现。明弘治至嘉靖年间,受沙河、漷河、薛河等淤垫影响,微山岛周围出现了赤山、微山、张庄、吕孟、武家、黄山等独立的小湖泊。万历十九年(1591年)大水,微山湖湖面一度扩张,夏镇至留城一段运道河湖不分,行船艰难。“东则微山、吕孟诸湖,西则马家桥、李家口一带,汇为巨浸,牵挽无路,军民船只栖泊无所。工部主事余继善采伐官民树株,架木桥20余里,暂得牵挽。”[24]为“避留城一带之湖水”[25],总河潘季驯主持改开李家口河,但不久“徐、沛、鱼、滕诸郡邑雨涝大作,泉湖湓溢,汪洋滔天”[26],漕运新渠很快为积水所困,李家口河最终淹没于湖中。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黄河大决单县苏家庄及曹县,冲溃沛县四铺口太行堤,灌昭阳湖,入夏镇,横冲运道,“鱼台一县,沦为水国矣。十五社之地,存者一舍有余,八千余顷之田,存者不及千顷,而环城之水高于城者二三尺,堤防垂坏,旦夕不支”。[27]万历后期泇河开成以后,微山湖成为泇河的主要水源,为“两省第一要紧水柜”。[28]到清朝初年,赤山、吕孟、微山、张庄、武家等小湖泊,上承南阳、昭阳两湖汇集而来的水,逐渐连成一片,北至夏镇,南至茶城,凡郓城、嘉祥、巨野、鱼台、金乡、城武、曹州、定陶、寿张、阳谷、曹、单各州县之沥水皆汇于此,成为兖、徐间一茫茫巨浸。[29]
南阳湖出现最晚,其前身是元代的孟阳湖。南阳湖得名并取代之前的孟阳湖,当因南阳闸的修筑。[30]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因引黄济运,牛头河下游淤积严重,导致了南阳湖雏形的初步形成。南阳新河开成以后,遇山水东突,则以南阳湖为潴蓄之池,增加了湖水来源[31]。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黄河决单县苏家庄,北灌南阳,“鱼台、济宁间平地成湖”[32],鱼台至济宁间出现了农田沦入水中的情况。不过总体而言,南阳湖当时尚未真正成为固定的湖泊,湖泊与水沉地的关系仅是暂时的,导致湖面暂时扩大的突发事件对周围耕地的影响有限,且湖面主要限于南阳镇以南的鱼台县境内。“南阳湖”名字的出现时间和正式的“南阳湖”出现时间是不同的,后者当晚至清康熙中期以后。
(2)清康熙间的南四湖与水沉田地
清朝初年,统一的微山湖已基本形成,不过由于形成不久,仍习惯沿用各湖原有名称。据康熙十九年(1680年)成书的《山东全河备考》记载,“鱼台、沛、滕、峄县接境诸湖”共计14个,分别为昭阳湖、枣庄湖、李家湖、郗山湖、微山湖、吕孟湖、张庄湖、韩庄湖、独山湖、马肠坡湖、常阜湖、平山湖、白山湖、白浴湖。该书同时也指出,以上诸湖虽名称各异,但各湖泊之间实际并无限隔,北自南阳坝,南至徐州利国监,绵延200余里,其中最大的是昭阳湖,[33]周围达180余里。[34]
清朝初年,南阳湖仍尚未形成独立湖泊,顺治间谈迁《北游录》中仍有“独山湖,即南阳湖也”的说法[35]。当时鱼台县以东仅有独山、昭阳二湖,分别位于南阳新河的东西两岸,直到康熙中期以后,南阳湖水面不断扩大,向北扩展至济宁州境内,大水经久不退,使得大片粮田长期浸没于湖水之中,难以涸出。
康熙中期南阳湖的扩大与牛头河有直接关系。牛头河下游在鱼台西北塌场口入运,南旺以南宋家洼之水以及济宁以南洼地之水都经牛头河泄入昭阳湖。后来随着谷亭、塌场口一带河道的堵塞,济宁南乡一带水面不断扩大。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济宁知州吴柽在运河与牛头河之间修筑了一条1260丈的大坝(旧横坝),以防昭阳湖水北泛。拦河坝的修筑虽保护了济宁南乡的耕地,却导致湖水水位逐渐抬高,积水在横坝以南的区域蓄成了较高水位的南阳湖,沿湖州县农田庐舍被湖水吞没。[36]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又于济宁县境西北疏挖了新开河,自钓鱼嘴与牛头河会,同注谷亭,西部坡水顺河注入南阳湖,使湖面不断扩大,周围40多个村庄及大片良田化作“沉地”,南阳镇遂被包围在水中。为加强南阳镇与鱼台本土的联系,康熙三十年(1691年)知县马得祯修筑马公桥一座,“为鱼邑往来要道”。[37]十几年后,大水仍未散去,到济宁任职的张伯行在《居济一得》中提到,“济宁、鱼台等处,无论旱潦,田沉水底,数十年不能耕种。余到任后,闻之骇然”,“济宁东南及鱼台等处田沉水底已经十数余年矣”,“济宁南乡一带,地势洼下,迩来叠罹水患,有地不尽耕种,县罄吁嗟,哀鸿甚悯,皆因杨家坝开通放水,不入马场济运,而径经由运河转至南阳湖,南阳一湖不能容纳,遂漫入南乡一带,是以民田受淹。”[38]
(3)清乾隆间的南四湖与水深难涸地
自康熙后期至乾隆初年,短短数十年间,南阳湖湖面随着济宁、鱼台水沉地面积扩大而急剧扩张。乾隆十年(1745年),南阳湖湖水越过旧横坝北漫,淹没济宁南乡谭村寺、张家堰、枣林等40余个村庄。[39]现存的“名传后世”碑(俗称“沉粮碑”),真实地记载了这一“良田成泽国”的过程。[40]因“横坝不能阻水”,为防止南阳湖水的扩大倒漾,乾隆二十年(1755年),又于旧横坝之北五里牛头河和运河之间再筑一新横坝。新坝东起鲁桥南、枣林闸北运河西岸,西至秦家庄,长约6里。[41]
乾隆二十一至二十二年(1756-1757年),黄河于苏鲁交界的孙家集决口,河水漫入微山湖,殃及运河,致“河湖倒漾”,济宁、鱼台等处“洼地秋禾被淹”(图3),鱼台、金乡、济宁、峄县、滕县五州县各村庄“民房被淹,多有倒塌”。[42]徐州荆山桥淤垫,南阳、昭阳、微山等湖水无处宣泄,泛涨异常,于是政府开挑伊家河,添建韩庄滚水坝,疏浚荆山桥河道。经过治理,“东省滨湖洼地,凡为异涨所淹者,尽皆涸出”[43]。二十三年,又于微山湖南筑拦黄坝,但不久济宁、鱼台等地再遭水患,导致“湖益壅,于是遂有二十四年告沉之事”[44]。
对于“实在水深难涸”的田地,乾隆二十四、二十七两年,经抚臣阿尔泰奏明,豁除济宁、鱼台二州县水沉田地共2600余顷,其豁粮地内计水淹村庄200余处。[45]其中,济宁“除水深难涸地亩一千三百二十三顷五十六亩三分三厘有奇,内一则地五十八顷四十八亩一分七厘有奇,二则地一千二百六十五顷八亩三分三厘有奇”。[46]鱼台两次分别“豁沉地五百九十五顷八十二亩九分三毫”和“豁沉地七百八顷八十六亩六分四厘”[47],使得该地区的田赋数字发生了变化。因此后来编纂乾隆《鱼台县志》时,不得不重新修订与前志不符的数据,该志《凡例》称,“田赋自乾隆二十四年详豁沉地后,其地丁额征及起运各款与前志不符,今以现行条例列于前,旧志所载附于后备考,尊时制也。”[48]由此可知,济宁、鱼台境内的“沉地”赋税虽在康乾时期多次获得缓征和临时性蠲免的优待,但在地方财政统计上,仍负有纳税责任,所以说清康乾时期“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水深难涸地亩”等概念最初仅是直观描述一个事实和结果,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和二十七年(1762年)清廷两次批准豁免济、鱼“水深难涸地亩”赋税,明确免除了相应的纳税责任,才赋予了它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
乾隆间新横坝再加上康熙间知州吴柽所筑旧横坝,马公桥以北共有两座土坝。新旧土坝的建设导致“北界(济宁)州境横坝,南则马公桥”之间的南阳湖湖面抬高,使得建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的马公桥深受其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冯振鸿重修马公桥,增加十七孔以便泄水。到乾隆二十八年,因微山湖泄水不畅,再加上曹、单、丰、沛一带将顺堤、耿家二河开通入湖,湖内受水量增加,“大水漫及,洼地益广”。巡抚崔应阶建议疏浚荆山桥河,“使湖水得以畅流,东省滨湖洼地固有裨益……而江省铜、沛二县水淹地亩亦可涸出”[49],清政府遂差大学士兆惠赴荆山河查看形势,估工挑浚。数月河成,“沉地尽涸,居民咸赖”[50]。
乾隆二十七年,山东巡抚阿尔泰所上“奏为济鱼二州县积水难涸应征钱粮漕米请豁免事”奏折附图中,即已绘出“南阳湖”字样,为马公桥以北至旧横坝间的水域(图4)。[51]这也是目前所见地图中“南阳湖”三字的最早记录。[52]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鱼台知县冯振鸿开南阳岔河以宣泄西北坡水,因牛头河水自此由岔河注入南阳湖,使得济宁西南一带村落“皆潴而为湖”[53],湖面扩大,周围9里有余,[54]遂成一处“长桥卧波”的新景观。因此,在乾隆二十九年所修的《鱼台县志》中,也相应出现了“南阳湖”的名称:“南阳湖,在县东北五十里,牛头河、新开二河水之所汇也。东距运堤,西畔广运闸柳沟诸村,北界济宁横坝,南则马公桥也。过桥而南即昭阳湖,约长四里许,周九里有余。每秋涝水积,河湖一片,广运闸诸村俱淹没焉。按,南阳湖旧志所无,今已汇为巨浸,故续入焉。”[55]而此前康熙年间张鹏翮《治河全书》所附《运河全图》中仅绘出独山、昭阳、微山三湖,不见南阳湖。[56]康熙三十二年所修《鱼台县志》中,南阳湖也仅为独山湖的别名[57]。
(4)清嘉道后的南四湖与沉粮地
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十九日,黄河决于丰县六堡高家庄,河堤浸塌,掣溜北走,由丰县遥堤北赵河分注昭阳、微山各湖,于是开蔺家坝放入荆山桥河。嘉庆二年(1797年),在乾隆二十八年疏浚荆山桥河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疏浚,以开通微山湖湖水流路。涨水被泄出后,湖水下降,“沉地旋涸”[58]。但时隔不长,蔺家坝筑堤,使微山湖再塞,湖水无法泄出。
据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湖潴》记载,道光五年之后,“湖水泛益北,两坝俱毁,与运河、牛头河之溢水合,北抵石佛,西逾牛头河,面积扩大十余倍”,于是重修了南阳湖横坝,遂造就了“桀阁跨河”的壮丽景观,被列为“鱼台十景”之一[59]。道光八年(1828年),又重新修筑南阳横坝。咸丰元年(1851年),丰县河决,复灌微山湖,泛滥北上,“涸地再沉”[60]。咸丰五年,黄河决铜瓦厢,运河被拦腰截断,沿途“诸湖悉淤”,但河工人员仍采取江南淮安地区“蓄黄刷清”的策略,以便接济河道淤积严重的泇河,使得微山湖常年蓄水丈余,湖面扩大,沉粮地无法涸出,故民国《济宁直隶州续志》评价称:“盖自嘉庆二年自今一百二十六年,荆山湖永不再浚,蔺家坝永不再开,而济宁鱼台之沉粮地亦永不再复。即从咸丰元年计之,亦已七十二年矣!近闻水中洲渚尚有孑遗,植苇捕鱼,自谋生活,间遇亢旱连年,地亦时出,农民不肯弃地,犹思及时种麦,以冀幸获。然必次年再旱,始得丰收一季。稍遇微雨,上游水来,则并籽种、资力而悉丧之。其后谋开稻田,卒无成效。”[61]
(5)民国初年的南四湖与沉粮地
民国初年,淹没大片粮地而形成的浅平湖泊南阳湖,往往不能容纳丰富的来水,遂下泄至南面诸湖。李大镛《河务所闻集》总结道:昭阳湖上承南阳湖水并济宁、鱼台、金乡、单县、曹州、定陶等州县坡水,下达微山湖;微山湖承昭阳、南阳诸湖及金乡、单县、曹州、定陶等州县坡水,汇成水柜,由韩庄湖口双闸宣泄,以济韩庄南八闸和江南邳州、宿迁一带运河。[62]水灾往往扩展至南阳、昭阳、独山三大湖区。据民国初年潘复《报告》中所列《调查南运湖河范围积浸田亩数目表》,三大湖区共有沉粮地33000余亩,例缓地30000余亩,其中济宁、鱼台地势毗连,沉粮、例缓互相错杂,且济宁面积多于鱼台。[63]济宁、鱼台沉粮地范围广大,涉及两个地区的近200个村庄,其中济宁告沉南牛头河、北牛头河、张家堰、谭村寺、师庄、杨郭庄、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鲁桥、枣林十七个地方的84个村庄,合计土地1365顷27亩;鱼台告沉103个村庄,合计土地1303顷 87亩。[64]
表1 调查南运湖河范围积浸田亩数目表
县别 | 坐落地址 | 面积方里 | 积浸田亩 | 免征 | 银以洋元计 | 水量 | 受灾原因 | |
沉粮 | 例缓 | 豁免 | 缓纳 | |||||
济宁 | 县东南境运河东西两岸 | 700 | 200000 | 178000 | 13928.00 | 2413.72 | 三尺 | 运河失治泗水宣泄不及每致泛滥 |
鱼台 | 县东境南阳昭阳独山湖畔 | 500 | 130469 | 125429 | 89.55 | 7231.12 | 二尺五 | 湖多淤垫众水无泄路历年受灾 |
三、沉粮地形成以及难以涸出的原因
南四湖所在的黄运地区,水系地貌深受黄河决徙泛滥的影响,自然环境常遭人为治河保运活动的干扰。上文叙述表明,“沉粮地”的形成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因此影响南四湖形成的因素即“黄河泛滥、运河的改道及人工对运河的运作关系”[65],同时也是影响沉粮地形成的因素。此外,还有影响沉粮地身份确认的政府“免税”的特殊因素。
1、黄河等自然河流决徙泛滥的影响。南四湖地区的黄河河患“始汉瓠子,横溃于宋,糜烂于元明”[66]。明嘉靖后期,河患自河南境内移至山东和江苏,集中在南四湖地区的曹县、单县、沛县和徐州等地,造成了大片沙地、沙丘和岗地、洼地。清康熙中期,牛头河下游在鱼台西北塌场口入运,南旺以南宋家洼及济宁以南洼地之水经牛头河泄入昭阳湖。至乾隆初期,微山湖已汇成一湖,[67]成为众多河流汇聚之区,湖东注入的主要有洸河、泗河、沙河、城河、薛河等,湖西注入的主要有赵王河、洙水河、万福河、大沙河等。乾隆中期,黄河于苏鲁交界的孙家集决口,河水漫入微山湖,济宁、鱼台等处,“洼地秋禾被淹”。[68]历任山东巡抚的奏报表明,乾隆十年至二十三年前后,济宁、鱼台等地连遭水灾,出现了大量的“沉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
咸丰五年铜瓦厢决口造成了黄河的第六次大迁徙,运河被拦腰截断,南北漕运不通。黄河初入大清河时,大清河足堪容纳,后来河底垫高,入海之路不畅,堤防不断加高,“汶河上流不得多入大清河,势必尽向汶河下流而入运”,[69]“汶不能逾黄而北,运河水系因之而紊。南病水多,北来水少,加以漕运罢,运工废,南旺、蜀山诸湖,或淤成平陆,或容量渐缩,豬水无所,泄水无路”,使得汶河多余的水经赵王河、牛头河排入南阳、昭阳、微山诸湖,进而旁溢两岸,漫入地势低洼之农田,“黄河以南则既失其利,复蒙其害,如东平灾区,如济鱼两境缓征沉粮地,其尤著者焉!”[70]《山东运河工程计划·引言》也明确提到:“自漕运停后,年久失修,航运之利遂失,而运河之在鲁省者,以黄河改道之故,运漕中梗,水系紊乱,蓄泄失宜,致沿运良田,悉被淹没,鲁西各县,水灾范围日益扩大,历年损失,难以数计。”
2、开河、筑堤等河工建设活动的影响。河工建设是治国安邦的一项重要举措,冀朝鼎指出,“兴建以及发展这类土木工程的目的,最初都不是出自人道主义的考虑,而是决定于自然和历史的条件以及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公共水利工程发展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统治集团用以加强对国家进行控制的政治目的”。[71]但是统治者的治河政策经常变化,有的时期筑堤工程多,有的时期开河工程多,有的时期重视中游河南山东地区,有的时期重视下游海口地区。明前期治运工程多,明中叶提出了“坚筑堤防,纳水于一槽”的治河方针,把筑堤视为治河的一项重要措施。[72]自郑州至海口形成了千里黄河大堤,黄河被固定下来,河床因泥沙淤积逐年抬高,使得鲁西南牛头、赵王、洙水、南清、大沙等河无法入黄,各河只能泄入南四湖,再经韩庄运河、伊家河排出。
明后期多开挖新河避黄行运,一些避黄工程如太行堤、南阳新河、李家口河、泇河、徐吕二洪等,都集中在这一时期。例如万历后期泇河的开凿,自沛县夏镇南李家口引水,合彭河,经韩庄湖口,又合氶、泇、沂诸水,东南至邳州直河口入黄河,避开了330里的黄河二洪之险。泇河的开通,改变了沂河、武河等河流的自然流向,将彭河、丞河、沂河、沭河等纳入到运河水系,改变了水系格局。光绪《峄县志》称:“泇河既开,运道东徙,于是并东西二支,横截入漕,堤闸繁多,而启闭之事殷。”[73]济宁地方志作者也评价说:“明人为权宜之计,以济南北之漕,当时才谞之士,堰导汶之故道,使改而西南流,称不世之奇功,庙祀馨香,号为有功德于民,而孰知吾州之水患,实肇于此!至于今日数百里之地沦为泽国,且为扁仓莫拯之痼疾也!”[74]
3、国家治河保运政策的影响。明清治河是以保漕为目的,凡与漕运无关的决口,则非所关心。[75]政府评价河工成功与否,不但要看是否堵决,还要看漕运是否顺畅。为保证运河漕运畅通,最初借黄行运,但难免带来“非假黄河之支流,则运道浅涩而难行,但冲决过甚,则运道反被淤塞”[76]的弊端。后来避黄改运,修筑堤防,开挖新河道,利用沿线湖泊充当“水柜”或“水壑”,调节运河水量。但人为疏导河流、整治河道、筑坝束水的保运做法,改变了流域的地形地貌、河流的自然形态和水文泥沙的形成过程,使水系发生紊乱。例如嘉靖间南阳新河的开凿,使各山泉之水无所从宣泄,遂潴留成河,形成了独山、吕孟等湖泊。[77]使昭阳湖成为黄河的“散漫之区”,南阳湖则成为山水的“潴蓄之地”[78]。到乾隆年间,南旺、南阳、昭阳失去了水柜的作用,仅堪泄水。[79]
4、水淹地亩“免税”身份的认定。水淹地亩“免除赋税”的身份认定,是沉粮地最终形成的关键因素。清康乾时期“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水深难涸地亩”等概念最初仅是直观描述一个事实和结果,直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和二十七年(1762年)两次批准豁免济、鱼“水深难涸地亩”赋税,才明确免除了相应的纳税责任,赋予了它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但这一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夹杂着激烈的矛盾与冲突,“秀才刘英儒控诉沉粮”案便是一例。据乾隆二十五年所立“名传后世”碑记载,济宁南乡谭村寺等地,地势低下,接连水淹,自乾隆十年后未涸,洼地变成沧海,良田俨若泽国。经过刘英儒十多年的控诉沉粮,乾隆二十四年终获批准免税[80]。甚至民国初年济宁州县志所述“沉粮地”面积,仍据乾隆二十四年和二十七年的豁免地亩数据。可见“沉粮地”作为免税地的代名词,其法定的财政属性已深入人心。
据以上叙述可知,“沉粮地”的形成既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制约,也受人为政策的影响。面对上百年来形成的大片沉粮地,民国时期潘复等人筹办南运湖河疏浚事宜,主持制订了治理湖河的全面工程方案,试图“排水还田,增赋利国”,[81]但成效并不显著,所提出的疏浚湖河、排水垦荒、增赋利民的计划无果而终,沉粮地最终难以涸出。究其原因,除时局动荡外,主要在于苏鲁间省际水利纠纷的影响。
南四湖地跨苏鲁两省,其中南阳、独山两湖位于山东境内,昭阳和微山两湖介于苏、鲁两省之间且大部分属于江苏的沛县和铜山。盈缩不定的湖泊分属不同的政区,难免会带来水利纠纷。同治三年(1864年),丰县于城北徐堤口破太行堤创挑河道顺水入湖,而微湖南端蔺家坝因筑坝拦水济漕,致南阳、昭阳二湖之水不能畅泄。丰县欲导水入湖,鱼台则筑坝封闭,引起多次械斗,后经鲁苏两省督抚协调,规定“丰不挑河,鱼不筑堤,任水自流”。[82]民国时期,微山湖宣泄之路“惟特恃韩庄之湖口闸、张谷山之蔺家坝。湖口闸为蓄水计,不轻启放;蔺坝附近,河底高亢,虽大水时启放流亦不畅,平时除蒸发外,并无泄量可言,一遇洪水,漫溢滨湖低地,地势使然也”。[83]故苏鲁间多次发生争执,《韩国钧为苏鲁运河会议敬告淮北同人书》记载:山东治理南运河,可使汶泗畅流南下,使南阳、独山、昭阳等湖干涸成田,对山东明显有利,但对下游的江苏,“实为大害”。双方在京举行五次会议,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绝端相反”。[84]
四、小结与讨论
总之,“沉粮地”前身是清康熙、乾隆时期的“沉地”、“沉田”、“水沉地亩”或“水深难涸地亩”,民国初年始见“沉粮地”的称谓。沉粮地概念兼具直观意义上的“水淹田”和本质特征的“免税田”两种属性。与“沉粮地”相对的是“缓征地”,前者是官方认定的免税之地,后者虽未经认定且仍保有纳税之名,但实际上也不纳税。乾隆中期两次豁免赋税,赋予了“沉粮地”法定免税的财政属性。
“沉粮地”的形成深受黄运地区水环境变迁以及国家漕运政策、河工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其形成过程与南四湖的塑造过程同时进行。该区域经历了从耕地景观到湖泊景观的演替,粮田变成了水面,栽植了苇、草、莲藕,萌生了多种水产植物。在传统农业社会,耕地是百姓生活之源,尽管免去了沉粮地的赋税征收,但农民“有地不尽耕种,悬磬兴嗟,哀鸿堪悯”[85]。早在乾隆年间,朝廷与山东地方政府在排水救灾和宣告沉地豁粮的过程中,已有意推动农民改旱田种粮为水地植苇,试图在解决失地百姓生计的同时,维系国家的赋税收入。[86]种庄稼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不得不改变原有的农业生产方式,或者亢旱之年利用涸出的土地“及时种麦,以冀幸获”,或者“谋开稻田”,但这两种方式并不固定,种麦“稍遇微雨,上游水来,则并籽种资力而悉丧之”,开稻田也“卒无成效”,于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植苇捕鱼,自谋生活”,[87]变成了以水产植物为生的湖民,祖辈生活在湖内,无村宅房舍,以船为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中村落的土地利用方式继续发生变化。1964年上级湖蓄水前,整个南四湖内共有自然村231个,其中南阳湖80个,独山湖28个,昭阳湖105个,微山湖18个。[88]南四湖蓄水后,政府有计划地进行了湖民安置工作,将一些村落从湖中迁出,在陆上建居民点。同一时期,三面滨湖的鱼台县成功稻改,栽种水稻35万亩,使十年九灾的滨湖涝洼,变成了稳产高产田。[89]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济宁市对南阳湖北半部分即北湖进行了开发,北湖是历史上“小口门至孙杨田村以北三四千亩低洼地成为湖泊”[90],199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12年北湖旅游度假区创建成为国家4A级景区,2013年更名为“太白湖景区”,成为重要的人文生态旅游基地。上述土地利用方式变化,是适应这一地区生态系统变化趋势的结果,也是流域治理规划不断加强的结果。
文字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