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直隶运河城市的历史变迁—以景州为视角的历史考察

明清直隶运河城市的历史变迁

—以景州为视角的历史考察

郑民德

(聊城大学 运河学研究院,山东 聊城 252059)

摘要:直隶景州是明清时期运河沿岸的重要城市,属漕运码头、商业重地、河工枢纽,其由明代与清初的直隶州降为散州,既体现了其政治与经济地位的变迁,也是国家漕运政策、地域社会冲突、自然环境恶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景州作为运河城市在明清五百余年的风云变幻,充分显示了交通因素在城市发展中的影响,也反映了运河对城乡的辐射作用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关键词:景州;运河;明清;社会

明清时期的景州包括现在的沧州与衡水部分地区,是连接京津与齐鲁之间的交通纽带,特别是运河贯通后,更一跃成为直隶重要的漕运码头与商业中心,不但每年有数万艘漕船、商船、民船、使节船在此经过,带来了南北物流与货物的聚集,刺激了其属境故城、吴桥、东光、泊头等城市与乡镇的崛起与繁荣,而且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此设立管河机构与施行水利工程,也提高了景州的政治地位。此外,景州明代与清初属直隶州,归河间府管辖,辖三县,雍正二年(1724年)降为散州,其政治地位的下降,既与河道变迁、国家漕运政策、商业迁徙等因素密不可分,同时也是战乱与水旱蝗等自然灾害影响的结果。目前,学术界对运河城市的研究多集中于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与城市,而对河北地区关注不多,本文通过对景州运河文化与区域社会的探讨,力图揭示运河交通与河北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而反映城市变迁的规律与本质。

一、     河政建置与水利工程

明清京杭运河贯通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将每年四百万石漕粮源源不断的运往京城与边防要地,为保障这一国家生命线,中央政府在沿运一线设立了诸多的水利部门,对黄、淮、运、海等河进行专门管理,并兴修水利工程、建设闸坝、防洪抢险,定期对运河清淤、捞浅、挑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属明清王朝的重要国策。其中,直隶景州作为国家漕粮入京的必经之路,是京畿屏障与漕运咽喉,正如《景州志》所载“顾卫河在境内十八里,转漕东南数百万石以给天庾,堤防之责非守土者职耶,若夫兴修水利以厚民生,圣主贤臣次第经画者”[1](卷一《河防》),并且“各省漕船由河輓运,鳞次栉比而前,重运回空出入州境,按时督催上报,如遇浅阻,雇夫挑浚,募船运剥,兼有稽查盗卖粮米之责,自春徂秋,司河务者职甚重矣”[1](卷一《河防》),正是因景州在国家漕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明清中央政府不但在此设官分职管理河道,而且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保障了漕运的畅通。

明清两朝对河道行政建设非常重视,其中明置总理河道,清设直隶、东河、南河三总督,其属下的管河道、厅员、汛弁更是不计其数,甚至沿河地方政府都专置管河兵备道、同知、判官、主簿、县丞等,专门处理河务事宜。景州作为河间府属地,靠近畿辅,境内河道纵横,其水利管理更为复杂,所以朝廷对河政问题非常关注。明永乐运河贯通后,在张秋置北河工部分司管理山东济宁至天津河道,其后数百年间河官为,“河间府管河通判一员,专管交河、景州、吴桥、东光、南皮五州县运河工程……景州知州一员兼管本州运河工程,州判一员专管本州运河工程……吴桥县知县一员兼管本县运河工程,县丞一员专管本县运河工程……东光县知县一员兼管本县运河工程,主簿一员专管本县运河工程”[2](卷十三《官制》),《清通典》亦载“河间河捕同知二人,泊河、子牙河通判二人,西汛清河、故城、吴桥管河县丞各一人;东汛景州、沧州管河州判各一员”[3](卷三十三《职官》),其中河间府管河通判驻扎泊头,景州管河州判驻安陵镇,其他各县管河县丞、主簿、典史也位于河工要地,以备随时防洪抢险与催攒漕船。另外,中央政府对于河道官员实行分段管理,以明确职责,如河间府通判“景州以北至天津河道隶之” [4](卫河卷八),景州判官“河道南接德州罗家口起,北接吴桥狼家口止,共二十四里” [5](卷五《河臣纪》),吴桥县管河典史与县丞“河道东岸南接德州罗家口起,北接东光县连窝浅止,西岸南接德州白草洼起,北接东光王家浅止,各六十里” [5](卷五《河臣纪》),东光管河主簿“河道东岸南接吴桥狼拾浅起,北接南皮下口浅止,西岸南接吴桥古堤浅起,北接交河白家浅止,各六十里”[5](卷五《河臣纪》)。除此之外,明清两朝景州河政建置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与国家漕运政策、河道状况相适应,如弘治七年(1494年)“裁河南布政司管粮参政,南阳、桐柏二县抚民县丞,直隶沧景二州管河通判,交河、吴桥、南皮、兴济、东光、静海、青、元城八县管河主簿” [6](卷八十六,弘治七年三月壬辰条)。管河官裁撤后,导致河务管理陷入混乱,工程无人施建,嘉靖二年(1523年)朝廷议准“遣都御史一员提督河道事务,山东、河南、南北直隶巡抚、三司等官俱听节制,仍添注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分理” [7](卷一百九十八《运道三》),嘉靖十年(1531年)又“裁革嘉祥、东阿、馆陶三县管河主簿,添设景州、沧州管河判官”[8](卷一百六十五《官司》),其后虽有反复,但均以常设为主。入清后,雍正四年(1726年)怡亲王勘察直隶河务后奏称“直隶河道向无专员管理,以致事权不一,稽核难周,经臣等合词奏请添设河员,钦蒙皇上敕下九卿议覆,将天津、通永、大名三道并永定河分司俱改为河道……除旧有河员仍循及悬缺未补之河间府河捕同知、泊头通判、景州州判、霸州州判、故城县丞、交河主簿、青县主簿、静海县主簿、香河县主簿等九员,已经委员署理” [9](卷十一《奏议二》),雍正十一年(1733年)直隶总督李卫又言:“直隶地方辽阔,州县事务殷繁,所有佐杂官员宜酌量增改,查故城县郑家口、景州龙华镇、河间县景和镇、北魏村……请添设巡检一员”[10](卷一百三十五,雍正十一年九月乙酉条),这样加上景州其前设立的安陵、宋门二巡检司,其巡检司数量达到了三个,充分说明了其河政地位的重要性。雍正后,直隶基本建立了以北河河道总督为主的河政体系,永定河、子牙河、海河、运河、东西淀各有官员管理,景州、沧州、天津等地河务事宜逐渐步入正轨。

明清两朝,直隶除设立管河官员外,还在沿河要地置浅铺、兵堡、驿站,役使大量的民夫与兵丁疏浚河道、筑堤立闸、防洪抢险,以保障运道安澜与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景州运河“自山东德州西北抵桑园镇入州境罗家浅,又北至玉泉庄,又东北至陂塘浅,又西北至华家口,又北至薄皮浅,又西北至狼家浅,迤东又西北至安陵镇州河防之境止,凡西岸堤工二十四里,凡为浅者四,东岸山东德州卫、直隶吴桥县分辖,以河心为界”[1](卷一《河防》),《漕运通志》亦载“景州罗家口等浅凡四,每浅老人一名,夫十名,什物二十二件,岁办桩八百八十五根,草六千二百八十束,树多寡不一”[11](p41),其工食银两为“浅铺夫每名每年银七两二钱,俱于本州条编银内支给,每年河道钱粮一十六两九钱七分四毫,桩木银一十二两八钱,苇草银一十二两八钱” [5](卷六《河政纪》),后夫数改为三十五名,康熙年间裁半,乾隆元年(1736年)因专设河兵守河,故捞河浅夫全裁。景州河防险工主要集中于老龙头与观音堂两段,乾隆年间知州屈成霖动用民力“建筑老龙头月堤一道,长七十三丈,底宽六丈,顶宽二丈,高七尺五寸。观音堂东月堤一道,长一百八十六丈,底宽六丈,顶宽二丈,高九尺”[1](卷一《河防》),除修固堤坝外,景州官民还在河堤植柳数千株以固河防。为发展水利灌溉,景州本地的河道也进行了一定的治理,如开挖惠民渠、开浚大洋河、张甲河,改善了水旱不均的生态环境,使农业得到一定的发展。景州属县东光卫运河“又名御河,为今漕运要津,在县西三里许,源出卫辉,故名,经故城、吴桥,有大龙湾、小龙湾,萦延环带,由县治西而北,下至沧州、青县、静海、天津卫,东入海”[12](卷二《山川》),东光县运河两岸南北各长六十里,有浅铺九处,河东岸自北至南为夏口浅、李家浅、任家浅、狼拾浅;河西岸自北至南为白家浅、牛坊浅、桑园浅、大龙浅、古堤浅,每浅又有口数处,如李家浅就包括无名口、霍家口、金家口,九浅共计口四十处,均为各浅的险要之地。“九浅额设长夫八十一名,遇旱干浚浅,专责长夫,民无偏累之苦” [12](卷二《河防》),另外清设河兵制度后,又在运河西岸设把总一员,河兵十二名,建堡十四座,汛夫四百四十八名;东岸主簿一员,河兵十二名,堡十四座,汛夫四百四十八名[13](卷一《河防》),其中河兵为固定守河人员,属准军事编制,主要负责防洪抢险与河道守护,浅夫也为额设,常年负责疏浚河道,工食银两由地方府库发给,而汛夫则征自附近百姓,为紧急时刻的临时派遣人员,非常设。东光运河堤岸虽素称坚固,但因常年维护河道,“频年筑堤取土多掘毁岸旁民地,夫民之地毁而额征如故,人情亦有大不堪者”[12](卷二《河防》),可见明清只保障国家漕运,不顾及沿岸民生农业的做法,也确实产生了很大的弊端。故城县“旁临运河,数十万之岁运及冠盖之轴舻上下”[14](《旧序》),同时“卫河、古漳河虽入境,俱仅数十里,实为大川。卫水漕运所经,河工尤为紧要,一切修堤挑浅相机度宜,诚官若民所当请求者”[15](卷二《河防》),县境运河堤自甲马营至四女寺,堤高七八丈,长三十七里,建有遥堤、月堤相互配合,明代故城诸县浅夫“多者常至百人,少者亦有三四十人,皆朝廷额设,其时在故城、景州名数各三十,吴桥则九十,以地分而浅多故也”[15](卷二《河兵》),清乾隆时则设河兵十八名,道光后裁归巡检司,并命县丞带领本县民役负责郑镇南头险、北头险、冷家坟险、方堑屯险、王庄险等重要区域的河工修防。吴桥县“沿河十浅,每浅夫九名,河东岸北至东光县狼拾口界,南至山东德州卫会家坟”[16](卷三《河政》),“明以卫河为漕渠,其濒河州县皆以河干人民应充浅夫,供浚河筑堤役,其浅各有地分,计地部置,每浅额设浅夫多者常至百人,少亦三四十人”[17](卷一《河工》),十浅分别为连窝浅,长十二里;小马营浅,长二十二里;铁河圈浅,长十五里;降民屯浅,长一里三分;罗家口浅,长一里;白草洼浅,长一里二分;高家圈浅,长一里二分;朱官屯浅,长二十里;郭家圈浅,计长十四里;王家浅,计长十二里,吴桥运河“有修筑,有挑浚,有牵曳,有防守,甚而有敲水方拢,甚而有溃决之祸,是吴邑之大害也”[16](卷三《河政》),可见运河对于国家是经济命脉,可对于普通百姓与基层社会,也往往带来不利的影响。

明清两朝,中央政府在直隶地区屡兴河工大役,修建了一系列水利工程,维护了漕运的畅通与堤岸的巩固,使京杭大运河的交通、商业、文化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如永乐十年(1412年)会通河刚刚疏浚成功,各项水利配套工程尚不完善,太仆寺卿杨砥奏言:“吴桥、东光、兴济、交河诸县及天津等卫屯田,雨水决堤伤稼,切见德州良店驿东南二十五里有黄河故道,州南有土河与旧河道通,若于二处开河置闸,则水势分,可以便民”[18](卷一百三十四,永乐十年十一月戊戌条),接到奏报后,永乐帝非常重视,命工部侍郎蔺芳前往经理,以便漕运民生。永乐十六年(1418年)秋又修景州吴桥县刘家口堤岸[18](卷二百零二,永乐十六年秋七月辛酉条),永乐年间是国家对京杭大运河的初步经理时期,漕运与河道管理制度尚处于萌芽与初建,所以运河各项工程众多,景州作为畿辅要地,其地的水利管理更受重视。嘉靖十四年(1535年)御史曾翀奏称:“漕河自临清而下,汶水与卫水、漳水、淇水合流,北至青县,复合磁、滹诸水,经流千里始达直沽,每遇大雨时行,百川灌河,其势冲决散漫,荡析田庐,漂没粮运,请于瀛渤之上流,如沧州之绝堤、兴济之小埽湾、德州之四女寺、景州之泊头镇,各修复减水废闸,股引诸水以入海,则大势分而不为害”[8](卷一百十四《运河水》),其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隆庆三年(1569年)运河又“吴桥县冲决朱官屯,交河县冲决徐家码头等处,青县冲决盘古口等处,与沧、景二州,南皮、静海二县及天津卫堤,属天津兵备会同北河郎中经理,上皆从之” [19](卷四十,隆庆三年十二月乙丑条),明代景州段运河工程以筑堤与疏浚河道为主,所以浅夫的数量较多,其管理者则上自北河工部郎中、天津兵备道,下至河间府管河通判、景州管河判官、各县管河县丞与主簿等,共同维持直隶河道的安澜。入清后,中央政府在继承明代河道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也在景州、沧州、天津等地修筑了大量水利工程,如雍正八年(1730年)德州第九屯运河决口,“直隶景州以下十余县禾稼尽没,水利衙门屡行咨会而决口讫未坚筑,盖其地处上游水过,正堪艺麦,而此间形如仰釜,有受无泄,纵竭力修筑堤工巩固,亦何救于田庐之淹没耶” [20](卷四十五《河渠》),可见该地区的水道环境非常复杂,治理也异常不易。雍正十二年(1734年)直隶总督李卫又奏:“直隶之故城县与东省之德州卫并武城县地界毗联,系河流东注转弯之处,向未筑有堤埝防御,一遇发水,弥漫流溢,请劝谕民间,儧助土埝,量给食米,以工代赈”[10](卷一百三十九,雍正十二年正月癸卯条),得到了世宗皇帝的批准,与国家动用国库正银大规模修筑运河大堤不同,民埝一般由百姓自行筹款修建,其规模较小。到了清代中后期,虽国家内忧外患不断,但对黄淮运的治理却愈加重视,每年河工用银达数百万两之多,如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培修直隶天津、静海、青、沧、南皮、交河、东光、吴桥、景九州县堤工,并浚沧州减河,加筑石坝海墁”[21](卷四百零五,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壬午条),其后因运河淤塞,历年大工不断,但由于此时河政腐败,多数治河款项被挥霍殆尽,河道形势日益败坏。

总之,明清两朝之所以在景州地区设置河官、修建工程、派遣服役,是由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首先,景州境内河道形势复杂,是京杭大运河的关键所在,每年数百万石漕粮都经过这一地区,所以河工建设异常重要。其次,景州属于河间府,靠近天津与北京,是南北交通枢纽,属畿辅要地,加强对该地的河道治理,不但便利于漕运与商民,而且更有益于中央政府对其的控制。最后,景州、沧州地理环境复杂,水旱蝗灾害不断,民众的反抗精神异常强烈,一旦温饱不能满足,便往往发动起义,威胁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对水道环境的改善,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有利于百姓过上安稳的生活。

二、经济与商业的发展变迁

明清时期京杭运河对于统治者的作用是运输漕粮,以满足京城、边防、卫所的粮食供给,以维持王朝的延续与政权的巩固。但是除了政治与军事的因素外,大运河最大的作用却是经济功能,每年源源不断的商船、民船、人流、物流往来于运河南北,不但刺激了天津、景州、泊头、临清、张秋、聊城、徐州、淮安等城市的繁荣,而且扩大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物资流通,强化了运河区域集市与庙会的商业功能,使农业、手工业、服务业的生产效率与商品化程度都大为提高,逐渐形成了一个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数省的运河经济带,构建了一大批运河城市群。

明清景州经济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城市商业的繁荣上,在景州州城、东光、吴桥、故城等地,泊头、郑家口镇、四女寺、方堑屯等乡镇,都出现了人口辐辏、商业繁荣、车马交驰的场面,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运河的畅通。《故城县志》载“城南御河为南北运道,水路冲衢,舟舻往来,差舫络绎”[14](卷一《疆域》),商人与民众杂沓而至,非常热闹。吴桥县“卫河为漕运之咽喉……当夏秋波涛荡漾,轴舻衔尾而进,款乃月明不绝,商贾辐辏,宝货俱陈,东南物华之美,下邑得而有之”[16](卷三《河政》)。明代河间景州沿河一带南北商货囤集,“行货之商皆贩缯、贩粟、贩盐铁、木植之人。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贩粟者至自卫辉、磁州并天津沿河一带,间以岁之丰歉,或籴之使来,粜之使去,皆辇致之,贩铁者农器居多,至自临清、泊头,皆驾小车而来,贩盐者至自沧州、天津,贩木植者至自真定,其诸贩瓷器、漆器之类至自饶州、徽州,至于居货之贾,大抵河北郡县俱谓之铺户,货物既通,府州县间亦有征之者,其有售粟于京师者,青县、沧州、故城、兴济、东光、交河、景州、献县等处皆漕挽,河间、肃宁、阜城、任丘等处皆陆运,间亦以舟运之,其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也,日中为市,人皆依期而集,在州县者一月期日五六集,在乡镇者一月期日二三集,府城一日一集”[22]《卷七《风土志》》,从这段史料我们可以看出,河间府诸州县的商业贸易往来几乎完全依靠运河交通,其中既有瓷器、漆器等奢侈品,也有食盐、粮食、铁器等日用品,商品交易范围辐射河南、山东、山西,甚至安徽、江西诸省,由此可知明代河间府的城市商业是比较发达的。故城县有新街午市,“邑侯李康祖开两街,增民舍,以通货财,刻日为市,每日中贸迁者四合而至,民甚便之”[14](卷一《疆域》),除新街午市外,故城商业较为繁华的街道还有弦歌巷、迎恩街、兴文街、承流街、宣化街、双峰街、延禧街、临津街、永和巷等,均为县内重要街道,承载着日常贸易的功能。吴桥县有十字街、秀才街、乾石桥、季家胡同、窑货市、小十字街、半卫街、大寺胡同、养济院街等,亦为县内主要商业街道[16](卷一《街巷》)。除城厢外,景州各属地沿运城镇依靠便利的运河交通,聚集南北货物,商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如泊头镇“南通江湖,北达津京,川产广产之运输,海货洋货之兴贩……而泊头实当其冲”[23](p352),号称“南北大都会”[24](《纪程》)。在泊头兴盛之时,“为水陆通衢,贸易商贾及肩挑背负者十居其九,并非乏食庄农”[25](卷二《核赈》),境内运河“船艘密布,多如过江之鲫”[23](p350),镇内店铺林立,有当铺、粮店、绸缎店、药堂、雕版印刷各种行业,最多时达二百余家,与山东张秋镇、周村镇、天津杨柳青、江苏盛泽镇、江西景泽镇齐名,被誉为“津南第一大商埠”。故城县郑家口镇“在县西南二十五里,滨临卫河,为南北水陆要冲,居民稠密,贾肆繁多,前志八景之南埠商舻即指此镇,有营有汛,为大都会,自咸丰初年漕运暂停,商贩渐形萧索,而朝烟暮火风景犹存”[15](卷二《关隘》),四女寺镇“在县东南十八里河南,人烟凑集,属山东恩县,河西半村属故城”[15](卷二《关隘》),方堑屯“在县西南十五里,旧有街市、坊店,居民稠密,因临卫运,兵马络绎,散处各村,故废”[14](卷一《街巷》)。其他像吴桥县的连窝镇、安陵镇、感德店、新镇店、张家店,东光县的马头镇、连镇、沙河庙、大龙湾等,均为本县商业繁荣、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的沿运市镇,为周边商人与百姓聚集贸易的场所。

明清景州商业发展的另一个表现是集市与庙会贸易的发展。集市为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民众商品交易之地,有着悠久的历史“考之聚货曰集,周礼设司市以掌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法称极善”[12](卷二《市集》),而庙会虽贸易频率不如集市,且多为每年某一段时间以敬神演剧而设,但商业作用却不可忽视,往往吸引周边数百里的商人前来交易,其贸易商品的规模十分庞大。为清晰的将明清景州及其附属各县的集市与庙会分布情况表示出来,现列表如下。

表1  景州市集分布表[1](卷二《市集》)

 
南关:逢七,北关:逢二,东关:逢四,西关:逢九;里厢:一六
安陵镇:三、八,连窝镇:四、九,留智庙:三、八
王官店:一、六,野里庄:四、九,神土冢:三、八
谢疃:二、七,青阑:四、九,隆兴:三、八
河渠:一、六,广川:四、九,龙华:五、十
礼义镇:三、七,王谦寺:三、八,杜家桥:五、十
杨八道屯:五、十,宋门镇:一、六,向化屯:一、六
孙家镇:五、十,刘家集:一、六,梁家集:三、八

表2  东光县集市与庙会分布表[12](卷二《市集》)

   
东西南北四关:每月三、八,轮流周而复始 城隍庙:五月二十五日,孙家寺:二月与十一月
连镇:二、七,陶家店:二、七,秦村:一、六 关帝庙:十一月十五日,真武庙:三月初三日,九月初九日
陈家坊:四、九,灯明寺:二、七,里头村:一、六 晋照寺:十月初六日,周家庙:四月十八日
马头镇:一、六,王家集:四、九,营子:一、六 东乡庙会、郝家寺:二月九日,西乡庙会:二月十五日
夏口:二、七,燕台:一、六 灯明寺:六月十二日,药王庙:四月二十八日

表3  故城县集市与庙会分布表[15](卷二《集市》)

   
   
   
   
   
   
   
   
   
   
庙会两处:城隍庙(每年六月初六,十月十日起,各四日) 东岳庙(每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四日)

表4  吴桥县集市与庙会分布表[17](卷四《集市.庙会》)

   
在城集、张家圈、赵桥、高家店、单家店、北徐王、刘桐庄、十五里口、李方庄,均一、六日集 白衣庙:正月至三月十一日止古会:五月初一日,九天
西堂、连镇、杨家寺、范家屯、楼子铺,均二、七日集 郝家楼:三月初三日,五天关帝庙:五月十三日,五天
赵寨、韩村、曹家洼、辛集、梁家集、三官庙、安陵镇,均三、八日集 孙公庙:三月十五日,五天娘娘庙:三月二十八日,五天
  佛爷庙:四月二十八日,五天

从上面四个表可以看出,景州、东光、故城、吴桥在城厢与镇店均有集市分布,甚至在沿运河的地区,还往往出现几个镇在同一日期逢集的现象,这是因为沿河区域不但货物众多,是南北商船、民船、客船的汇集码头,而且人烟密集、商贾辐辏,所以开集频率较高,交易商品的种类也较多。而普通的市集多为周边百姓日常贸易的场所,日常商品以粮食、布匹、牲畜、铁器、杂货为主,商品化程度不高,甚至还经常存在以物易物的现象,多为普通百姓的日常所需。相较于集市,庙会的数量较少,开市频率低,但交易商品种类丰富、交易规模大,像吴桥“居民稠密,村庄辐辏之区,各有香火会期”[17](卷四《集市.庙会》),其中的白衣庙会规模最大,每逢会期“客商云集,百货俱备,先发行交兑,后陈设市面,远近商民无不称便,为直省春季第一大会也”[17](卷四《集市.庙会》),在庙会期间,不但附近州县百姓、商人前来拜祭神灵与贸易,甚至外省商人也长途跋涉前来赶庙,将丝绸、瓷器、珠宝、锦缎等奢侈品进行交易,以满足富贵之家的需求。

明清景州依靠运河交通之利,商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出现了一大批繁华的运河市镇,但是这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主要集中于城市与运河沿岸,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尚不具备商业繁荣的条件,仍然属于生产力相当低下的小农经济,所以我们在分析这一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时,不能对此过分的拔高,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清末运河断绝后,东光县“近年黄河夺运,决则水大至,淹数州县,而东光尤甚”[13](卷一《河防》),故城县“其地苦于瘠而冲,夫浚则民艰,冲则更艰,既不能不困于冲而又思调其瘠则又难之”[14](《旧序》)。运河一方面给这些沿运城镇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导致生态环境失衡,水旱灾害不断,对普通百姓造成了巨大灾难。尤其是传统漕运消亡后,曾经的繁荣一去不再,再也不能重振昔日的荣光。

三、水利纠纷、灾荒、兵燹与区域社会

明清景州作为运河城市,具有发展经济与商业的便利条件,但是作为运输漕粮的运河,需要聚集其他自然河流的水源,这就难免会影响到当地的农业生产,使农业水利灌溉受到损害,在这种环境下,因水资源而产生争端也就不足为奇了。除水利纠纷外,明清景州自然灾害频繁,水、旱、蝗不断发生,基层百姓生活贫苦,为谋求生存,他们经常掀起反抗斗争,在运河区域与统治者展开剧烈的搏斗,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区域社会秩序的混乱与百姓的苦难。

水利是中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条件,所以关于水利争端的纠纷也不绝于史料,景州作为沿运城市,其境内因运河打乱了其他自然河道的布局,导致旱涝灾荒不断,其冲突与纠纷也较其他州县尤甚。如故城县“及伏秋盛涨,附近村庄日夜防守,而去堤遥远之民各分畛域,袖手旁观,且本境堤堰决口本境之被害浅而下流邻境之被害深,本境受本境之水害浅,而本境受上流之水害深,以是本境居民视堤埝为无碍,而隔境之民难以易地相劝,甚有私行刨毁,以邻为壑者” [15](卷二《堤工》),这种只顾本地水利建设而损害临近地区农业灌溉的做法,不但加剧了不同地域百姓的冲突与矛盾,而且往往引发大的斗殴与案件,使区域社会秩序陷入混乱之中。光绪九年(1883年)运河决口于赵家堤,滚滚洪流与上游德州之水合流,呈浊浪滔天之势,结果洪水受金沙岭与范家堤的阻挡,不能顺利通行,于是泛滥于东光、沧州境,导致二百五十多村庄被淹,东光“各村民舍死与沧民争,范家堤之决伤毙四十七人,经邑令姚长龄同道府勘议,禀请于白家坊子以东于家洼建立滚水坝。十一年邑令周植瀛督修,坝顶较河底高八尺五寸,较北堤矮五尺六寸,坝口宽六丈,于坝左购买民地十六亩,建汛房三间,设汛夫一名看守,盛涨时由坝减水三四分,永远不准下游议堵,并各挑挖金沙岭。水小仍由南支达海,以期分疏”[14](卷一《河防》)。这次水利争端“沧州、东光之民因水掘堤争闹相杀,成大狱”[14](卷一《河防》),造成了死亡数十人的惨案,该案不但惊动了直隶总督李鸿章,甚至光绪皇帝都予以过问,可见案件影响非常之大。尽管为协调矛盾,中央、直隶与地方州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建坝、息争、豁免税收等方式解决争端,但直到民国年间这一冲突依然没有解决。

农业灾荒与战乱兵燹也是造成景州百姓苦难的重要原因,景州虽位于运河流域,但水利资源却分布不均,经常发生洪涝与干旱灾害,又由于运河水源一般不能用于灌溉,“每至春末夏初河水缺乏,甚至摄衣可涉,如园圃少数植物尚可借灌溉之用,若大宗农作物依此灌溉,东西两岸互相仿效,势必致河水缺乏,交通中断,且夏秋之交河水暴涨,导引河水损害堤防,遗误更属匪小”[26](卷一《灌溉》),所以景州农业生产并没有因靠近运河而带来太多优势,反而导致了很多弊端。如东光县明正统间发生大蝗灾,景泰时又“大饥疫,殍夫枕野”[12](卷一《灾祥》),其后天顺、成化、正德、嘉靖旱、蝗、涝不断,其中最严重的是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大蝗灾“螟虫食苗尽,民剥树皮掘草根食之,野多饿殍,弃食乳子女于路甚众” [12](卷一《灾祥》),四十三年(1615年)春夏大旱百姓抢粮而食。崇祯十三年(1640年)“旱蝗,人相食,只身不敢路行”[12](卷一《灾祥》),其它顺治四年(1647年)蝗,十二年(1655年)大涝,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蝗蝻遍地,赦未完钱粮并次年春夏钱粮,复出帑金,遣官赈济”[12](卷一《灾祥》)。除东光外,景州、吴桥、故城等地灾荒的发生频率也非常高,永乐十九年(1421年)“赈直隶滁州之全椒,河间之吴桥二县饥民一千八百一十二户,凡给仓粮四千六百五十石”[18](卷二百三十四,永乐十九年二月已未条)。万历时直隶发生瘟疫“武强、饶阳、景州等处各死者万余,中人之家始犹伐木为棺,既而木尽,俱用席以葬,,以六郡州县通计之病者奚啻百万余家,死者奚啻十余万人”[27](卷四),造成的人员死亡非常严重。顺治十年(1653年)河决景州老君堂,景州与故城受灾。道光三年(1823年)运河在临清无量社尖塚口决堤,淹故城一百零九村庄。道光十六年(1836年)又“豁缓直隶景州等十二州县水旱灾新旧额赋”[28](《道光三十四》),二十三年(1843年)“豁缓直隶景州等二十七州县,山东福山县水灾、雹灾正杂额赋”[28](《道光四十八》)。类似的灾荒,在明清时期的景州及其属县不胜枚举,尽管为救济灾民,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中央政府会采取豁免、豁缓、发钱粮赈济等措施以安抚百姓,但因受灾区域广、人口多、范围大,这些举措只能属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救民于水火之中,一旦生存得不到保障,那么“慷慨尚气节”的景州百姓也不会坐以待毙,而是采取武装反抗的方式求生存。

明清两朝景州地区的战乱主要包括明代正德年间的刘六、刘七、杨虎起义与天启、万历时期的徐鸿儒白莲教起义,清代则为太平天国北伐军、捻军、义和团等运动。明正德五年(1510年)河北文安人刘六、刘七发动起义,交河人杨虎聚众响应,“横行齐鲁赵魏徐沛间,所至张旗盖鸣金鼓,屠城破邑,发庾溃狱,杀戮燔烧,奸淫惨毒,僵尸被野,千里萧然,甚者窃名号,戮王臣,截漕舟,攻宗藩”[29](卷七十七《讨逆》),“攻景州、阜城、献县,略青县、静海、沧州,焚劫漕舟若干”[30](卷六),这一次农民起义规模大,范围广,对国家漕运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景州、沧州等地大量百姓被杀,城镇被毁,经济发展陷入停滞,造成的灾难性后果非常严重。到天启、万历时,东北、西南少数民族纷纷入侵,明政府国库耗损,不得不向民间开征额外军费,大大增加了百姓的生活压力。山东巨野人徐鸿儒利用这一时机,发动白莲教徒起义,切断运河交通,焚烧漕船,王好贤、于弘志在河北景州一带纷纷响应,对于这一次起义,明廷非常惶恐,当时大臣毕自严指出“偶闻景州之变令人惊,贼寇在门庭,亟须剪除,拟暂借东征之师,而又恐前旌之远也”[31](卷八《书》),当义军攻打景州时,廷臣纷纷建言,认为“此贼三日不灭则无景州,无景州则水陆咽喉绝,十日不灭则连东省,连东省而京畿之根本摇,噫危哉”[32](卷三《景州叙功疏》) ,在多方调集力量后,这次起义方被镇压,但却给景州百姓造成了巨大灾难。清代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山东寿张人王伦利用清水教发动起义,攻破寿张、阳谷、堂邑等运河州县,切断了清王朝的经济大动脉,并且围攻运河重镇临清,威胁河北故城、吴桥、景州,后清廷命军机大臣、山东巡抚、河东河道总督联合方镇压了这次农民起义。咸丰四年(1854年)与五年间,太平天国北伐军林凤祥、李开芳部与清军在直隶激战,不但掘断运河,而且展开了长达一年的拉锯战,给景州、连镇、吴桥等地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咸丰六年(1856年)故城县发生蝗灾,“奸民倡议抢粮,知县胡桂芬严惩止之”[15](卷一《纪事》)。到了清朝末年,直隶地区更陷入动荡之中,光绪三年(1877年)御史刘恩溥奏称:“近闻武强县有砍刀会土匪百十成群,约有千余名之多,在景州、阜城、武邑、枣强、衡水、饶阳一带,肆行抢劫,顺天所属之霸州、通州、固安等处亦有明火拒捕及路劫之案,地方官规避处分,有逼令事主改盗为窃情事,请饬速捕”[33](卷五十四,光绪三年七月已巳条),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直隶景州、故城一带,时有马贼出没,飘忽靡常,劫掠行旅,畿辅近地盗风日炽,捕务实属废弛”[33](卷三百四十,光绪二十年五月丁亥条),朝廷命直隶总督李鸿章严厉缉拿,以稳定地方治安。正是因为战乱与灾荒,导致百姓无法生存,所以才会发生抢粮、闹漕、起义等运动,而统治者不思去抚恤百姓,从根源上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却一味迷信武力镇压与惩治,所以不能彻底调和官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实现社会的平稳与秩序的稳定。

明清时期直隶景州的水利纠纷、战乱、地方治安恶化,都是国家管理失控、基层社会秩序混乱的一种体现。在国家吏治清明、国库充裕、政令通达、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无论是灾荒,或者战乱,国家都能够采取有效、及时、适合的措施去处理与解决,因此所出现的矛盾与冲突也能够很好的化解。但是一旦国家各项管理陷入失控状态,无法正确解决民众的合理诉求,甚至用盲目、粗暴的方式去压制与迫害,那么长期集聚的怨恨就会迅速爆发,成为难以解决的痼疾,对政权稳固与社会安定都会产生损害。

四、结语

明清景州作为畿辅地区的重要漕运码头、商贸中心、交通枢纽,具有重要政治、经济地位,为了保障该段河道的通畅,使江南漕粮顺利进入通州与北京,中央政府在数百年间在景州设置了诸多的管河官员,修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动员了诸多的河工夫役,对于国家漕运的延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这种畸形的完全保障国家政治需求的做法,却破坏了运河沿岸自然河道的流向,使农业水利发展受到严重破坏,同时还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对农业与百姓生活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在经济与商业上,景州利用靠近运河的优势地位,吸引了南北商货到此贸易,兴起了泊头、郑家口等著名城镇,也刺激了乡村集市、庙会贸易的发展,但是这些经济繁荣的地区多集中于城市或沿运之地,更广大的农村并没有出现类似的发展,普通百姓的生活依然很艰辛,所以这种繁荣并不具备普遍性。此外,景州的商业与天津、临清、济宁、淮安还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的,无论是在商品种类、商帮规模、会馆数量都不及这些城市,也不存在大规模、长距离的商品贩运,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较低。所以一旦遭遇天灾、人祸、战乱,那么基层社会的百姓便往往处于饥寒交迫的状态,为了生存,他们往往发动武装起义,谋求物质生活的富足,而这种情况一旦与国家吏治混乱、经济衰退、农业灾荒相结合,那么就会使社会陷入深深的危机之中。

参考文献:

[1]屈成霖.乾隆景州志[M].清乾隆十年(1745年)刻本.

[2]张鹏翮.治河全书[M].清钞本.

[3]清通典[Z].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王履泰.畿辅安澜志[M].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5]谢肇淛.北河纪[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明孝宗实录[Z].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本.

[7]申时行.大明会典[Z].明万历内府刻本.

[8]傅泽洪.行水金鉴[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陈琮.永定河志[M].清钞本.

[10]清世宗实录[Z].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11]杨宏、谢纯.漕运通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

[12]白为玑.康熙东光县志[M].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刻本.

[13]周植瀛.光绪东光县志[M].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刻本.

[14]蔡维义.雍正故城县志[M].清雍正五年(1727年)刻本.

[15]丁灿.民国续修故城县志[M].民国十年(1921年)刻本.

[16]任先觉.康熙吴桥县志[M].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刻本.

[17]倪昌燮.光绪吴桥县志[M].清光绪元年(1875年)刻本.

[18]明太宗实录[Z].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本.

[19]明穆宗实录[Z].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本.

[20]李卫.雍正畿辅通志[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清宣宗实录[Z].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22]樊深.嘉靖河间府志[M].明嘉靖刻本.

[23]徐纯性.河北城市发展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

[24]谈迁.北游录[M].清钞本.

[25]方观承.赈纪[M].清乾隆刻本.

[26]耿兆栋.民国景县志[M].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铅印本.

[27]汪应蛟.抚畿奏疏[M].明刻本.

[28]王先谦.道光朝东华续录[Z].清光绪十年(1884年)长沙王氏刻本.

[29]张萱.西园闻见录[M].民国哈佛燕京学社印本.

[30]范景文.昭代武功编[M].明崇祯刻本.

[31]毕自严.石隐园藏稿[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32]李邦华.李忠肃先生集[M].清乾隆七年(1742年)徐大坤刻本.

[33]清德宗实录[Z].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文字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