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弇山庙为莘县历史上较有代表性的庙宇和文化景观之一,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北宋时期的弇山庙因其祈雨颇为“灵验”,在地方官员的奏请下,被敕加封号,正式成为国家正祀。元代虽然没有对弇山庙敕加封号,但这一时期地方官员仍多次前往庙中祈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正统化”的延续。相较宋元时期,明清时期弇山庙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在地方社会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明代的弇山庙被视为当地名胜,清代地方官员则多次祷祀弇山神或赴弇山庙祈雨。与“正统化”同时进行的是民众对信仰的“地方化”改造。为了拉近与神灵的距离,地方民众创造了“弇山爷”郭县令的传说。相较“正统化”的短暂性和不确定性,地方社会的“地方化”改造才是区域性神灵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
莘县;弇山庙;民间信仰;正统化;地方化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明清时期华北道教与地方社会研究(24BZJ02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胡梦飞(1985—),男,山东临沂人,历史学博士,聊城大学运河研究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和区域社会史。甄思辰(2000—),女,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2级中国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明清史和运河文化史。
民间信仰的正统化与地方化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我国地域面积广阔,民间祠庙数量众多,不同地域民间祠庙的正统化与地方化的路径和方式也各有特点。对其开展相关研究,对于我们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运行方式和民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作为莘县历史上较有代表性的庙宇和文化景观之一,弇山庙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由地方神灵到官方正祀,再由官方正祀回归地方社会的过程。本文依据地方志等史料,在对弇山庙历史变迁情况进行梳理和考证的同时,探讨其“正统化”和“地方化”的过程,从中找寻民间信仰演变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规律。
一、祈雨有“应”:宋元时期弇山庙的正统化
有关弇山庙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宋代。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诏天下长史:“其山川能兴云布雨之地,祈祷有应而不载祀典者,各以名闻朝廷,特降睿旨,褒崇礼命,颁赐爵号,以赐生民之福。”大名府尹途专文上报。是年,朝廷封弇山爷为“显仁王”。宋人潘自牧《记纂渊海》卷二十《郡县部•河北东路•大名府》记载弇山:“在莘县北,山有显仁庙,《左传》:齐闾丘婴出奔于弇,即此。”元代东昌路儒学教授宁祯则在其所撰《弇山泉庙碑》中详细论述了弇山庙的沿革及变迁:
自古名山大川,有为生民、灵验于世者,国家无不崇奉,以爵号载于祀典,岁时致祭。莘邑西北陬距县四十里马桥镇,右界南北古河之左壖,自后魏孝昌二年,忽涌一泉,其琐碎之石,莫能知其所由,俗呼为“弇山泉”,时或旱熯,祷则輙应。沿及宋徽宗崇宁二年,诏天下长吏,其山川能兴云布雨之地,祈祷有应而不载祀典者,各以名闻。朝廷特降睿旨,褒崇礼,命颁赐爵号,以锡生民之福。其时尚书礼部遍行所属,本县往大名留府文字转申上司,为斯泉祈祷感应,有功于民,本庙虽在祀典,未经封爵,未赐庙额,再申留府,乞朝旨,敷奏兹县申检石刻存焉,实崇宁二年也,今称“显仁王”,塑衮冕谅,是宋徽宗时封爵也。”
明清方志中对弇山和弇山庙亦多有记载。正德《莘县志》记载弇山:“在县治北四十里马桥镇西,后魏孝昌二年忽泉涌出,下有碎石,俗呼为‘弇山’,后人因甃泉为井,建亭其上,今亭废,井在弇山。”弇山庙:“在县治北四十里马桥镇西,后魏孝昌二年有泉涌出,下有碎,石俗呼‘弇山’,岁或旱熯,祷之辄应。时宋徽宗崇宁二年,诏天下长吏,其山川能兴云雨,祈祷有应,不载祀典者,各以名闻,县令奉议即赵嶑请于朝,赐号‘显仁王’致祭。……考证按‘弇’,音‘掩’,谓‘盖覆’也,此名‘弇山’者,盖以地有泉石而山形不露,故名。”嘉庆《东昌府志》卷十《秩祀上•坛庙》记载弇山神庙:“在县治西北四十里马桥镇西,宋徽宗崇宁二年,县令赵嶑请于朝,赐号‘显仁王’致祭。……按永乐旧志:政和五年,大名少尹吕公因郡大旱,行县至莘,祷祠下,雨霶霈沾足,命县尉马仲说作《重修显仁庙记》,今有庙而无泉。”道光《冠县志》记载弇山泉:“在弇山乡,《郡志》:弇山在莘县北四十里,后魏孝昌二年,泉忽涌出,下有碎石,号‘弇山泉’;宋赵嶑治莘,祷雨辄应。”
由以上史料可知,弇山庙早在宋徽宗以前就已存在。“旱祷辄应”的说法虽有些夸大,但从另一角度推测,弇山泉很可能被人们当作灌溉水源,在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所以其声名和传说不断得到传播。正如正德《莘县志》记载:“弇山泉乃黄河之故道,而神之因地显灵,以祐斯民,是宜可纪也。”而具有现实的经济效用,是地方神灵被纳入国家正统体系所考察的标准之一。学者皮庆生就曾明确指出:“山林川谷等自然神则要同时具备宗教性功能(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和社会经济功能(民所取财用),这也是宋代检查地方祠神能否纳入祀典的标准。”
至元代,弇山神祈雨的功能愈发突出。元皇庆元年(1312)夏,久旱无雨,县尹刘克敬率僚吏于六月八日前往弇山庙求雨,香火未尽,即降甘霖。刘克敬行不披雨具,冒雨而归,以谢天恩。东昌路儒学教授宁祯所撰《弇山泉庙碑》对此事做了详细记载:
元皇庆元年夏旱,莘县尹刘承务克敬率僚吏六月八日寅初诣庙祈祷,还辔半途,巳蒙雨降尺余,人皆云:“公能托神灵,神不负公之德”。……公即谓泉庙灵验,天旱至祷屡应,与同僚议蠲一社杂役,庙宇损坏,垣墉倒塌,本社修葺,依时预祭,民咸乐从。乡士褚天麟壮其事,来莘寓请余文,义不复辞而谓之曰:“五岳五镇四渎,护国家,福生灵,所在致祭,各有彝典,其随处郡邑山川灵验者固多,惟江河淮济,百川会通四海之经络耳。弇山泉乃黄河之故道,而神之因地显灵以佑斯民,是宜可纪也。噫!凡祭神莫如诚,诚则神感矣;不诚,则皆为虚设矣。孔子曰:祭神如神在,信斯言也。公之致祷,回鞚中道而雨降,此诚敬之心,忧民之忧,托神之灵,诚无不格,故致祷遂应,而神亦当自念生民福庇乆永,则莘之祀无穷焉。”
刘克敬,字仲礼,元代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人,元至大三年(1310)出任莘县知县,皇庆二年(1313)离职。在任期间,致力于正风俗、均赋役、理狱讼、抑盗贼、励农耕、救灾荒、办学校、平粮价、减馈赠等急务,为民办了不少实事。民众念其功绩,遂为之立去思碑。正德《莘县志》卷五《宦绩》记载刘克敬:“为莘县尹,为政以正风俗为急务,取山居令陈襄之条约以教民,民感其德,去后,为之立去思碑于县庭东。”嘉庆《东昌府志》卷二十二《名宦三》记载:“元刘克敬,楚邱人,至大间为莘县尹,首正风俗为急务,取僊居令陈襄条约教民,凡遇游手博徒严加惩治。方春劝耕,集田父野老慰劳之,自是凶猾屏迹四民乐。既去,勒政于石。”康熙《商邱县志》卷九《贤达》记载刘克敬:“楚邱人,为莘县尹,政先风化,尝取仙居令陈襄条约以教民,民服其化,立去思碑。”正德《莘县志》卷八载《刘侯去思记》对其政绩做了详细记载:
(刘)侯自至大庚戌冬,来莅是邑,首以正风俗为急务,辄取仙居令陈公条约敎民为礼义之俗。时方有康子所患,侯因循行,封境凡遇游惰赌愽之徒,严加禁约。不施弓兵,而获强寇七人,皆以次发奸,摘伏如神。自是凶徒屏迹,恶类远遁,此所谓向者盗贼生而今则息矣。又躬诣保社,召集里胥乡老之属,凡民有贫富,丁有多寡,毫分缕析,类为成籍,自颠而末,次第科分,咸称其平,此所谓向者赋役重,而今则均也。民有争讼者,必辩其情伪,刑当其罪,而民不怨,门无私谒,狱无滞囚,吏散庭空,昼长人静,此所谓向者词讼繁而今则简也。方春劝耕,集田父野老而开导之曰:“无失天时,无废地利,当竭人力,其无罪岁。”于是,业农者自相训诲,��亩日治,此所谓向者田野荒而今则辟也。曩岁大祲,百姓流离散之四方者不下百余家,及侯至搜隐发藏得析居。散浪释老之子曁招诱复业者甚众,所谓向者戸口减而今则增也。五事旣备,百姓庶富,人有礼义之风,靡然向化,而可学乎圣贤矣。
从以上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刘克敬在任职莘县期间多有德政,被地方社会视为“名宦”,祈雨成功无疑是其重要政绩之一。
曾担任元朝武略将军、飞骑尉的师稔在其所作《弇山祈雨神应记》中亦记载了令尹何广威祈雨之事:
昔晋有束哲者,尝为民请雨三日而注,民有歌之曰:请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其人,心之喜形于言也,如此切见。令尹何公广威廉明正直,常以抚字为心,自去岁五月旱,躬祷于弇山神祠,其雨遽应。今六月载罹斯疚,复诣祠下而祈焉。其香始升,沛然雨降,感应之速,曽不移刻。公冒雨而归,了不加盖,自晡至旦,殆及尺余,有秋之望,田野交庆,非诚意格于神明,未易至是。
祷神降雨禳灾是古人的惯常做法,且广大民众依赖权威,干旱时民众期待官府为之祈雨弭灾。官府为民祈雨,既可体现朝廷和地方官员对子民的存恤,暂时稳定人心,也有助于消除因干旱可能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地方官员可借此对政刑阙失加以纠正补救或整顿政务,并对无验的神不祭或毁坏祠庙、神像,奏请朝廷为灵验的神赐额加封号,调整诸神在当地的等级地位。朝廷也通过遣使赴地方祈雨、督促地方官员祈雨、惩戒祷雨不力者、奖或惩地方诸神等方式,对地方社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在宋代,各级地方行政长官每年要及时上报辖区情况,雨水丰沛与否是必报内容之一。而旱灾时候的祈雨不仅是应对灾害的手段,也是地方官员任职履历中的必填项,因此不管是出于上层的命令、关心百信疾苦还是体现政绩的原因,各级地方官员普遍参与该活动。当通过现实途径或人类自身的努力无法掌控事态发展时,就自然会转而求助于超现实的神秘力量。元代国家祭祀政策以及地方官员对神祠的态度很大程度上沿袭宋代,故地方官员祈雨的目的和作用与宋代大致相同。由以上史料我们可以看出,宋元时期的弇山庙主要扮演了地方保护神的角色,祈雨“有应”是其受到宋元官方崇祀的主要原因。正如学者所言,“灵验”与否是判断人神互动效果的基本指标,若没有了“灵验”,就不再有民间信仰,更谈不上其持续发展了。不断增生的灵验故事和传说可激活神明的神性,是民间能够信仰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正是因为弇山庙祈雨颇为“灵验”,故得到国家的敕封,这大大增强了祠庙的正统性和合法性,反过来又推动了信仰在地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虽然元代并没有对弇山庙敕加封号,但这一时期地方官员仍多次前往庙中祈雨,从中我们看出其在地方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二、延续发展:明清时期弇山庙与地方社会
民间信仰的“正统化”即指民间神祇因有功有德于国于民,而得到正统王朝的首肯、承认和提倡,如敕封、赐额,成为钦定神灵,列入官方祀典,享春秋二祭。中国古代社会,代表国家的官方力量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对民间信仰的发展有着深刻影响。地方百姓希望国家认可、承认他们信奉的神灵,只有这样,民间神灵才不会有“淫祀”之嫌,才能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朝廷也一直通过赐匾、赐额、赐封号等手段,对民间信仰进行“收编”,这在增强民间信仰合法性和正统性的同时,反过来也促进了民间信仰的发展。相较宋元时期,明清时期弇山庙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在地方社会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时期,到弇山庙烧香、求雨、许愿者更盛,不少文人墨客也以“弇山”为题材吟诗作赋,历代县志多有收录。地方官员多次前往庙中祈雨,并修缮庙貌;清光绪年间,弇山庙尚存庙房3间,庙内悬挂着不少民间乃至官府送的匾额。民国《莘县志》记载弇山庙:“明景泰四年,知事李瓘重修。现有庙三间,迭著灵应,匾额续凭。光绪十三年,祷雨立应,知县张朝玮禀抚宪,奏请钦赐匾额。”
明代弇山庙的相关情况,地方志中记载较少。正德《莘县志》记载弇山庙:“景泰四年,知县李瓘重修,有碑二通,记见‘艺文类’。”康熙《山东通志》卷二十《祠祀•寺观附》记载弇山庙:“明景泰四年,知县李瓘重修树碑。”民国《莘县志》记载:“明景泰四年,知事李瓘重修。”正德《莘县志》卷五《宦绩•知县》记载李瓘:“监生,直隶真定府衡水县人。”至李瓘于重修庙宇的原因,地方志中没有交代,这里提到的“二碑”指的应该是上文所说的元人宁祯、师稔所撰之碑。
笔者查阅史料,有明一代并无地方官员前往弇山庙祈雨的记载,这一时期的弇山庙更多地被视为当地名胜。正德《莘县志》卷十将“弇山藏秀”列为莘县“十景”之一。浙江人王琛诗赞曰:“何年星石陨渊泉,开辟乾坤即隐然;不与群山排翠㦸,却钟英物作儒仙。愚公那费推移力,娲氏难将炼补天;我歴名山应不少,谁如掩秀抱龙眠。”福建莆田人吴宗器诗云:“翠石清泉劈地开,应知一脉隐崔嵬,时人莫道无山色,俗眼何曾看得来。”山西孝义人吴从周诗云:“弇山藏秀古相传,陵阜俱无揔旷然;一脉清流从地涌,应知麓底有渊泉。”宜山举人邢国宾诗赞曰:“拳石深沉不露踪,翻花活水上溶溶;圭峰厌与峦排㦸,灵穴能钟鲤化龙;云影徘徊青黛蔼,霞光荡漾彩岚封,天工造就稀竒景,纵使王维画不同。”左师颜诗云:“弇山藏秀秀无穷,不与寻常胜㮣同;玉有精神浑未露,珠多彩色更何通。崇峰掩秀云吞气,急水潜流地压洪;一叚风光难尽说,弇山藏秀秀无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弇山在当时无疑有着较高的知名度。
之所以这一时期没有地方官员前往庙中祈雨,笔者认为,一方面,与明代国家祭祀政策的变化以及地方官员的态度有着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与当地神庙数量的增加有关。明代国家祭祀政策较为严格,对地方神灵的祭祀有着严格的限制,类似“弇山庙”这样的民间小庙很有可能被视为“淫祠”加以打击,其在明代没有被拆毁或废弃已是万幸,故其虽然得以保留,但在地方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已大不如前。这一时期,随着地方社会祠庙数量的增加,也给了地方官员更多的选择。正德《莘县志》记载城隍庙:“在县治东北,洪武二年,知县汪惟善创䢖;天顺五年,知县苟珣重修;弘治元年,知县顾岩增修大门、二门;弘治八年,知县杜启增修两廊;正德六年,知县诸忠增修后殿;正德十年,知县王琛重修两廊。”关王庙:“在县治东定海门外,……天顺五年,知县苟珣重修;成化十九年,知县贾克中;正德九年,知县王琛相继修整,庙貌焕然,有碑一通。真武庙:“在县治东南四会街正南,成化十七年,知县贾克中创䢖;正德八年,本县耆老王佐、张山、盛广以庙损坏狭隘,乃增广基址,撤去旧庙为大门,重䢖正殿三间,塑像围墻,视昔甚嘉。”以上提到这些神庙在当时都具有祈雨的功能。从地方志的记载可以看出,有明一代,地方官员多次对这些庙宇进行重修,由此可见,地方官员对这些庙宇的重视。在发生旱灾时,地方官员更愿意到这些供奉国家“正祀”神灵的庙中祈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民间对于弇山庙的信仰并没有消失,只是不见于史料记载而已。
有关地方官员赴弇山庙祈雨的记载,直到清代康熙年间才再次出现。淸康熙二十三年(1684),知县曹煜在其所撰《重修弇山神庙并浚井记》论述了其重修弇山庙的原因和经过:
莘治西北有弇山焉,是邑志之所志也,余向者奉檄亲历境内,遍考舆图,欣然有林壑之志。及至,则平野无际,求高阜且不可得,于山乎何有,于是以叹处士盗虚声,山川亦有然者。惟见神庙三间,荒井一圆,父老矜相告神司风雨,岁旱求其井水去輙雨,余不之信也。又谓:“神本邑令,昔此地涌泉,洪波千里,歴年为灾,令乘白马,慷忾赴泉死,水涸灾息,封‘显仁王’,为百世福神”。此不知何王之代有此说也,余益弗之信。今年夏大旱,余为文焚于土神祠中,使赉投于王,而甘霖遂降,余始叹神果能司风雨者矣。秋则大涝,昼夜淫雨如泻,余望西北焚祝于庭,明旦日出,自是阴霾顿絶,余益信神能杀风雨,以拯吾民矣。闻之《祀典》:“能兴云雨利百姓者则神之”,今秋雨旸时若,岁则大稔,余故葺神庙宇,新其衣冠,取石甃井,浚洁其源,不可无文以志之。爰从伛偻长吏之余,整饬簿书之,未用其高擎俯揖之手,忧讥惧辱之心,研墨疾书,以应风雨,叙其由来,谬称为文,非求工也,聊以志神功于不忘云尔。
民国《莘县志》卷三《职官志》记载曹煜:“字亮采,号凝庵,江南金坛丁酉举人,由太仓州学正升授。康熙二十三年任,博学能文,勤于政事,缮修城垣,清查保甲,鲁堤水决,渰灌莘田,力请堵塞,详词剀切,凡二十上议,终不行。莅任八年,卒于官,民为立碑,有《绣虎轩文集》《有莘杂录》行世。”从曹氏撰写的记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至清代康熙年间,弇山庙已经极为破败,“惟见神庙三间,荒井一圆”。曹煜在记文中还提到当地父老对弇山庙祈雨“灵验”的传颂以及当地有关弇山神的传说。但对于这些说法,曹煜一直持怀疑的态度。后来在发生水旱灾害时,才选择焚祝、祭祷,并在祈祷“获应”后,选择“葺神庙宇,新其衣冠”。从其记文可知,这一时期的弇山神在祈雨的功能之外,又增加了治水、祈晴的功能。
时隔二十多年后,清康熙五十年(1711),时任莘县知县刘萧亦前往弇山庙中祈雨。其所撰《弇山祷雨记》记载:
自神禹疏凿九河,旋皆堙塞,惟马颊河故道尙存,弇山其砥柱也。莘地东连齐鲁,西接邢卫,弥望平畴,絶无岩壑,而弇山小阜独秀,出苍茫缘野之中,意亦神明之所,凭依支持,以保社稷者也。……余莅莘之明年夏,来牟登黍稷艺,民方卜其有秋,旣而弥月不雨,余惕然忧之,乃建立坛,除日与同官斋戒步祷,迄无澍雨之应。田禾愈焦,种植多死,邑人大惧,昔汤祷桑林,宣戒云汉,恐惧修省,卒以致雨风。闻弇山泉庙自后魏孝昌历今千百载,累著灵验,有祷必应。乃诹吉日,戒夜分起,驰往祷之,仆仆三十余里,至马桥昧爽,乡人士女鼛鼓以迎,祁祁霢霂,衣袂沾湿,地渐滑,步不可行。至山,庙貎颇颓僘,不甚严整,惟神威赫然,冠裳肃穆。瞻拜毕,卽诣泉井取水,乱石齿齿,参错林莽间,泉亦悠扬,淸彻莹朗心神,则山川之灵于是乎在。旣而大雨如注,归途泥水马首不前矣。同行者李田、白苏诸君,时辛卯夏五月十二日也。
民国《莘县志》卷三《职官志》记载莘县知县刘萧:“字功人,号素三,浙江会稽人,戊午科副榜拔贡。康熙四十九年任慈和,廉洁公平,听讼勤,愼敷政,倡修文,增设义学,朔望宣讲乡约,申严保甲,鞭银令民自封投柜,始立印串,他如缮葺城垣,建造仓廒,祷雨祈晴,捕蝗平□,簒修县志,迄无虚日。禁赌博,以靖盗源,革里书,以除积弊。七年之间,盗熄,刑淸,民无寃狱。五十四年军兴,捐备鞍马器具,不派民间分毫。五十五年夏,洪水陡发,亲诣各乡,抚恤灾黎,详细赈济。外复条陈疏浚,永除水患,并移关阳谷、聊城会同开河,俾七州邑之水共获安澜。其实心为民如此,古称父母斯民者何多让焉。”从地方志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刘萧在任期间一心为民,颇有政绩,深受百姓拥戴。
康熙五十年(1711)一直到光绪十三年(1887),地方志中再无有关弇山庙的记载。光绪十三年(1887),因为祈雨有“应”,弇山庙再次进入地方社会的视野。民国《莘县志》记载:“光绪十三年,祷雨立应,知县张朝玮禀抚宪,奏请钦赐匾额。”张朝玮,字伯玉,河南渑池县人,出身诗书世家。他读书广博,积学多年,人有“遍读青箱之卷”之谓。民国《莘县志》卷三《职官志》记载张朝玮于光绪十三年(1887)任莘县知县,二十年(1894)再任,其在职期间“宏奖善类,鼓舞不倦。闻过则喜,有过辄不复计忆。督修莘志,伏案挥汗,补苴拔拾,不惮烦,不忘费,不执己见。一百七十年之堂,故赖以搜存,节烈赖以表彰,一切政务皆以不忍人之心,撙节爱养,斟酌变通。理繁治剧,无顷刻停滞,阖邑士民戴如父母。” 关于此次祈雨的经过以及匾额的名称,地方志等史料中并无记载。
新中国成立后,破除封建迷信,将弇山庙拆毁,泉亦绝迹。不过,距弇山庙旧址仅一华里的务庄村60岁以上的老人对此庙记忆犹新。他们说:“弇山庙有房8间,坐东面西。堂内正中是弇山爷塑像,冠冕皆似皇帝。两旁是其夫人塑像。这里每年正月有庙会,正月十五前后唱几天大戏,热闹非凡”。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建国初期。
明清两代,地方官员的祈雨活动与宋元时期基本类似:一方面,身为地方官员,应对水旱灾害是他们的重要职责。在人力无计可施时,他们或去列入国家祀典的祠庙祈祷,或是在民众的要求下去民众认为“灵验”的地方祈祷。另一方面,一旦官方祈雨“灵验”,表面上看是缓解了旱情,实际上最重要的是稳定社会和树立官方权威,达到对地方社会的有效控制。所以在祈雨“获应”后,地方官员往往会重修庙宇,并加强对祠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此达到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目的。
三、护佑地方:弇山神传说及其功能作用
民间传说是一种民间口头叙事文学,一般由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及地方风情有关故事组成。故事的主人公一般有名有姓,事件发生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人物活动或事件发展的结果也常与某些历史、地理现象及社会风俗相附会,因而往往给人以真实之感。但它既不是真实人物的传说,也不是历史事件的记录,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和本土民间文化的精华。作为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民间传说是我们了解地域文化的途径,也是反映当地百姓情感的精神载体。“地方民众通过创作和讲述历史人物传说,及不断修改其内容来表述自己对历史人物的感情和评价,显示出其复杂感情和矛盾心理。”通过民间传说可以追溯地方历史人物和风物的演变轨迹,揭示地方民众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风尚。
在莘县当地一直流传着郭县令“舍身救民”的传说:
据说北魏孝昌二年(526),马桥镇之西,南北古河之东忽涌一泉,泉口约丈余,碎石黑水喷流不息,附近村庄庄稼被淹,房屋倒塌,人们一片惊慌。奇灾突发,父母官当然要亲临查看。当时马桥乃聊城、堂邑、冠县、莘县交界之地,一泉之灾,波及四县,四县县令相继来到现场。县令并非神仙,对此怪泉亦无良策,只有急召民工运土堵塞。谁知泉水喷力太大,土入泉口,立即被急流冲出,连堵数日,了无成效。只听泉中“咕嘟、咕嘟”只响,莘县县令郭某问众人:“你们听这是何声音?”众人说:“好像是叫锅堵、锅堵!”县长灵机一动,立即下令,把附近村庄各家做饭的铁锅都拿来,投入泉中。哪知泉水太急,锅难入水。人们见此法无效,更加惊慌。
县令郭某低头沉思。他想:“锅堵,锅堵,莫非是叫我姓郭的亲自下水去堵?”眼见泉水越喷越急,郭县令没再多想,他三下两下脱掉外衣,纵身跳入泉中。说来也怪,县令一入水,那泉水就像烧开的锅里浇进了一瓢冷水,眼看着下落。众人见县令随水下沉,纷纷伸手去拉,却见县令已大部没入水中,只剩一手在外,那手初时象芭蕉扇大,眨眼间便变得如簸箕一般,人们左抓右抓,怎么也抓不住,只得眼睁睁看着郭县令消失在泉水深处。从此,泉水变得清澈平缓,四季长流,人们用其浇地洗衣,多得其惠。是泉总要有名。后来有几个读书人分析:此泉中有大量石块涌出,下面必然有山。再说自古山泉相依,哪有有泉无山之理。此泉若要命名,必得有个“山”字。又有人说:此泉口虽不大,水量不小,下面必有阔大容水之处,器皿口小腹大谓之“弇”,“弇”又有狭深覆盖之义,此泉叫“弇山泉”最相宜。此议一书,众皆赞同,于是“弇 山泉”之名便载入青史。
郭县令为消灾弥患献出了生命,百姓甚为感激。后来,附近村庄的村民捐资在泉口东北约十丈远处修建了一座三开间庙宇,依泉命名,叫做“弇山庙”。庙中照郭县令的容貌塑了尊神像,敬称之为“弇山爷”。逢年过节,人们成群结队到庙中烧香上供,作揖磕头,以表感激之情。天大旱时,到庙上去祭祀求雨,碰巧也有如愿以偿的时候。于是,“弇山爷”为民降福的事便越穿越广。
由于史料的原因,该传说出现的具体时间我们已无从考证。根据清代莘县知县曹煜所撰《重修弇山神庙并浚井记》云:“(父老)又谓神本邑令,昔此地涌泉,洪波千里,历年为灾,令乘白马,慷忾赴泉死,水涸灾息,封‘显仁王’,为百世福神。”说明早在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之前,当地就已出现有关神灵的传说,只不过碑记中对传说的记载与现在流传的“弇山爷”郭县令的传说有着很大出入。
民间传说是民众在不同社会历史情境中的知识生产,以及适应于地方及时代需求的改编和创制。民间传说的内容往往都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事例,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内容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不断地进行改编。原本真实发生的故事被加入一些虚构的情节,形成带有奇幻色彩的民间传奇故事。“弇山爷”郭县令的传说亦是如此,其本身带有强烈的神话色彩和地域特征。同样一个传说,官方的记载和民间的描述会有很大不同,但毫无疑问,传说肯定来自于民间。当地民众之所以创造新的传说或改造旧的传说,是因为由于传说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当地民众与神灵信仰的距离,更能满足当地人的口味,迎合当地人的心理需要。这种“地方化”处理或“本土化”改造,在民间信仰形成及发展过程中极为常见,尤其是那些与民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种治水神、祈雨神、驱蝗神等。这种对传说的“地方化”处理或改造反映了人们力图借助于强化与神灵之间的地缘关系或血缘关系,来更加亲近、更加直接、更加容易地祈求神灵的佑助,并更加顺利地达到自身目的的一种愿望。
四、结语
民间信仰的产生与发展是民众对区域自然与社会环境不断感知与应对的结果。虽然建庙祈雨不无迷信色彩,但客观上,它们在调适民众心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既是人们对于自然灾害的一种能动反应,也是当时人们群体抗灾的精神寄托和心理依赖。而当祈雨多次“灵验”后,地方神庙就很有可能被官方所敕封,并列入国家祀典。当然,在不同的朝代,列入国家祀典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都要以神灵的“灵验”为前提。而神灵在被列入国家祀典后,反过来又会推动其在民间的广泛传播以及在地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
自宋代之后,社会的变化以及政府对民间祠神管理的态度转变,其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民间信仰的“正统化”与“地方化”可以说一直是同步进行的。相比“正统化”,民间信仰的“地方化”往往会更隐蔽一些,更多地以民间传说等形式出现。“这种地方知识是意识形态化的,包含着人们的地方观念、思想倾向、审美趣味。”在弇山庙的“地方化”过程中,民间传说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明清时期的弇山庙虽然不再受到国家的重视,但却成为地方社会重要的文化景观。由信仰而产生的传说在与地方景观的耦合与互构中生成与呈现新的意义与逻辑,通过共享的文化实践形式,为认同感的建构提供了生命经验与情感纽带。无论是地方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出于应对水旱灾害的需要,都极力强调神灵在地方社会中的作用,努力拉近与神灵的距离。正是这种“地方化”改造,使得弇山庙呈现出强烈的地域性特征。这种强烈的地域性虽然限制了神灵的跨区域传播,但却是民间信仰在地方社会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来源:《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